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像稻草人一样的怪物,是一个在审判中死去的人,她的灵魂附身在了稻草人上,每年的固定时间都会出现在村里。她会一整晚都在村里四处游荡,发出新生婴儿的哭声,引诱人上前,把人杀死。”大根一边吃早饭,一边对王向乐说,“本来担心吓着你,就没提前给你说,没想到你会上当,想想真是后怕……”
“爸爸,你总是这样。还记得你之前杀野鸡吗?你担心我害怕,就把我赶到屋里,还锁上门,也不告诉我你在干什么。结果我趴在窗户上一看,你手上都是鲜血,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吓得我从凳子上摔下去,胳膊都磕破皮了。”特里一边埋怨,一边挽起袖子给大根看胳膊肘上的伤疤。
大家都笑了起来。
王向乐也轻轻的笑了一下,把勺子放在碗里搅了搅,加了新鲜玉米的糙米粥热气腾腾,香味扑鼻,但他怎么也吃不下去。这个有些恐怖的故事,在他听来,竟然那么的悲伤……
已经死掉了,还是不愿意离开啊。是有冤情吧……是有多怨恨啊……
披着破披风的骷髅稻草人,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是出现在王向乐的梦里,在那些不安的夜晚,似乎有无尽的悲者在哀泣。
王向乐从来都不是一个懒惰的人,在身体刚刚痊愈的时候,他就开始加入到了家庭的各种劳动里。对此,大根多次拍着他的肩膀感激涕零:“早点认识你就好了。你不知道,这些年梅逼着我干了多少活,唉,太苦了。还好现在有你帮我分担……”
美中不足的是,他对于打猎没什么天赋,也始终无法做到像大根那样,把磨的像水波一样锃亮的匕首,直直的插入那些猎物的体内。因此大根深深地遗憾着,常常笑他是“细皮嫩肉的男姑娘”。
和大根的强壮魁梧相比,王向乐的身板确实有点“姑娘”了,并且他穿大根的衣服,也是真的穿出了“男友风”。
王向乐的衣服在一开始就被大根烧成了灰烬,说是衣服上面有难以祛除的虫卵,烧掉最保险。
所以在梅给他做好新衣服前,他不得不穿了四五天大根宽大的衣服,挽起袖子和裤脚,再扎紧腰带,像个异教徒一样在村子里穿行。
起初,王向乐穿着大根宽大的衣服,背着木柴,挑着木桶,在村子里行走,总是要迎接村民们直勾勾的目光。村里那些在廊下绣花的女人们、在巨大的樟树下玩骨牌和逗鸟的男人们,他们应该是已经听闻了王向乐的事情,所以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而是用带着狐疑、戒备的目光注视着王向乐,甚至坐在大树下一边照看藤制小摇篮里的婴儿,一边编织毛线袜的女人,也不住地抬头瞥他一眼。
王向乐很想告诉她:大姐,累不累啊,一心多用啊。
王向乐从小就不喜欢别人盯着他看,尤其是在他爸爸出事之后,那些在他背后的目光,已经够多了。
因此,这些村民直勾勾,赤裸裸的目光,似乎是要看穿他的灵魂一样,总是让他很不舒服。每每他都只能加快脚步,赶紧逃离。
所幸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村民们对他失去了兴趣,似乎是终于确定了:王向乐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他们才收回了“注目礼”。
尽管那种戒备并未消失,王向乐也还是松了一口气。
和王向乐一样没被村民接纳的,是一个每天都在村子里游荡的疯老头。他是游荡在村子平和安乐的气氛之外的,村民们鄙弃他,厌恶他,甚至堂而皇之的当面诅咒他。
王向乐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一大片杂草堆里,周围长了许多牛至草和海棠花,他看上去阴沉沉的,皮肤是浅灰色的,几乎是皮包骨,圆鼓鼓的肚子很突出,老朽的面孔透着善良和憨厚。
他就那样姿势僵硬的坐在荒草丛里,手腕上系着一条脏兮兮的破旧黑丝带。后来听大根的大儿子阿布说,手腕上系着一条黑丝带,代表着赎罪。
他的精神确实不太好,王向乐同他打招呼,他完全就是没听到的样子,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说自话。王向乐俯下身子,屏住呼吸仔细倾听,终于听到他是在说什么了:
“……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这场争战,无人能免,邪恶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恶的人。
这一切我都见过。也专心查考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有时这人管辖那人,令人受害。
我见恶人埋葬,归入坟墓。又见行正直事的,离开圣地,在城中被人忘记。这也是虚空。
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满心作恶。
罪人虽然作恶百次,倒享长”
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傍晚时分,大根骑着马,在一片扬起的尘土中归来了,马上挂着一大串野兔,那几只浑身沾满泥土的猎狗紧紧跟在他后面。
王向乐接过大根手里的东西,归置到墙角,忍不住说道:“我今天遇到了一个怪老头,坐在草丛里神神叨叨的……胳膊上还系着黑丝带,怪奇怪的……”
大根拿起一个杯子,猛灌了一大口自家酿的葡萄酒,悠悠的说:“唉,那个老疯子……命比黄连还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