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简单淘洗过后的红润米粒用山泉水泡上,然后便开始炒配料。
砂锅中放油先煸炒酱油肉,煸出香味之后再放入春笋、土豆、蚕豆翻炒均匀,最后将浸泡过的红米放进去,简单一勺生抽,加水没过食材便可以慢慢焖起来,出锅时撒一把春韭就可以了。
其余的则做成油浸笋,这个保存的时间长,也是一道相当下饭的小菜。
至于油浸笋,工序不复杂,只是费时间,但做出来可是比肉还好吃的下饭小菜,配粥配饭都好吃。
许得宝特意拿了一个大锅,先煮笋,水差不多煮干的时候放生抽和老抽上味上色,然后再放多多的油,小火慢慢煮,直到煮至油变清澈,便可以晾凉装瓶,放在冰箱里可以吃几个月都不变味儿。
还热乎的时候,许夏就偷吃了一块,顿时满足地眯起眼睛。
鲜、嫩、甜、脆。
这还是热乎的,若是等放凉了,还要更脆更顺口。
没一会儿,鸡汤的香味儿也飘满了院子,起锅前,许得宝将雪白的鲜竹荪也倒进去,三分钟便可关火,诱人的菌子香顿时和浓香的鸡汤融为一体,馋得外边的铁锤口水都流了三里地。
“走走,拿碗筷。”
山上的人陆续回来,许夏也迫不及待地端着砂锅出去,赶紧开饭。
周遇摸了一把自己闪亮的脑袋,鼻子吸了吸,“今天的饭怎么这么香……”
许得宝拿勺子把饭轻轻翻拌开,连锅底的锅巴都撬起来,金黄焦脆。
“哟,这不是新瑞府的冬去春来饭嘛!”
不过这小味儿,怎么感觉比燕城首屈一指的新瑞府还正,人家那一碗可得要999呢。
只闻香味儿还好,等吃到嘴里,他才知道这两样儿绝对不是一个东西,天差地别。
红米饱满有嚼劲儿,粒粒分明,酱油肉香而不腻,带着微微的咸口,蚕豆鲜糯、土豆绵软,最好吃的还是里面的笋子,香甜清脆,好吃得他差点把勺子一口吞了。
这可比新瑞府的好吃多了,光食材上就差一截。
“妈呀,真好吃。”
冬去春来,春意盎然,就这么简简单单一碗饭,却让周遇仿佛真的尝到了春天到来的滋味儿。
饭碗迅速被清空,许得宝又给他盛了一碗清澈的鸡汤,油被撇得干干净净,只留着零星几点金黄的油花,附着在漂浮其上的雪白竹荪上。
周遇拿起勺子轻轻吸溜上一口,竹荪脆嫩的伞裙吸饱了鲜香的鸡汤,一口爆汁,喝完简直要升天。
旁边的吴擎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相,眉头紧皱,“别忘了你还有几场戏没拍完,控制控制行不行?”
周遇立刻不满了,斜了对面一眼,“好意思说我,你都吃三碗了吧,你怎么不控制控制。”
吴擎熟练地扒了一口饭,理所当然,“我又不拍戏,吃胖点就胖点呗。”
“哼,你行你上,我看你剃个光头也挺好看。”周遇不理,赶紧又盛了一碗饭。
而吴擎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后脑勺一凉,被噎在原地。
“你别说,大块头剃光头确实挺好看的,我记得当时小虞姐姐拍了照片……”铁锤吃得小嘴油亮亮的,抹着嘴随口道。
“啥?真剃过?”周遇眼前一亮,顿时来了兴致,往罗虞旁边凑去。
“阿虞,不行!”吴擎只觉得眼前一黑,当初惨不忍睹的黑历史又浮现在眼前。
“哈哈哈,吴擎,我感觉你剃完更像傻子……”
热热闹闹中,两个砂锅被一桌人蒯得干干净净,恨不得连锅底都舔一遍。
许得宝打了个饱嗝,摸着自己圆圆的肚子,一脸满足。
“明天我让马良带几条上好的金华咸肉来,给你们做腌笃鲜吃,这么好的春笋,不做腌笃鲜可惜了。”
这话一出,刚刚吃饱的许夏顿时又有点蠢蠢欲动。
说真的,她还真没吃过正宗的腌笃鲜,除了这最鲜嫩的笋子外,品质上乘的金华咸肉也不多得。
不过马良就不一样了,家里世代经营着那么大的酒楼,这种好东西总是有点库存的。
“好,明天我和铁锤再去林子里挖点笋,顺便给马老板也带点回去尝尝。”
第二天一早,马良听说许夏这里有了春笋,二话没说,立刻从库房里挑了三条老字号出产的金华咸肉。
一条后腿,两条五花,都是用金华本地的“两头乌”土猪,经过时间的洗礼,色泽呈现出暗红的深玫瑰色,相当漂亮,一般人可买不到。
待他提着肉开上车跑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终于到了许家沟时,许夏也和铁锤刚从山上下来,背篓里装满了还挂着晨露的嫩雷笋,清香扑鼻。
“嘿嘿,许老板,对不住,又来蹭饭了。”马良头发抹得油光水滑,跟牛舔过一样,造型别致。
看到这两人背后的雷笋,他顿时眼前一亮。
许夏笑着说,“马老板,快进来,就为了这么两条咸肉,还得让你跑这么远。”
“诶,话可不能这么说,在你这儿蹭一顿饭,比啥咸肉都好使啊。”马良一脸神采飞扬,赶紧提着咸肉进了门。
“老马,来了。”许得宝笑呵呵的从屋里出来把咸肉带进去处理,而马良则挽起袖子,找了个小板凳和许夏她们坐在一块剥笋子。
“哎呀,你这笋了不得。”
刚剥开几层皮,马良就忍不住惊叹,只闻到那扑鼻而来的清香味,就知道这雷笋的品质极佳,比他店里现在每天从南方运来的高山鲜笋还要好。
他熟练地掐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神瞬间怔住。
约莫呆愣在地几秒钟,他这才炯炯有神地看向许夏。
“许老板,你得卖给我点。”
“求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