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勖曰: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省心。张琼每语人曰:凡人官爵,莫若处中。
唐太宗谓戴胄曰:尚书者,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天下必有受其弊者。
李素曰:三尺之法,与天下共之,法一动摇,则民无所措手足。
贾敦实曰:政在养人,伤生过多,虽能不足贵也。
柳仲郢曰:辇毂之下尚弹压,郡县之治本惠养。
周子曰:公生明,廉生威。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周蓼。洲日试官而能杜绝私门,则文章之风气必振。学臣而能不事交际,则士子之孤寒立起。夫一念怜才则天地鉴之,鬼神临之,子孙攸赖之矣。
程子曰:为人上者,只淡无嗜好,静不多事,便是生民无限之福。
或问心远之义,胡文定举上蔡语曰:莫为婴儿之态,而有大人之器;莫为一身之谋,而有天下之志;莫为终身之计,而有后世之虑。此之谓心远。
欧阳公曰: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政事废弛,而民受其弊。吾所谓宽者不为苛急,简者不为繁碎耳。
凡人材性不同,用其所长,事无不举;强其所短,事必不逮。时有以包孝肃之政励公者,公故云云。公政简易,包政严威。昔范纯仁知齐州,多尚宽,曰:宽出于性,若强以猛,则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取玩之道也。
韩魏公喜愠不形,尝自谓:才器须足周八面,入粗入细,乃是经纶好手。又尝论王安石曰:为翰林则有余居。辅弼则不足。或问其故,曰:尝见其奏议,只为一已而不为天下也。
或请公无亲小事,公曰:已惮烦劳,吏民当有受弊者。且曰:俸万钱不事事,何安哉?又镇大名时多谍诉,或劝委人,公曰:两词在官,人之大事,生死予夺,一言而定,可委人乎?
吴正肃治先豪滑,曰:吾有何以及斯人,去其为害者而已。
朱子曰:某尝劝人不如作县丞,随事犹可以及物。宋新法行,居州县者皆遗书访邵雍,曰:此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福。
廖德明尝语人曰:德明自始仕以至为郡,惟用三代直道而行一句而已。
李若谷曰:某守官,尝持四字曰:勤谨和缓。
王旦为相,兄子欲举进士,旦曰:吾常以太盛为惧,其可与寒士争进取耶?
李文靖对真宗曰:公事则公言,何用密启?人臣有密启,非谗即佞。
吴芾曰:视官物当如已物,视公事当如已事。
何西畴曰:凡居人上,惟恕乃可以容下,故行动必先謦欬,步远必有前导,燕坐则无帘窥壁听。故君子不发人阴私,不掩人之所不及也。又云:法示防闲,非必尽用;职存临莅,安用逞威?但使条教章明,则易避而难犯。
张严之声,行宽之实,政有纲,令有信,使人望声肃畏者,声也。法从轻,赋从薄,使人安静自适者,实也。
初政莫若一仍旧贯,如行之宜,何必攺作。或节目未便,熟察而徐更之,人徒见上下相安而泯不知其所自,不亦善乎?故君子视俗以施教,察失而后立防也。冠昏丧祭,民生日用之礼,不可苟也。考古酌今,著为二典,颁之以革猥习,是今之急务。
事上当度已量力,以肃恭王命,则无败事。
吕东莱官箴曰:凡事涉权贵,须平心看理之所在,若其有理,固不可避嫌,故使之无理;若其无理,亦不可畏祸,曲使之有理。政使见得无理,只须作寻常公事看。
舍人官箴杂说附曰:司马子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少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使就其间,求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患,其益多矣。当官之法,直道为先,其未可一向直前,或直前反败大事者,须用冯宣徽所称惠穆称停之说,此非特小官为然也,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谨也。
前辈尝言:凡事祗怕待,待者详处之谓。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王朗川曰:居官或乘其聪明,或乘其火气,或乘其忙错,皆能枉人,亦不详处之谓也。
畏忌文法,固是常情,然自私者率以文法难事,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犹已之自私,以此处事,其能有济乎?
忍之一字,众妙之门,若能于清、慎、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办。王沂公尝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也。耐琐屑,习烦苦,不轻喜,不易,怒,不激不随,皆忍字之妙,故居官以此为尚。
凡听讼,不可先有所主,平心去看,便不偏于一。
凡人有所干求,可不可须便说,不可含糊。与人交际。若直以言语牢笼人情,岂能感人?须是如与家人父子说话,则情自通。
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
士大夫喜言风俗不好,风俗是谁做来?身便是风俗,不自去做,如何得会好?
仕宦须脱小规模,一、仰羡官职,二、随人说是非,三、乘空接响,揣量测度;四谓求知等事为难为之事。
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必免死;当去不去,其耻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义命轻重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
困学纪闻曰:李元衡俭说云:贪饕以招辱,不若俭而守廉;干请以犯义,不若俭而全节;侵牟以聚仇,不若俭而养福;放肆以逐欲,不若俭而安性。啬于己不啬于人,谓之俭;啬于人不啬于无,谓之吝;啬于人并啬于己,谓之爱。俭者,君子之德也;吝与爱,小人之事也。期言出晏于吴子,真能俭者也。
耶律楚材为相,每曰:兴一利不若除一害,生一事不若减一事。
徐阶为相,书三语于直庐曰: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有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
张侗初曰:士大夫当为子孙造福,不当为子孙求福;士大夫当为此身惜名,不当为此身市名。士大夫当为一家用财,不当为一家伤财;士大夫当为天下养身,不当为天下惜身。
薛文清曰:自家一个身心尚不能整治,更论甚政治?为政须通经有学术者,不学无术,虽有小能,不达大体,所为不过胥吏法律之事。中者,立法之本,信者,行法之要。勉庵日:立法贵乎必行,立而不行,适以启下人之玩。
不可假公法以报私仇,不可假公法以报私德。为政当以公平正大行之,是非毁誉,皆所不恤。必欲曲狥人情,使人人誉悦,亦失公正之体。
为官者切不可厌烦恶,又云:天下事事莫非分所当为,苟可用九,无不尽以,则民受惠多矣。耿恭简曰:耐烦是为令要领。熊勉庵日:耐烦受诉,使两造各尽其情,皆不厌烦之义。
临属官,公事外不可泛及他事;待吏卒辈,公事外不可与交一言。当官不接异色人,最好,巫祝、尼媪皆是。即匠艺久留于家,皆能变易听闻,播弄是非。吕大中日要以清心省事为本,即此义也。
吕新吾谕太原属日:大抵今之为吏,品格不同。第一等人,有这一点真心,由不得自家,如亲娘之于儿女,忧饥念寒,怕灾愁病,曰思夜虑,吊胆提心,温存体爱,百计千方,凡可以使儿女心遂身安者,无所不至,此谓率其自然。第二等人,看得天地万物一体,是我性分;使天下万物各得其所,是我职分。不存此心,便有愧于形骸;不尽此心,便不满其分量,此谓尽其当然。第三等人,看得洁已爱民,修政立事,则名誉自章,否则毁言日至,是为名而为善者也。第四等人,守能洁已而短于才,心知爱民而懦于政,可谓善矣,然毫无益于郡邑,安能为有亡哉?第五等人,志欲有为,而动不宜民,心知向上,而识不谙事,品格无议,治理难成。第六等人,有欲心而守不敢肆,有怠心而事不敢废,无爱民之实,亦不肯虐,无向上之志,亦不为邪,碌碌庸人而已。第七等人,实政不修,粉饰以诈善,持身不慎,弥缝以掩恶。要结能为毁誉之人,钻刺能降殃祥之灶,地方军民之事,毫发不为,身家妻子之图,殷勤在念,此巧宦也。第八等人,嗜利躭躭,如集膻附腥,竞进攘攘,如驰骑逐鹿。多得钱而好官,我为笑骂,由他笑骂耳。此明王之所不赦,明神之所必殛者也。
吕新吾刑戒曰:五不打,老不打,幼不打,病不打,衣食不继,不打,恐无人将养,必死。人打我不打。或与人斗殴而来,或别官已打。
五莫轻打,宗室莫轻打,官莫轻打,生员莫轻打,上司差人莫轻打,非徒畏势含忍。妇人莫轻打。
五勿就打,人急勿就打,彼方急迫无聊,打则适速其死。人忿勿就打。愚民自执己见,打则愈忿,气逆伤心,易于殒命。宜多方警谕,自知理屈再打。人醉勿就打;人随行远路,勿就打;人跑来喘息,勿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