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送来食物的时候,见进来的是姑娘,开门的又变成了公子,有些诧异。
姜怜衣递了大块银两到店小二手中,问:“小哥,能否帮我弄一辆马车过来?”
店小二默默的收下了银两,说:“可以是可以,只是客官,现在大半夜就要吗?”
姜怜衣:“不急,明日白天。”
店小二:“行!客官要大马车,还是小马车?”
姜怜衣:“小马车,轱辘轮子要厚实一点。对了,我那白马劳烦你帮我拴好喂些干草!”
店小二:“没问题!”
等店小二离开,姜怜衣这才吃起了饭,小鹦鹉从她肩上跳下来,也想吃东西。
姜怜衣挑了几颗花生放在桌上,鹦鹉叼了一颗,嚼了几口咽下去,又呱呱叫起来了。
“好吃!好吃!”
姜怜衣轻笑:“我平日里怎么教你的?”
鹦鹉:“谢谢!谢谢!”
姜怜衣满意一笑,“你今天晚上只能吃三颗花生。”
鹦鹉:“坏蛋!坏蛋!”
第二天,店小二神速的给姜怜衣搞来了一辆马车,她花的钱多,这马车看的扛造,她很满意。
姜怜衣一脸笑意的又给了店小二辛苦费。
店小二:“客官今日要启程吗?”
姜怜衣:“不,我住几天再走。”
店小二没多问,就叮嘱说最近别乱跑,扬州城有江洋大盗出没。
姜怜衣心中暗想,那江洋大盗尸体都腐了吧。
因忌惮城门口的那群官兵,姜怜衣怕引起麻烦,于是便在城中多住了几天,好在这几天吃好喝好,没有麻烦找上来。
第十天,城外那些严防死守的官兵突然集体撤了,留下了本地几个小兵守着城门,又恢复了如常。
从店小二的嘴里打听出,说是江洋大盗抓到了,官兵任务完成,就离开了。
姜怜衣为避免麻烦,在官兵撤离的第三天,才缓缓驾着马车出城。
眼前扬州已经不宜呆了。
姜怜衣想换个城市,但是在走之前,她想起上次逃跑的匆忙,忘记把沈临的信带走。
她犹豫许久,决定回去看看,顺便把那些歹人的尸首清理干净。
那是她跟沈临的家,她不允许有脏东西脏了他们家。
马车徐徐往小宅子的方向驶去。
原本寂静的密林,突然飞鸟四啼,姜怜衣往那乱处望去,就见一阵火光燃起,黑雾缭绕。
那是她家的方向,她加快马车的车速,疾驰而去,远远就瞧见,熊熊烈火烧起,像一个血盆大口将沈宅吞噬了。
那是沈临留给她的唯一念想,马车急刹,姜怜衣慌慌张张的跳下马车,往小宅子跑过去。
她呆滞的看着这一幕,脸色惨白。
就在这时,几十名手持刀刃,穿着纱绸官服的锦衣卫从四面八方将她团团围住。
姜怜衣怔住。
官兵突然分开一条路,映入眼帘的是一匹高大的黑色骏马,周身皮毛在艳阳之下泛着油润的光泽,威风凛凛。
马背上的男人手持缰绳,雪衣乌发,身形笔挺。
他眉如墨画,凤眸森冷,恍若上天精心雕琢过的完美五官。
而他此时面无表情,整个人透着高不可攀,睥睨众生的矜贵和冷漠。
姜怜衣心凉透了,怕什么来什么!
男人黑沉沉的瞳仁落在她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一字一顿的叫出了她的名字。
“姜、怜、衣!”
------小剧场-------
魏洐之(得意):老婆我来接你回家啦!
沈临(竖起国际手势):姓魏的,你让我感到恶心!
狗子(看热闹不嫌事大):哟哟哟,打起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