综合我的证据,我坚持我的意见: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1724,甲辰)的初夏,……而他的小说,不独人物情节是“追踪蹑迹”,连年月日也竟都是真真确确的。
从这段话看,其踌躇满志的神情,溢于言表。同时也可以看出,考证《红楼梦》和曹雪芹的年龄,最重要的是他十三岁的那一年。这一年中的大事是“元妃省亲”,如果元妃有其人,则大观园的地点有着落,曹雪芹十三岁那一年在何处有着落,从而年龄问题也有着落,所以“元妃省亲”四字,尤为关键所在,首先有加以一考的必要。
然而,我踌躇久之,竟不知从何考起?因为曹雪芹对虚构的“元妃”,还说得“像煞有介事”;而周汝昌一口咬定必有其人的“元妃”,竟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他引《清会典》所载皇贵妃仪仗,与《红楼梦》第十八回元妃归省所叙卤簿相比,下断语说:
所叙竟全合。……皆非虚揣妄测可比。可见雪芹必曾身经目见。
又说:
雪芹写元春归省,礼仪卤簿,偌大场面,井然不紊,若未身经,单凭虚构,未必写得如此生动得当。《红楼梦》书中的官阶,都有夸大,则“皇贵妃”一名,应亦减等视之。
又说:
元春未必即是妃,可能是嫔以下的等级,因此史册上不载。
那么贾元春到底是次于后的“皇贵妃”,还是下皇贵妃三等的“嫔以下的等级”?是嫔,则曹雪芹不当看到“皇贵妃”的卤簿,是“皇贵妃”则何以又说“可能是嫔以下的等级”?
其次是所谓“东宫”,《年表》中叙说:
一日,贾政生辰,忽有元妃晋封讯。按赖大云:如今老爷又往东宫去了。是指乾隆尚为太子时事明甚。
按:清朝自康熙以后,即废立储之制,皇子成年后,在宫外分府另居,即位后移居宫内,此亲王府通称“潜邸”,自是取龙潜于渊之义,何来“东宫”与“太子”之说?同时,亲王郡王的妻妾称“福晋”“侧福晋”,更无所谓“晋封”之事。凡此都是曹雪芹故留破绽自明其假托的笔法,而周汝昌竟信以为真,岂不可怪?
最荒唐的还是他强作解人,引乾隆即位后,准亲王贝勒于岁时令节各迎太妃于邸第的上谕,谓:
乾隆于雍正十三年秋即位,十二月已有此旨,则前此起意与转年建元,准嫔妃才人回家,正合符契。
此附会其词的论据,就算能够成立,但起造“省亲别墅”,照他的算法在雍正十二年,那么,难道“宝亲王”(乾隆为皇子时的封号)预知明年将登大位,便可有权“准妃嫔才人回家”,所以早早告知贾政起造“省亲别墅”,以便“启请内廷銮舆入其私第”?
总之,周汝昌所举元妃省亲必有其事的证据和理由,支离破碎,合在一起来看,简直不成话说。至就曹家的实际情况而论,我们亦找不出任何迹象,说他家有个女儿,曾被选入宫,即令真有其人,也决非贵妃,然则省亲之事,岂非子虚乌有?
周汝昌所制的《年表》,毛病还多,绝难取信于人,如林语堂先生就是。不过攻一说易,立一说难,而且后说能立,则前说不攻自破,因此,我应该进行第二段的证明,证明曹雪芹的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上,幼年所经历的“极繁华绮丽的生活”是在金陵,而非北京。
五、雍正五年以后
第一个理由:每一个了解曹雪芹的身世的人,都应该想到,曹抄家以后,回到北京,由他的后任隋赫德,“酌量拨给”在京的房屋以供居住,就不可能再有《红楼梦》中所描写的那样的气派。
家道中落,其一。天潢贵冑、冠盖如云的天子脚下,有什么人把一个抄了家的六品小主事放在眼里,“秦可卿”如果死在北京,何至于会有“东、南、西、北”四王来祭?其二。即令“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依然还有相当的财势,可是雍正的作风,曹家已经亲自领教了,试问以戴罪之身,还敢摆那样钟鸣鼎食的排场吗?其三。
还有一个不大为人注意的小节,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反证:清朝开国鉴于前明之失,对太监加意防闲,严禁干政,雍正、乾隆两帝,尤其峻厉,乾隆三十九年太监高云从泄漏记名人员名单,审问属实,高云从处斩。案中牵涉到大学士于敏中,当时虽仅交部议处,但传说他病喘未死之时,乾隆赏他一件棺殓用的陀罗经被,暗示他自杀,后来又比之为严嵩,即因他交结太监之故。又如乾隆巡幸滦河,巡检张若瀛杖责不法内监,特擢七级,即是有意制抑太监使其不敢为恶。照此看来,《红楼梦》十三回,写“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公然卖官一节,如在雍、乾之际,就不大可能。不过,康熙时情况比较不同,曹寅密折中,常有“太监梁九功传旨”的字样。又康熙五十九年曹折朱批:“今不知骗了多少瓷器!朕总不知,以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明)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曹雪芹写夏太监需索,当本此而来,但必定是在曹织造任内,抄家以后就没有什么秋风可打了。
其次,是地点问题。周汝昌对此有专章讨论,根据曹折子“所有遗存产业,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认为“住房二所,很像‘宁、荣二府’”,从而涉及曹子猷的芷园,说是“影影绰绰的大观园”。按雍正六年曹抄家后,隋赫德一折云:
……再曹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天恩浩荡,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既云“少留”,又云“不久回京”,则所谓“酌量拨给”,即是曹家原有的“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的一部分,彰彰明甚。鲜鱼口空房自不必谈,如是另外两所住房,无论如何也不会像书中所写的宁荣两府那样的规模,大观园更不用提了。当时的北京,除了王府赐第以外,做官发了财的,多在原籍置产,绝不会在北京大治园林,因为享用不长(调任外官或退休回籍),而且帝辇之下,耳目众多,大起楼台岂不是自己挂贪污的幌子?
同时,房屋的大小与人口的多寡,必成正比,那样大的房子,得多少人来管理?曹寅康熙四十八年谋移婿居,在折中有“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田庄奴仆,为永远之计”的话,可见他在京本无多少奴仆。又,曹抄家以后,在金陵的“人口”已赏给隋赫德,在京的“人口”则是“酌量拨给”,而现在写宁荣两府“家生子”与“非家生子”,三代俱在,毫无星散之象,怎可能会是雍正六年以后的情况呢?
六、敦敏、敦诚与曹雪芹
再就“同时人的证见”来看,首先得注意敦诚、敦敏他们的诗,胡先生在他的考证中,引过六首,我所知道的,共有十一首(挽诗算两首),依年份排比如下(见于《胡适文选》及本文已引者,只录题不录全文):
乾隆二十二年 敦诚
寄怀曹雪芹(内有“扬州旧梦久已觉”句。)
乾隆二十五年 敦敏
雪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同年 敦敏
题芹圃画石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
乾隆二十六年 敦诚
赠曹芹圃(内有“废馆颓楼忆旧家”句。)
同年 敦敏
赠芹圃(内有“秦淮风月忆繁华”句。)
同年 敦敏
访曹雪芹不值
乾隆二十七年 敦诚
佩刀质酒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