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瑾先在心中默念:列祖列宗保佑,人皇保佑,祖星保佑。这次一定要招募一个厉害的英魂,最起码不要和丁奉相差太远。拜托!拜托!拜托了!
默念完之后,江瑾神色坚定的对着手中的戒指说道:“祖星,我要招募!”
随后戒指又散发出了熟悉的光柱,笼罩在了江瑾前方的空地上。
“你成功招募到东汉末年武将:鞠义!”
(鞠义,凉州西平郡人,生卒年不详,是东汉末年军阀袁绍部下的将领,能征善战,屡建战功,早年在凉州,精通羌人战法,率领着袁绍的精锐部队。
在界桥之战,以八百兵大破公孙瓒两万步兵和一万骑兵,阵斩公孙瓒麾下将领严纲。后来麴义因自恃有功而骄傲放纵、心怀不轨,袁绍召见他将其斩杀,兼并他的部众。)
好家伙,好家伙,居然招募到了鞠义,这家伙可是个狠人,破公孙斩严纲,还统领着强弩士。
但是鞠义这人桀骜不逊,居功自傲,是把双刃剑啊!用不好反而受其害,江瑾又是兴奋又是苦恼。
在江瑾思考苦恼的这段时间里,光柱内的身影已经逐渐真实。
这时江瑾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头看向前方。
为首一人身高一米七几,面容蜡黄,神色自信,目光恣意,颌下生有短须。臂膀结实,长于常人,身着精致皮甲,内衬为黑,头顶黑色武冠。
手持一把精致弩机,腰间悬挂一柄汉剑,后背背着箭囊,约莫装着十余只箭矢。好一员良将,雄姿英发,不愧是鞠义!
身后十人个个身披皮甲,手持弩机,腰间悬挂环首刀,背负箭囊。目光如鹰隼,雄壮若虎狼。
鞠义上前几步,将弩机轻置于地上,单膝跪下,低头拱手:“末将鞠义,参加主公,愿为主公扫净异族,立国称帝!”
身后十人也跟着鞠义单膝跪下,低头拱手:“愿为主公效死,扫净异族,立国称帝!”
“呵呵,鞠将军快快请起,我得将军如虎插翅,异族不过小癣罢了。”江瑾扶起鞠义,并帮鞠义拍了拍衣服下摆处的灰尘。
鞠义看江瑾竟然不顾主公威仪,亲自为他扫除衣物灰尘。目光中的恣意不驯消敛而去,转而代之的是尊敬、感动。
而一旁见江瑾成功招募到新英魂的丁奉,发觉鞠义的目光变换,便把手中握紧的刀柄松开,换成一副热情的笑脸。
把鞠义身摆下的灰尘拍干净后,江瑾朝那些还跪着的弩士走去,将他们一一扶起来,并拍拍胳膊,依次勉励几句。
在做完了这些事情后,鞠义和身后的十名弩士眼里具是尊敬、感动。
这些个武夫杀胚,最擅长的就是沙场征伐,个个都是在战场上的滚刀肉,武艺娴熟,没杀过十个,也宰过五个。
但是从来没有过主公亲自扶起他们,还拍拍胳膊的经历。现在个个恨不得为江瑾拼杀效死,来证明他们对江瑾的忠诚。
“鞠义将军,可有表字啊?”江瑾踱步走到鞠义面前,缓声问道。
“回主公,末将表字子礼。”鞠义不复刚开始的桀骜,拱手低头回答江瑾。
“子礼,好字,好字啊!仁义礼智信,子礼已占其中之二矣。”
“末将惭愧。”
“子礼,不知你实力境界如何?麾下十名部曲实力境界如何?”
“禀主公,某已是易筋境初期,麾下一什皆是炼肉中期,乃我新练的弩士,每人皆配有三石强弩,二十只弩箭。
此弩可射二百四十余步,百二十步内透甲而过,某称之为先登营。”谈及自己训练的部曲,鞠义神色傲然。(汉代一石约为三十公斤,一步约为14米)
“好啊,好啊!子礼不愧为良将。且先吃些肉干果子,休整一晚,明日清晨再另寻他处。”江瑾听到这消息,喜不自胜。弩可是军中利器,有了这一什弩手,再来两百个哥布林都是死路一条。
。。。。。。。
是夜,天空中一轮弯月散发出柔光散落大地,星光也随之闪烁。煞是好看,可惜,无人欣赏。
哥布林部落内篝火烧的旺盛,不时还有树枝炸裂的“噼啪”声。江瑾靠在祭坛上睡的正香,毕竟白天刚刚经历了一场厮杀,体力消耗的很大。
丁奉在距离江瑾不远处闭目歇息,但他的甲胄却不离身,背后就这么靠在茅草屋的外面,手搭着腰间的环首刀睡着了。
丁修、丁立将江瑾、柳观他们围在中间,同样也是甲胄不离身,环首刀不离手。两两背靠而睡,以便随时起来厮杀。
而鞠义却不见踪影,他麾下的十名弩手也都不见了。
“呜,嗷。”
密林四周传来一丝不同寻常的声音。
“啪嗒,啪嗒”的脚步声由远忽近,终于,这种生物露出了原型。
一条条凶神恶煞的灰狼从四周走了出来,粗略估计大概有三十余头,个个肩高一米二左右,体长约有一米五六。
领头那只则更大了,肩高一米五,体长接近两米。獠牙显露,涎水不时滴落,猩红的舌头卷过嘴角,更给它带来几分狰狞。
“铮,铮”弓弦放松的声音从各个地方传来。
一股庞然大力击中了头狼的脖颈,“喀拉”一声,尸体飞出去三四步,狼头呈现出不自然的角度。
这是鞠义手中五石强弩的威力,破甲弑骑,无往不利。
其他的几副强弩皆有斩获,每一箭射出去,都有一头狼应声而倒。
眨眼间就死了十一头狼,其中还包括自家首领。剩余的二十余头狼见状无不惊恐嚎叫,转头就想往丛林里跑。
但是丁奉他们已经拦住了狼群的退路!
早在狼群发出低鸣时,丁奉就已经惊醒,而他麾下的部曲也无不惊起。在丁奉环顾一周后,就知道鞠义什么打算了。于是丁奉便率领五名部曲,准备断了狼群的退路。
而剩下的五人则负责保护好江瑾和柳观他们几个。
又是一轮齐射,还活着的狼群已经寥寥无几,丁奉见状便挥舞着环首刀向最后十来头狼冲去,身后五人纷纷紧随其后。
一刀,两刀,三刀。刀刀斩首,每一刀落下都会有一颗狼头飞起。相比起军阵厮杀,这些披毛畜生简直如同鸡鸭,随手可杀。
不过几分钟,一个三十多头狼的狼群已经变成一地狼尸。
丁奉熟练的拿起腰间小刀,将狼尸剥皮抽筋,这狼可是好东西,狼皮能做皮甲,狼筋能做弓弦,狼肉能吃,狼牙能制首饰,可不能浪费。
鞠义也带着人过来帮忙,不过半个小时,就剩下数十具光溜溜的骨架留在原地。
而现在的时间不过才月上正头,丁奉、鞠义他们赶紧将狼肉处理好,放在篝火上面烤制,准备做成肉干,方便携带。
而江瑾看到片刻间狼群就被屠戮干净,又躺了下去,继续接着梦会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