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儿内心惊动,却没有表现在脸上,她不确定他是不是在危言耸听扰乱她的心神,但从他的话里听出了另一种隐藏的情绪,“你很关心他。”
她在他指缝间缠绕,以前总恨自己不长个子,现在却又觉得很好。要是个十来斤的大汉压在他手上,他可能会打死她的。
所以呢,他牵扯出前世的事来,究竟是打的什么算盘?崖儿审视他,讥讽道:“盟主是在提醒我,应该把前世的账也一并算了么?”
珠光照不到她脚下的路,她几乎是摸着黑回到城里。远远看见门上站了一个人,是仙君在等她。见了她便有些嗔怨,“你去哪里了,害我担心。”
他似乎有些恼怒了,“没想到楼主是个如此不通人情的人,不论我和他如今的立场如何,也不管前世谁有愧于谁,前尘往事就一定要拼杀个三生三世不肯罢休吗?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真的爱他,不要让他插手红尘中事,虽然他不参与确实对我有利,但这么做更是为了他好。你愿听便听,不愿听则罢,我这反面人物跑来和你说这通,确实有些莫名,我也知道。”
真是一派谬论啊,人命在他眼里究竟算什么?她看着他,忽然觉得他很可笑,“我根本不相信你的话,你所有的解释都是在为自己找借口,你一直放不下过去,不甘心就此平庸。你还在怀念往日的辉煌,可惜已经身在泥沼,污水没过你的头顶,你再也回不去了。”
终于绑好了,他看见她的眼睛,讶然道:“蓬山的竹叶青都是金瞳,你怎么是红色的?得了红眼病?”
回官衙的路上,天已经黑了。城里的夜明珠在逐渐昏暗的光线里异军突起,从东边的山崖上看下去,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银光。
太热了,灼灼|热浪烧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看见自己的鳞片翻卷,像旱地里开了花的苁蓉。琅嬛的大门阖上了,一排书架倒塌下来,压向她……她一惊,顿时从梦里挣出来,圆睁着眼睛大口喘气,半晌才看见床沿上坐着的人。他的脸穿越了前世今生,现在再看依旧是梦里的样子。她胸口憋闷得难受,恨不得怪叫一通,才能纾解那种痛苦。
当然大夏天不能暴晒,否则她的一身翠色会变黄。她很小心地保护自己的皮肤,天热了就住到下层来,这棵树上只有她一条蛇,想住哪里就住哪里。
不知道人对他们这种爬行类有什么感想,反正他并不讨厌她。后来午睡常来,她一见到他就顺着树干下来,老老实实收好毒牙,趴在他身旁。她有个很好的特长,擅长制冷。盛夏时节,她附近方圆一里内长毛的动物,都爱到她这里来蹭冷气。蓬山属于相对比较恒温的仙山,但偶尔也有暴热的时候,那年他把她带回去了,装在一个钵里,放在上风口的窗前。
他轻轻一笑道:“有些事说不清楚,可能就是命里犯冲吧。”
肝脏的味道太香了,从叶子包裹的边角飘出来,她一路上都在咽口水。好在她脑门扁平,没有固定都能稳稳顶住,但她心里一直在天人交战,这里有比她更大的蛇,会不会抢了她的干粮?万一叶子散开了,香味会不会引来其他掠食者?所以她在想,是不是干脆把肝吞了再上路,毕竟放在肚子里比顶在脑袋上方便多了。
她能分辨,是个男人的声音。她对异性一向比较有好感,可能因为蛇性本淫?不管啦,反正很好听。她翻着眼睛,想看看他长什么样子,肯定是紫府弟子的打扮,最重要的是脸,脸好看咋样都行。翻一下,没看见,大概是他太高了,只看见一双脚,脚上穿着云头履。
她牙尖嘴利,这席话戳到了他的痛肋,于是脸上的笑像水里的落花,被风一吹就飘远了。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上辈子我能轻易杀了你,这辈子照样也可以。不要惹毛了我,否则聂安澜都救不了你。”
她定定看着他,眼眸里盘踞着惊恐的蓝光,“仙君……”
她很伤心,盘起来嗅自己的身子,哪里臭了,明明一点味道都没有!好在仙君没听他的,他给她喂仙露,喝了三个月,大司命进门时就再也不捂鼻子了。她的皮肤也越来越好,通体油亮,不夸张地说,她绝对是蓬山上最绿的竹叶青。
显然他有能力说到做到,她却也不是怕事的人,冷笑一声道:“我在江湖这滩浑水里来去,早就过了受到威吓就瑟瑟发抖的年纪,难道你以为我会怕死么?孤山就在眼前,子时转眼即至,你选在这个时候和我见面,不会仅仅为了让我做你的女人吧。”
她终于看清了他的长相,他穿紫色的禅衣,那种紫甘蓝般鲜亮的颜色穿在别人身上,味道恐怕有点怪,但穿在他身上就很合适。她在这寂寞空山中蛰伏了好几年,偶尔也能看见那些仙家弟子往来,反正没有一个比他长得更好看。她吐吐信子,对他表示赞美,无奈他下手有点狠,差点把她勒死过去。
只不过顶着东西行动确实很麻烦,她不能放开腹鳞奔跑,脑袋还不能乱动,只有一双眼睛四下转动,观察两旁的情况。忽然有个声音从头顶上传来:“这蛇精有意思,脑袋上还顶着个包袱。”
她却不说话了,半晌才道:“你先前找他叙旧,这番话已经对他说过了吧?他不肯听,因此你又来找我?”
因为长了一双红眼睛,比较有识别度,她竖起身子摇摇摆摆,表示你眼神不错。
这是哪里呢,古木参天,连草都长得那么高。人在其下,像矮人到了巨人国里,每一样东西看上去都大得吓人。
他愣了下,继而笑道:“是啊,我与他这么多年的交情,不忍心看他毁了满身元功。”
女人变美就会有自信,她觉得自己有资格喜欢仙君了。他的性情很好,长得也好看,所以她要努力修炼,争取有朝一日修成人形,和他男欢女爱一下。
实在困得睁不开眼,她匆匆进里间,和衣躺下了。
她很少有做梦的时候,可今天竟例外。齐光掌梦,她迷迷糊糊想,也许又是他耍的花招。她心里抗争,但难敌困意,还是一头扎进了梦里。
结果威风没抖上片刻,他下了杀手,打得她骨节寸断。最后一把天火点燃她,把她扔进了琅嬛。
她抱歉地笑了笑,“出去探探路,一不小心天都黑了。”揉揉眼睛,觉得很困乏,边走边道,“我不吃了,先去歇一歇,你们用饭不必叫我。”
他慢慢摇头,“我不过是想告诉你,今生的种种,不管是岳刃余和柳绛年夫妇也好,还是你那些死去的弟子也好,都是我们游戏人间的陪客,你大可不必太把他们的生死放在心上。人活于世,谁还没有一死呢,命数是这样安排,我是遵循天道,也请你看开些。”
一天午后,风吹林叶,沙沙作响。她昏昏欲睡时,发现树下的巨石上躺着一个人,虽然换了身衣裳,她还是认出来了,就是那个给她系包袱的人。
想必是个精美的小哥呀。她喜滋滋地想,再翻一下眼,这回看见个大概,算是惊鸿一瞥,真好看,他的皮肤很白,嘴唇很红……可还没等她赞叹完,一个巨大的分量压在她脑门上,直接把她压趴了——这人居然拿手指头戳她!
仙君捋她的头发,替她擦了擦鬓角,“梦见什么了,这一头汗。”
他这么说,竟还带着沾沾自喜的语调,听得崖儿一阵头皮发麻。
他的手指上有兰花的香气,她伸缩着信子嗅,嗅得舌头都麻了。他醒过来,抬起手看,很惊喜的样子,“又是你!”
经过正堂时看了枞言一眼,他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她在他手上轻轻压了下,“过了明晚,我一定把你的精魄找回来,你不能再睡下去了。”
这下完了,目标太大被发现了。齐光君追出来,一个掌心雷把她劈倒,声色俱厉地质问她:“你看见什么了?”
当然他不知道她的野心,在他眼里她就是条蛇而已。值得庆幸的是,琉璃宫里氛围不错,她不用冬眠,能静得下心来悟道。不知过了多少年,她结了丹,体内有股蓬勃的力量开始滋长。她也开始变得怕热,大概是越来越向人靠拢了吧。
她又没瞎,该看见的当然都看见了。小小的竹叶青气势如虹:“老子要告诉他!”
原来不止今世的仇怨,还能追溯到上辈子。她上辈子是条蛇么?她简直哭笑不得,好好的,是什么都行,为什么是条蛇!她对那种满身鳞片的长虫一向喜爱不起来,结果兜兜转转,自己就是那东西转世的。
他说完,潇洒转身而去,垂委的长发上束着赤红的丝带,像横在心上的一道疤。
热了就要出去发散发散,她喜欢泡在无根大泽里,琅嬛灵气四溢,这样有助于她修炼。可是一夕之间天翻地覆,紫府出事了,琅嬛的推背书被人篡改,用的还是玄黄笔,一切矛头指向了仙君。她知道那个始作俑者一定会再入琅嬛,便凫在大泽里伏守,结果等来了齐光君,他慌慌张张涂改三生簿,她情急之下居然化了形。
他嗯了声,“怎么这么叫我?”
“为什么?”她浅笑道,“他当初把你打入八寒极地,你应该恨他,恨不得他永世不得超生才对,为什么你还会关心他?”
“你还记得竹叶青么?”
且不管他说的是不是事实,如果真的上辈子死在他手上,那这辈子就更要追讨这笔血债了。只是她不明白,“我究竟哪里得罪了你,你两辈子都不放过我?”
可是吃了就没了,她又万分纠结。算了,还是忍忍吧,那棵树就在不远,再加把劲,天黑之前一定能爬上去。
她到现在才知道他是琅嬛君,他手下有个大司命,一身道骨仙风,严重洁癖患者,进门就嫌臭,让仙君把她扔了。
她一阵欢喜,忙下树看他,他沉沉好眠,嘴角还带着笑意。她昂着脑袋观察,从哪里接近比较好呢,大腿上好吗?大腿上肉多。不过这样不太符合竹叶青优雅的格调,她选择上手,他的手指多好看,像山间的玉笋芽。
戏谑的口吻虽然让她不快,但这音色不论多久之后回想,都能让她感觉振奋。爬虫的世界里没有什么金石之声,只有长风过境和虫鸣鸟叫。如果拿来类比,那他一定是最俊的风声,最妙的鸣叫。
他忽而掩唇发笑,“所以说聪明人有时候很讨人厌,知道得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我言尽于此了,能不能劝他袖手旁观,看你的能耐吧。早些回去,别到处瞎逛,这地方不是你的波月楼,危险无处不在,还是小心为上。”
他颔首:“你很聪明,我欣赏的也正是这一点。正如你说的,孤山就在眼前,子时转眼即至,如果你真的在乎他,不要让他参与红尘中事。上次他为你抽筋断骨,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仙与人隔着天堑,自此不会再和他纠缠不清了,谁知你好像并没有领悟。做仙的禁忌比做人多,你把他拉进红尘会害了他。别以为成了堕仙,天规就奈何不了他,可以毁了他的灵根,让他自此流浪在六道轮回,也可以让他魂飞魄散,消失于天地间。到时候可不管他是什么出身,天帝和佛母只能当做没有生过他,懂么?”
不见半个人影,连问路都找不到方向。她向前走,沙沙地,身下发出细碎的声响,她低头看了眼,看见腹下鳞片赶赴,一层叠着一层,翠色|欲滴。哦,想起来了,她是条竹叶青,因为另一棵树的市口更好,来往经过的鸟雀更多,她决定搬家了,换到那棵她向往已久的树上去。她费力地顶着打包好的行李,在草底游走。她有个习惯,好东西总要留到最后再吃。上顿她捕了只麻雀,那雀儿好小,才比她大一丁点。所以它的肝也很小,拿叶子包好了带上,换个新地方,恐怕不好上手,她得有点储备,才能顺利捱过适应期。
原来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特殊的美,不但如此,他还很不会说话。她扭扭身子从他手里挣脱,负气朝那棵大树游去。不过也多亏了他,让她顺着树干往上游,包袱还能好好顶在脑门上。后来明月东升,她倚着一根树枝赏月吃肝的时候又想起他,不知道他是谁,哪个山头哪个门派的。这里的地仙太多了,多到看见一个凡人都觉得稀奇。如果那小哥是个凡人也很好,红尘公子,自由东西。
在这之后,她又辗转换了几棵树,有时候也下地,捕捕青蛙田鼠什么的。目前的这棵树她比较满意,树顶的枝桠能照到太阳,对于她这种需要不时补充热量的物种来说,这样一个天然浴场简直是梦寐以求。
她不屈地挣扎,扭动,把自己扭成一根麻花。他嘘了声,“你的包袱要掉了。”然后从边上抽了根草,绑住她的包袱,在她颌下打结,“这下就丢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