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大杂院的时候,那里一片漆黑,根本就不像有人来过的样子。
不过碧影却发现了不对劲,“这屋子有人来过,虽然被人清理过,但还是能闻到血腥味,而且是新鲜的。”
碧影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微型手电,是宋真真之前送给她的。手电一打开,便能看清楚屋子里虽然清理干净,但角落里还是有些忽略掉的血迹。
“是宝哥儿的荷包。”
忠儿眼尖,在桌子下面发现一个荷包,这是她之前给宝哥儿做的,她那三脚猫的绣工绣出来的东西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宝哥儿来过这,这些血不会是他的吧?”忠儿脸色有些发白,宝哥儿这段时间好不容易学好一点,怎么就出了事呢?
“忠儿小姐,你先别急,您想想,有没有可能是熟人做的,不可能他今天一出来就出了事。你们在逃荒的时候,有没有哪个熟人是跟你们在一块的?或者说是在逃荒途中又认识了哪些人有可疑的。”福伯知道急也没用,就派了一个小厮回府禀报。
别说,福伯这样一问,忠儿还真想起了一个人。
“难道是他?”忠儿自言自语,随后便向福伯说道:“福伯,宝哥儿的舅舅金守田。他是金氏的弟弟。金家和我真真姐家是同村的,他家条件比宝哥儿家要好,逃荒前养了两头猪,因为提前知道要逃荒,就杀了猪腌成腊肉。怕同村人惦记他们家的肉,就没有和村里人同行,而是跟着外家的村里人一起结伴。
我们逃荒一路上,前面几乎都没碰到他们。后来到了平阳的时候才遇见金守田,不过一大家子人就剩下他一个人了。据说是碰到流民,别人发现了他们背篓里的腊肉,一哄而上要去抢他家的腊肉。他们自然不愿意乖乖被抢,跟别人动手了。由于流民人数比他们多了几倍不止,他的家人被流民打伤了,伤势颇重,没熬过几日,一个接一个噶了。他当时因为贪生怕死,躲在一个树上,就逃过一劫。
他不光失去了家人,连粮食也被抢的一点不剩。后来他自己也加入流民大军,跟着他们抢别的灾民的粮食。直到后来和金氏遇到,就厚着脸皮巴着金氏不放,跟着金氏吃喝。但金氏并不是一个人当家,那时候两家本来都快断了粮,哪还有多的粮食养他这个外人。连金氏这个亲姐姐都对他颇有怨言,他们试图赶了他几次,每次没两天他又出现了。不过,后来我就被卖了,再也没有听说过他的下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他。”
“金守田?既然是宝哥儿的亲舅舅,想必不会伤害他的吧,怎么这里会有血迹呢?”福伯皱眉。
“那倒未必,我就亲眼见过他打金氏。那时候,他找金氏要钱,说是经过镇上的时候要买一壶酒。金氏不肯,灾荒年间,连饭都吃不饱,怎么会出钱给他买酒喝呢,何况金守田但凡沾了酒,就会耍酒疯打人。他连金氏都打,又怎么会怜惜宝哥儿。”
“也不知道那金守田在不在京城?”碧影插了句嘴。
忠儿立马道:“肯定在京城。我偷偷到这儿来找我奶的时候,还碰见过他。有一次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就见他在满屋里翻来翻去,后来估计在哪里翻到过几个铜板,嫌弃钱少,骂骂咧咧地走了。他不会是把宝哥儿抓去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