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就带着学校发的东西,来以物换物。
以前凌家日子富裕,每次来都让她拿不少东西走。
个个大方又热情。
现在日子一不好过,她这个嫁出去的女儿,也让人瞧不起了。
凌秀头一回有了不听男人话的念头。
她也想上班挣钱。
回家一说,却还是遭到了崔明知的反对。
崔明知长得普通,但胜在能收拾,会打扮。
一年四季的西装皮鞋金丝眼镜,让他看起来文质彬彬,斯文得体。
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少爷,透着股不差钱的矜傲。
但光是他天天穿的衬衫西服和皮鞋,就需要凌秀花大把精力去打理。
崔明知自诩体面人,又怎么会同意妻子出去上班。
更何况凌秀找的工作能是什么好工作,不都是些卖力气赔笑脸的活。
“怎么回家这一会儿,就染上你们老凌家市侩的毛病了,好好在家享福不行?你干脆和你那弟弟一样,干个体摆地摊去算了。”
享福,哪里来的福?
又是维持整个家的体面,又要保证他给的三瓜俩枣够花。
难为的只是她一个人而已。
可这满肚子委屈,凌秀面对崔明知就是说不出口。
她从嫁进来就低他一头。
这么多年了,早就低习惯了。
被抢白几句,她闷头说不出话。
崔明知看了看她拿回来的东西,只有两个烀好的猪蹄,风凉话果然又来了。
“要我说人的劣根性真是天定的,没有格调的人,再有钱也是没有格调,心穷的人啊,再有钱也是心穷。”
凌秀想说娘家现在的情形也不好。
但男人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自顾自回房,关了门睡觉。
崔念念看她爸走了,赶紧凑过去伸手。
“妈,我没告状吧,给我钱。”
凌秀无力的抬眸,定定的看着闺女的脸。
最后掏出两块钱给她。
“真抠,一点都不如我爸大方。”
说完,崔念念也回屋了。
凌秀自己坐在沙发上,怕费电,还关了灯。
黑暗中,她什么都想了。
唯独没想过离婚。
天亮后,一切继续。
大年三十,大多数的人都是被鞭炮声吵醒的。
宋蕊,却是因为归家的人。
天还没亮,凌野就敲响了房门。
宋蕊爬起来,看是他回来了,急忙下了地。
“这么早,开了一夜的车?”
凌野嗯了声,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
家里添了冰箱,屋子还是收拾的干干净净。
肉香饭香混着宋蕊身上的香气,是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他管那叫家的味道。
毕竟离了家,就没在别的地方闻到过。
一走就是半个月,说不想是假的。
凌野的目光在家里打转,余光却落在披着外衣烧火的宋蕊身上。
她知道他爱干净,到家得先洗洗才能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