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夫人白了他一眼:“你这孩子就知道口无遮拦,在国外呆了这么些年,什么规矩都忘了,余笙别介意啊,他就是这个脾气。”
余笙道:“不介意的。”
杨新听了笑了起来:“你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余笙,是哪个笙?”
余笙道:“笙歌的笙。”
杨新挑眉:“乐器那个?”
余笙点点头:“是的。”
杨新笑得恣意:“那真是巧了,我是做音乐的,你名字里带着乐器,真的是缘分。”
余笙有些意外,没想到他是玩音乐的。
杨新问:“是不是很意外?”
余笙又看了眼他的穿着:“你的打扮很嘻哈。”
杨新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我们玩音乐的都是这个打扮,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做了个乐队,以前在国外演出,也就刚回国不久。”
余笙好奇:“是哪种风格的音乐?”
杨新笑道:“猜一猜?”
余笙跟他聊了这么一会儿,心中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
他的思维活跃,打扮又嘻哈,肯定不是那种传统的歌手。
“嘻哈?摇滚?”
杨新打了个响指:“没想到你的观察力这么强,猜对了,我是玩摇滚的。”
旁边的杨夫人听了,一脸头疼的模样:“可别提你那个乐队了。”
跟余笙道:“你不知道,他以为自己那个乐队,经常要排练,在国外的时候,经常被邻居投诉,说他扰民。”
杨新被伯母这样吐槽,有些没面子:“伯母!”
杨夫人继续拆穿他:“你敢说你没有?余笙你不知道,他们天天排练,还总是在夜里的时候,把他爸爸养的一只鸟都受不了,飞走了。
杨新脸上挂不住:“那个鸟才不是被吵走的,那之前好多次都想自己飞走。”
杨夫人道:“还不是你们天天叮里咣当的,太吵。”
杨新决定不跟杨夫人争辩,转而看向对面的余笙:“余笙,你喜欢什么音乐?”
余笙想了想,貌似自己没有非常喜欢的音乐风格。
平时听歌也都是路上听,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用的。
也不追歌手的演唱会,实在说不出来喜欢什么音乐。
她想了想道:“也没有特别喜欢的,平时都是随便听听。”
杨新以为她是谦虚,笑道:“没事,音乐这个东西,多听听就好了,回头我带你看演出,我之前没回国不太了解,回来发现国内的音乐竟然玩得也这么好,很多演出现场超级棒。”
杨新是个非常健谈的人,又比较外向,谈及自己的专业滔滔不绝。
余笙能够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音乐,不是那种只是为了混口饭吃。
一顿饭下来,余笙听他谈了很多关于摇滚的知识,也是大开眼界。
吃完饭,杨夫人让杨新送余笙回去。
杨新也很乐意。
余笙本来要拒绝,但杨夫人坚持,说就应该让男生多主动,她就没再说什么了。
余笙以为他是开车过来的,没想到他是骑摩托车。
还是那种一看就改装过的摩托车。
杨新这会儿已经戴上了头盔,摩托车的超大马力嗡嗡响,骑到余笙面前的时候,还特意弄了个漂亮的摆尾。
杨新将头盔从头上取下来,拍了拍后座,笑着对余笙道:“上车!”
杨夫人又气又笑:“你怎么又骑着你这个摩托出来了,路上慢一点,余笙是个女孩子。”
余笙小心地跨上摩托车的后座,她以前从来没坐过这个,总感觉不太稳当。
杨新看了,笑道:“放心,我车技很好的。”
确定余笙坐好了,杨新加大油门,摩托车再一次嗡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