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佛法身清净。寂灭无为。无有去来坐卧之相。不当于此而觅如来也。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此佛重言法身非相。以结之也。故呼须菩提曰。若有人言。如来不可以色相见者。何今来去坐卧。四威仪中。睹佛身相。非即如来在是哉。然此特色身佛。非法身佛也。但睹此相。不求见性。于己何益。我谓是人。终不解我前所说无相之义也。
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所谓是人不解我说之义者何哉。盖如来者。寔无来去之相。如如而住。故名如来。曷不顾名思义而求正见。乃欲于色相求之。其可哉。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言世界之大。亦属众尘和合而成幻妄不寔。故云尘世乃凡夫不了。以为真寔。是不知一合相之义耳。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佛谓世界微尘均属幻妄。恐人以尘界宛然。遂为真寔。故呼须菩提而诘之曰。今之世界。皆众尘和合而成。若有善男女等。以三千大千世界。析为微尘。汝意以为此微尘之数。曾为多否。言执相而求。则尘多无数。盖以微尘喻妄念之多也。人若生心着妄。则妄念愈多。苦任其起灭。而心不随之。则妄念虽多。亦不能为我害矣。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知佛问意。谓若以世界微尘而论。则不胜其多。故以甚多答之。
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
所谓尘多者何哉。盖众尘幻妄。生灭无常。若以众尘之多而计其寔有者。佛则不说为微尘众多矣。盖众尘虽多。与我无与也。
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所谓尘非寔有者何哉。盖佛说微尘众多者。并不著有微尘众多之相。但尘相宛然。是亦名为微尘众多而已。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
须菩提因论微尘之幻妄。并推言世界之非真。故称世尊而言。所谓幻妄不寔者。不独微尘之小为然也。即世界之大。亦是积尘所成。不可便认为真寔不坏。但今世界宛然。是亦名之为世界而已。盖惟真性乃历劫常存。其他有形之物。终有坏时。故云非寔。乃世人不知。率皆认幻成真。遂成倒见。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所谓世界非真者何哉。若以世界为寔有者。不知其为众尘和合而成。即是一和合之相也。故如来说此一合相。亦不存一合相之见。但既有此相。即亦名之为一合相而已。
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佛以须菩提所答。深得无相之旨。故复呼而告之曰。所谓一合相者。不惟不当见为真寔。并不容有言说。但世之凡夫。不明此理。遂以尘界为寔有。而心生取着。以致种种尘劳。纷然并起。俨如尘雾障天。而失其清明。但得心不附物。则物不碍人。而清光又大来矣。
○知见不生分三十一
言修行人当净除一切知见。乃至正法。亦不应生心取着。是为知见不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此佛申言离相之说。以结经也。盖相粗而见细。故称见焉。佛呼须菩提曰。若有人言。佛为汝等说法。每称为我人生寿。四者之见。但四见之宜去取。是人恐未能知。须菩提汝意谓云何。是人果能解我所说四见之义否。盖欲因须菩提之答而证之也。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须菩提知佛问意。故即以不也答之。而复称世尊曰。我识是人。寔不解如来所说四见之义也。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所谓是人不解。佛说之义者何哉。盖世尊所说我人生寿之见者。谓是见应舍而不应执。是则名为我人生寿之见耳。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佛以须菩提所答。深合问意。故又呼之曰。所谓是见非见者。不惟四见应离。即发无上觉心者。虽云求道。而于一切正法。但当如是而知。如是而见。如是而信心解悟。不生分别于其间。并不生执法之心而成法相焉。如是解见前。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须菩提当知。所谓法相者。以不应取。执生相。便非法相。若生取执。是名法相矣。
○应化非真分三十二
言佛之出世。乃应以化度众生而来。然特于梦幻人世。教修如幻法门。勿认以为真寔事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经中宝施不及持说之语。言之稔矣。然佛终恐人贪求福报。蔑视修持。故于此特再言之。以结全经。其叮咛之意深矣。佛呼须菩提曰。设若有人。以布满无量无数世界之七宝。持用布施者。所施之多。又远胜于大千矣。其所获福。亦应多甚。然宝施之福虽多。终有穷极。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言彼宝施福德固为多矣。若有善男女等。发无上觉心。而受持此经。乃至仅持四句偈等。既自行持。又为人演说经义。则其福德。已超胜于彼宝施者矣。演说视解说为尤细。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所以为人演说经义者。果何如哉。惟当一切不着。不涉名相。而真性圆明。常自如如湛然不动。无有去来生灭之相。如是而说。即为善于演说。庶使闻者。皆获益焉。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所谓说法不取相者。何哉。盖涉于名相。是世间法。非出世法。世间为有为法。斯有为法。是假非真。如梦境之空。如幻变之妄。如水中泡。旋起旋灭。如镜中影。忽有忽无。如晓露之易干。如电光之倏灭。此有为法。如此六事。如是而观。方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学者尚其审之。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佛说此经已毕。斯时在会之长老须菩提。及出家僧尼。在家居士为优婆塞。妇女为优婆夷。并一切世间之天人修罗等。闻说此经。悉皆证悟。乃大欢喜。而信心虔受。遵奉行持焉。夫当时之闻经者。既各获益以去矣。所愿尽未来际。若闻若见。共证菩提。是所深愿。
金刚经易解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