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孚聖附注】
此節因後人過於誤會,致經旨不明。故亞聖反復言之,使人明了聖 人之意。聖人不諱言利,但以義為利。義者,以民生為重,以節用為 制,以聚歛為戒。而於民生則重在生聚以開其源,食寡用舒以節其流。 使民財盈而力有餘。則雖凶年不為害,而後可以教之以禮義。夫為君而 愛其民,則民親其君皆若父子家人。子之富者,父豈患貧?故不待聚 歛,而財用自足。
此章重在用人理財,而皆本於道。非合於道,無以成其德也。此王 道之大端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謂汲汲理財以供其用也,民之力不顧 也。故聖人目為小人。小人無經國之圖,無愛民之心。其所長,則工於 心計,善為聚歛。故夫子有「小人喻於利」之語也。惟小人能明於生利 之方,而無仁德以濟之,勢必至苛征繁稅,剝削其民,而民苦矣。為人 君者,輙以其善於生利,足供其用,引而進之,以為肥己之圖。夫肥己 者必奪人;利君者必損民。下無衣食,而上美宮室、華車馬;下不得事 畜,而上肆為豪奢以快其欲,民怨日積而國亂作矣。
故堯舜茅茨土階、禹王惡衣菲食,而民則含哺鼓腹,熙往攘來,各 安其業。此盛治之世也。桀紂以天子之尊,聚全國之財,窮奢極欲,以 招民怨,卒至身亡國滅。此亂離之世也。蓋堯、舜能進禹、稷之賢,只 為民求生利;而桀、紂則聽用讒佞,飛廉惡來之徒,日事苛征重稅以聚 歛之,此其所以異也。
故夫子以小人為國,灾害並至為戒。而身亡國滅之桀紂,雖窮天下 之財以積於己,亦何益哉?故雖有善於聚歛之臣,徒促其覆亡而已。其 如所積之財何?觀於商紂國滅身焚之日,豈不尚存有鹿臺之財、鉅橋之 粟乎?不過徒供武王之發散而已。故曰:「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 也。」
夫商紂以聚歛而亡;周武以發散而王。即可見財聚民散、財散民聚 之旨矣!又如商紂以善於聚歛而積之財粟,終歸周武代為發散,豈非悖 而入、悖而出乎?故君上不可與民爭利,不可以一國之財無一人之用。 其義實至深,其為教亦至切也。且天下之財,不聚於上,則足於下;不 貪於己,則裕於國。聖人非不求財,非不言利。而所求者國用,所為者 民生。於己無與焉!故天下歸心,而人民以安。
吾國以農為本。農民所獲利各有限,非可以商工衡之也。惟其利薄 而收入少,則必限其用度,必使稍有餘蓄以備不虞。「生財大道」數 語,實為民人理財之則。民既生息不匱,則國自安,而用亦足。故聖人 先民而後國,先節民力而後制國用。參讀《禮記王制篇》可知之矣!
誠以財之所出,必由於民。民之所取,必視其力。民力十而取一, 則無害;五而取一,則民匱矣。今也,民力不足一,而反取其二,是不 徒奪民之食,直欲驅民於死亡。焉得而治平哉?聖人理財,必量民力。 即民之生活,亦必自量其力。年獲十者,則用其七,餘其三;獲不及 十,則須先謀補之;補之不足,則惟減其所用,以使無負;若所獲過 差,不得為減,又不得以其先餘補之,則在上者必輕免其征,猶不足 也,則從而劑之,以長補短,以肥益瘠,使其生無乏,而能安其所。此 則聖人之治也。
今也,所入十者用且二十,終年無蓄,而負債以生。在上者又從而 苛取之,遑問為之調劑焉。則民安得不貧?國安得不亂哉?夫外人之 富,其力足也,非強之也。力足則多費不害,不足則少費猶艱。以不足 者而強效彼之足,是猶責嬰孩與勇士較力,何往而不敗哉?故為國者必 明民之情、國之習。農不可與商較利,貧不可與富較財。此萬古不易之 理,為國者固當知之,為民者亦不可不審也。
【宗主孚聖疏述】
宣聖於《大學》各章,有未詳講者,恐人或未盡解。故命再加論 述,暢發經義,不以繁複之嫌也。吾於經旨,幸親聆聖訓,故較後人頗 得精詳。而 宣聖再三致意者,即在以經義施之實用。如人不能先明經 旨,則所措必乖。故此時不敢省略其詞,務使世之習經者,洞徹聖人為 教之心,而可大裨實用,不徒以文章視之也。
《大學》一書為吾人立身行道始終工夫,前已言之矣。而其要旨, 則在致身聖賢,致世治平。無論行藏如何,必皆能通達其用,以備為世 取法,為人所則。故以能致誠正為修身之本,能致治平為明德之用。不 言致功而言明德,即可見聖人之教,為行道也,為竟道之體用也。其言 治平,亦即分內之事,非貪祿位及功名也。故治平之本,本於修身;而 修身之功,即可推為治平之德。內外一也。故功成者無所加,不過自成 其德而已;功不成無所減,以其德猶足以成也。故曰「無為」,言無所 為也。
譬如有為名者,則其致治平,皆名之所驅,不足言其德也。有為 者,則其致治平,皆利之所使,亦不足言成德也。惟聖人不為名利,而 乃必致世治平者,為成德耳。成德者,為成道也。故聖人之心,與天地 同;聖人之德,與覆載同。茍聖人不欲致世治平,而徒善其一身,是自 減其德也。如天之覆,地之載,不得有所私也。若有所私,則非天地 也。天之覆也,非擇物而覆之。其不得覆者,物自外也。地之載也,非 擇方而載之。其不得載者,方自異也。
故聖人之欲治平天下也,不以其地而異視,不以其時而異施。其不 得治平者,人自棄之也,非聖人不為一視而同仁也。故聖人之為治平不 必以政,不必以位。在位則言政,在野則言教。其以之致世治平,用有 殊而本無二也。且天之覆,非有為也;地之載,亦非有為也。順其道而 然,全其德而已。聖人之致世治平,又何不然?故言治平之功,常人視 之若極難,聖人不過行所無事耳;常人視之若為人,聖人不過自成其德 耳。故《大學》之以治平為明明德之極則,而皆本於誠正也。以此!
此章言平天下仍本於治國。所述亦就治國而言。蓋國治而天下平, 只是推治國之道以平天下而已。古時國界狹小天下之內,為國或數千、 或數百、或數十,或至數國。而合為一,以時異也。堯舜以前,姑不 論。禹會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此時國度最小而最多。其後漸漸合併, 日以減少。孟津之會,猶集八百。而至春秋時,則僅百十;至戰國則僅 存七雄,而皆併於秦。此但就中國言之也。
此處言國,不必執春秋諸侯國;言天下,不必執舊解以中國為天 下。蓋國及天下,雖有廣狹之異、今昔之殊。而所以治平之道一也。決 不可謂《大學》所言國,與今之國異;天下與今之全球殊也。現時人不 明經義,不解聖人之旨。往往以為孔子不知天下之有全球;治平之道不 宜於今日。此其大謬者也。又有謂中國儒者但知諸侯之國,不知現在列 強並立之國。其治國之道,只宜於封建時,而并謂中國無治國之學。此 其尤謬者也。
夫國之與國,無論中外,其疆域大小隨時不同,而天下之有諸國, 亦無論何時,其存亡興廢之道,不二也。故可以治古之國者,施之今之 國,其政教異,可也;其致治之道,不可異也。古之平天下之道,施之 今日全球也亦然。聖人之言教也,為萬世也。非但為一時,為全世界人 民也。非但為一方,故曰:「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 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降,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此聖人言教之 效。及其志也,豈僅一方、一時為哉?夫世無古今,地無遠近。茍為圓 顱方趾之類,含生之倫,其性同也,其心之所欲同也。聖人乃能順其 性,使得其所欲,故雖蠻夷亦化,況非蠻夷者乎?雖草木、禽獸亦從, 況非草木、禽獸者乎?
故聖人言治國也,治古時封建之國,可;治今日列並競之國亦 可。其平天下也,平昔日中國,可;即平今日各族互雄之全球亦可。其 道無二,其致用亦一也。近而治國,遠而天下,聖人只是一以致之。如 周之文、武,以先治其國,而後乃代商而王天下。若桀紂之君,不能平 天下,即與之國亦不能治矣。故聖王治天下與治國無二道也。
且此章言政而重在教。教者,對民而言更無分國之民與天下之民。 凡能順其性而使得所,安其生而使無怨,則皆心悅誠服。在國則國已 治,在天下則天下已平。此聖人為教之本旨也。故此章言平天下,多治 國之道也。
首節「上老老」各語皆言治國者須以身示民,己行孝則民興孝;己 行弟則民興弟;己行仁則民興仁;己行忠信則民忠信。以己之德而化民 皆立其德,此則絜矩之道也。
第二節再申明絜矩之義,使知絜矩者,懸則以民,而其則非由外 至,即本己之性而推其德。是曰恕。恕者,厚責於己。其不化者,己不 足也。己在民上,為大眾所瞻。茍其德不足以示民,民將何瞻?桀紂之 君以戮其身,行之僻也。行辟則民背之。雖無湯武之伐,而天命已絕, 亦將自斃。此引詩之旨也。
故得國有道,得民則得國,失民則失國也。而得民有道,行忠信, 則得民;行驕泰,則失民。民之所歸,天亦與之;民之所背,天亦棄 之。得民者得天命;失民者失天命。天命無常,能著其善則得之,不善 則失之。所謂善者,即忠信也,得民之道也;不善者,即驕泰也,失民 之道也。
故有國者不可不慎,而必時時戒懼以彰其德,事事謹慎以善其道。 故必親仁以遠佞,寶善以去惡,而後可行於道德、志於仁義,不敢存驕 泰之心,而篤其忠信之念。此聖人教人之旨,而明國之得失之本也。
自首節至「舅犯」節,皆極言有國者治國之本,在於重忠信,去驕 泰,親賢、遠佞,向善、去惡,戒慎、恐懼,自立其德以懷其民,庶得 民心而膺天命也。
「泰誓」以下各節,至「詩云樂只君子」節,即承上文「寶善」、 「親仁」、「進賢」、「退不肖」之旨,而申明為國必須擇人而用之。 擇人必須視民之好惡。民之所好者進之;所惡者屏之,以公用人,以仁 愛民,乃得民心而國以安。此治國之要道也。如秦誓所謂國之賢臣,不 妬人之能,不忌人之才,虛懷若谷,從善如流。此方可以與之治國,而 民賴以安,國得其利。反之則為小人,以嫉妬為事,以讒諂為能,民不 得以為保,國且因之而殆。則宜速屏之,不得使在國中,而肇亂召亡。
蓋雖聖君,必賴賢相。堯以舜、禹、皐陶而治;舜以禹、益而治; 湯以伊尹,武以周、召、太公而治。則良臣之功大矣。即其亂也,雖有 暴君,亦必有奸佞之臣。桀紂之亡,皆由左右佞臣逢君之惡。此其臣之 不肖甚矣。故治國者必先須自立其德,而又進其賢才以為之輔,然後可 以保民安而國治。否則雖己德已立,而無賢才以輔之,猶不足有為,況 己德未立者乎?
故聖人於進賢之事,再三致意焉!夫賢者之心,雖不在位,而其視 民如己身,亦猶君之也。故伊尹、禹、稷,皆以愛民稱。其初尚無位 也,蓋其志在成德以成道,不以君臣異也。故賢臣為國必以民為先,而 求所以去民之害以保之,遂民之生以安之,無時不在念也。故小人之害 民也,賢者乃放之四夷。除暴所以安良,此仁人之所為。故「唯仁人能 愛人,能惡人。
仁人以天地之德為德,乃能以民之心為心。雷霆雨露,皆天之德; 去暴安良,皆仁者之德。且茍非仁人,則所愛者,未必人民之所愛;所 惡者,未必人民之所惡。心念稍涉於私,則不足語於愛惡。唯仁人心無 私念,一以大公,為民求福利,故所愛惡,心民之愛惡。而其愛固仁, 其惡亦莫非仁。此其所以見稱為仁人也。
若夫見賢不舉,舉不先,徒以進賢為名,是貌仁而實不仁。君子所 惡也!又若見不善不退,退不遠,徒自謂能知善惡,而實將受其過。是 假智而實不智,亦君子所不取也。故聖人既以進賢、退不善勉人,而又 以好名之仁,及自用之智為戒也。至其於民情悍然不顧,徒以愛惡徇一 人之私,則讒諂得逞,賢善遠遁。民之所好,乃反惡之;民之所惡,乃 反好之,是拂人之性,背道逆天之甚,灾之及身必矣!尚何望於治其國 哉?
故樂只君子為民父母者,以能體民情、順民性也。其所好惡,必以 民心為心,而不敢稍存私念。此庶乎稱為民父母矣!蓋父慈、子孝。為 民上者不仁慈,自己失其為父母,惡在其為民上哉?父母之不慈,則子 之不得使之而孝。此民其上者,皆上之過也。可不慎哉?是故治平之 道,在己先立德,而進賢、退不善,以與共治其國,民安而歸之,則天 命亦屬之。其大端分為立己、待人、知人、善任、忠信、仁善諸義,皆 治平之本也。
以下各節,承上文申明安民裕用之道。蓋民歸之後,必有以安之。 而民之所安,必先生計。故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未有無 食之民,而其國之不亂者;亦未有善治之國,而其民不得生養者。孟子 曰:「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又曰:「使有菽粟如水火,而民 焉有不仁者乎?」故聖人之教,以富繼庶。而此章言用人之後,即首重 理財者也。
但聖人之治國也,本於王道,合於天地之德,順乎自然之道。不以 術取,不以力爭。故雖言治,不廢理財;而其裕財,必先慎德。此其所 以為王道之治,不以霸者之以詐而成也。德者,為道之所生,性之所 見。如木之本,水之源。有本則枝榮;有源則流遠。是故聖人必先慎其 德也。德無不具,人皆歸之。德積益彰,民歸附曰眾,則國土不闢自 廣,不爭自增。民眾國大,物產益饒,中土藏貨,地上種植,物無盡 矣。製造以習其工,貿遷以為之商,民力盡舉,物力日加,財無盡矣!
財生於物而富於民,民有其富,國裕其用,此皆理財裕用之本,非 僅空談也。蓋用者必先有其財,而財者必須取諸物。就地利以生物,農 也。即生物以成器,工也。貿遷有無以增其利,商賈也。開發山澤以盡 其藏,礦也、林也、漁也。因利而利,便民通物,以啟無窮之財,裕無 盡之用者,各種實業也。而皆賴人以成之。
此有土有民,然後生財之道備;有財有利,而後民生之道宏。民為 供國之用,國為計民之用,民富國足,則用自裕。其相須至切,相助至 多。無論何時,其道不二。故治國者,不可不先立其本也。
君子以德來民,以德緩遠。民眾既至,而患財用之匱者,鮮矣!故 君子惟慎己之德,而不求財用之聚。今或有疑者曰:信如斯言,則民多 國必富。今中國民眾而日貧,何也?曰:此即未能依聖人治國之道也。
聖人理財,為民而外己,先計民生而後計國用。故用裕而民無貧 乏。今也但計上用之侈,不問民力;但求己財之富,不顧民生。民固窮 困,而國用亦蹶。故在位者極富,而在下者至貧。此正戾聖人之教,何 反疑其言乎?聖人言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又曰:「百姓足,君孰 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即此章德者本也、財聚民散,各節之 義。皆為國理財至當不易之道也。可不審諸?
「有德此有人」,「此」即「斯」也。言有德斯人至矣。以其教之 捷,有如影、響也。下亦同。故有德者,未有不得人者。即不得位、不 得國,而人心懷之不忘。故曰:盛德至善,民不能忘也。昔太王去邠之 岐,民從之如歸巿。可見德之得人之驗也。舜禹之得天下也亦然。蓋人 同此性,吾盡性之德以及民,無不應者。孟子所謂以德服人,中心悅而 誠服者也。雖拒之尚不可,況欲招之者乎?
下節「爭民施奪」句,謂失德者不能立其本,而徒重其末。為一己 之財富而苛暴其民,民亦從而效之,各私其利。君爭於民,民亦爭於 君。上下相爭,怨日積,亂日甚,施有不奪者乎?「施」謂德澤及於 民。今無德以撫民,而爭民之利。民非至愚,而尚能懷之耶?故施奪 者,國必亡。桀紂之君,皆其例也。民無以望其德,且怨其暴,欲與偕 亡,尚足語於治國哉?
故下節即言「財聚民散,財散民聚」,又以言悖出者悖入、貨悖入 者侼出,再三申明其義,而戒天下之治國者。其意至深切矣!此數節皆 有因果之義,以既種悖入之因,必得悖出之果。而前者有立德之因,得 人歸之果。後者以重末聚財之因,得肇爭散民之果。皆如影隨形,不爽 毫末。以示世之為國者,明乎人財聚散之道,而知本末內外之方。茍乖 此旨,必受其禍。此聖人暗述因果之教,與各教正同。不可不知!
其後則更說明為民生財之道,為國慎用之方。引孟獻子之言,以證 聖人裕民薄己之義。而其中含最要之旨,即明辨利害之本。要知以義為 利,則終利;以利為利,則終害。其言尤為詳盡。而孟子對梁王之問, 即原於此節也。「發身」、「發財」二語,亦有深義,再論之如後:
仁者,以全其性德為先,故貴身而賤財;不仁者,以便其情欲為 志,故先財而輕身。此「身」字,指人生之道,即生也。生而悖其所生 之道,是不仁也。故惟仁者能全其生,而散財以成其德。德成而生全 也。不仁者,不知性之德。以情欲為生,以徇情適欲為全生。而不得不 務於財,是謂戕生以聚財。
發者,發達之、養蓄之、充足之之謂也。如仁者,為重德以全生, 故散財以達其德,以充其性,以養其天,是謂以財發身。不仁者則但求 耳目之好,聲色之娛,忘其天性,逆其生生之道,而惟以聚歛為事。巧 取強奪,財日集而德日亡;欲日多而生日蹙。是謂以身發財也。
且如有國者能散財以為德,民懷其德而歸之。則其生固全,其身亦 榮。若不仁者,徒爭民之利,快己之私,召怨於民,肇禍於己。其生固 不得全,其身亦不免於辱。故君子不寶財利,而惟重仁德也。上如好 仁,下必效之;上如好義,下亦從之。上以讓示民,民亦不爭;上以財 散民,民亦無其用,此理之固然也。
夫民不與上爭利,而樂供其用,則民之財即國之財;國之財即君之 財。如府庫所存,亦猶挾之身。何必盡藏於己而後得其用哉?故爭財而 聚歛,不獨不仁,亦不智也。夫子於此釋「仁」字,謂悖天逆生,即為 不仁。不必以其害人也。悖天者遭罰;逆生者必死,亦不智也。蓋不 仁,指性言;不智,指事言。如不仁者之聚財,為欲養其身而適戕其生 也。蓋內則逆其天性;外則府民怨毒。是養之反以戕之,豈非不智之甚 者乎?
聖人恐人之見利忘義,輕身重財,反覆言之以明其利害,尤不可不 三思之也!夫財利之於人,固不可少。以後天之身,日用衣食所資,耳 目口舌所欲也,常人以其不可少,遂欲多得之。不惜棄德以爭之,逆生 悖天以圖之,害人損眾以聚之,則其過大矣!君子知其易犯,故必先立 其德,以為制其情欲。先定其制,以為明其得失。務使人人不以情害 性,因利害義,而後國家可治,天下可平;己亦成其德而進於道矣!
故孟獻子所言,皆制上下取財之法,意謂一國之財不可私於一人; 天下之利不可爭為一己。雖國用必有出,而取之毋過;雖民力可供億, 而用之必儉也。若不知此,而徒逞己欲,不量民力,徒以聚歛而恣用 費,此誠不仁之小人矣!小人為國,雖工於聚歛,善為揮霍,不過速國 之亡而已。果何能快其欲,便其私哉?此言猶為叮嚀,以示世之為國 者,理財用人與立德,均須至慎也。即末節之義,言理財仍必用君子, 退小人,猶重申用人之義耳!
此章文義詳密,而因次序錯誤,致世人不得其深意。自今改正後, 可以分解了然。於聖人立教之旨亦極明,實後人之幸也。章中以立己之 德、從民之好,言之最切。以國家天下無論何時,非如此不能治平之 也。雖治平之事尚有未盡,但大本已立,均可觸類旁通,不必一一數之 也。
且聖人立意,於德,則重責於己;於權利,則不敢私於身,乃可公 天下於民,而孚大同之治。故治平之本,必在誠正,必先明道德之要, 了解性命因果之真。然後可以見權位而不貪,置利欲而無動,以成其明 德而致天下於治平也。夫己有其德,又能輔以賢者,時時以民為念,而 不存私利之心,則天下尚有難治者乎?故聖人之教,亘萬古而不易者 也。人能於此,大傳其旨,庶乎王道之化不遠矣!
【全書大旨講述:復聖顏子講述一】
夫子命將儒教精義,及《大學》全書要旨,與實用之道,再為論 述,以明先聖立教之意。儒者為教,溯自二帝三王,以迄有周之季。其 間賢聖輩出,垂法立義。無非表章堯舜之治,而禮教文物增損不與焉。 蓋教者,立其本以示人。本者,道也。道之所立,天地不違,而況人 乎?故其教,亘萬世不可易。雖有聖賢,不得失也。以為教之如是之 大,而述之如是之遠,故賢者窮其思不足以盡之。以其本於道而傳於 道,故愚者率行之而有餘。聖人之教,為以人類之安全生息而無失於 道,無害於性。故教以示其則,使遵之而適然無惑,故不以奇異立教 也。
《大學》之首,即示人以明明德,而其終告以止至善。可知「德」 與「善」,為聖人本道所立之則。而明德、止善,即教人所率循之事 也。由此則能安其生,全其天,毋悖於道,毋害於性。反是則不得也。 人之明明德者,必繼以親親仁民;而止至善者,必先以親親仁民。外而 立德,內而成道,無二致也。故明德而無以親親新民,則其德不全;止 善而無以親親新民,則其善不實。而明德不能止善,與止善不能明德, 皆道之不充,性之不足,不可謂之明德與止善也。
故有其內,必求其外;有其外,必得其內。如心與官體,皆吾生所 不可忘者。忘其一,則失其生矣!忘其一尚不可,況兩者皆忘者乎?故 明德為始,止善為終,不可或失也。而言之雖有始終,行之則無始終 也。如以心為始,手足為終,此舉物而數之也,則可。若謂先育其心, 而後養其手足,則手足之生不全,心能獨生乎?故明德、止善,不可以 始末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