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刘云却丢掉了刀,发出当啷声响。
然后,看向人群里,仍保持着扔刀姿势的地痞。
如闪电般,他肩上的银蛇竟然瞬息出现在地痞的身上!
人们的视线,只能捕捉到银蛇划出的一道尾光!
“救……”
“命”字还没来得及喊出口,就永远地被封在了地痞的喉咙里。
只剩下一把骨头的他双眼圆睁,仰面倒地!
刘云在银蛇出现在地痞身上的瞬间,便不再关注他,目光转而在人群中搜寻着什么。
于是,隐在人群中的,还没来得及逃走的陈家人,便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
一具具皮包骨,砸起一股股烟尘。
不过几个呼吸,地上便多了五六具干尸!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人群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肝胆俱裂地尖叫:“怪物!怪物!”“救命!”“快跑啊!!!”
你推我攘,慌不择路。
混乱中,刘云看见了人群里的弟弟一家人。
身边的无数人在奔跑,他们站在原地,目光充满不敢置信。
大妞站在弟媳腿边,望着刘云,目光亲近又陌生,夹杂着丝丝恐惧。
刘云对她伸出手。
大妞迟疑片刻。
但下一瞬,她穿过人群,朝他飞奔而至!
————
午后。
命案发生地的大街被全部封锁。
锦衣卫领着另两家询问目击者口供。
几名有着多年经验的仵作蹲在地上,对排得整整齐齐的七具干尸检验。
每具干尸身上只有两处微不可见的血洞。
大小一致,长宽一致,想必就是目击者口中那条银蛇的毒牙了。
仵作小心用棉花沾染血洞伤口,再收进玻璃瓶里,盖上。
玻璃,除了日常装饰,其他方面也可谓妙用无穷,
他们手上这个小小玻璃瓶,便是天书部烧制出来的最新成果。
仵作拿着玻璃瓶对着阳光看。
然后就透过玻璃瓶,见到街那头,又有兵马司衙役快快而来。
仵作看见他快步跑到他领头面前,面露苦涩地说了什么。
那领头登时就叫:“什么,又来!?”
————
鲜妮羞羞怯怯,扯着自个儿爷爷的衣角走在街上。
她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人,如此热闹的大街。
她是随着大舅舅和爷爷,从老家来看她小舅舅的。
小舅舅“嫁”到了京城,和舅妈生了娃娃。
小舅舅是他们那代最聪明伶俐的娃,从小就是家族里的宝,哥哥姐姐们都宠他。
可有一年,一位行商路过她们的寨子借住时,却“相中”了他。
那时候,他们寨子正好在办婚,一位寨里的姐姐娶另一个寨子的哥哥,苗家称呼为“嫁崽”、“娶郎儿”,热热闹闹了好些天。
行商跟着看了好些天,就动了心思。
原来行商家有一位独生女,一直想招赘,可汉家人看不起赘婿,稍出色齐整些的汉家男儿都不愿入赘。
给自家的宝贝闺女招一个歪瓜裂枣,行商也不愿。
恰巧他见着他们苗家娶郎儿,又觉得他家小舅舅很好,便专门提了好些贵重礼品上门提亲。
他们苗家不似汉家,可女嫁男,也可男嫁女,只要两个人看对眼,两家人商量好,便欢欢喜喜。
爷爷本来不愿,可小舅舅却相中了行商女儿的画像。
当然,鲜妮知道,最主要是因为小舅舅他也向往京城,向往那像天一样遥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