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奉将所有还有余力的哥布林全部斩杀,只剩那些手脚酸软,瘫软在地的哥布林,其中还有三头大哥布林,都是炼肉境界的战力,比那数十只小哥布林都要有价值。
“承渊,你带人去搜索一下这部落内的资源,有用的收集起来。”
“唯”
江瑾在原地继续思考:这些哥布林如果留下了可以当做炮灰,万一找到矿脉,还可以让它们去挖矿。哪怕是种植农作物,这些哥布林也能发挥出不小的作用。
“主公,你看这屋内。”丁奉在搜索哥布林部落中物资的过程中,似乎发现了什么。
引着江瑾来到中间的茅草屋,其内横陈罗列着数具白骨,皆是牙痕密布。地面上还散落着几团杂乱毛发,直的、弯曲的皆有。
而茅草屋的角落处,数个被开了瓢的头颅散落在地,头颅内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呕~呕~”江瑾顿时抑制不住自身,伏地呕了出来,明明杀哥布林的时候兴奋异常,但看到自家同胞的遗骸却承受不住。
几分钟后,江瑾把之前吃的鱼都给吐了个干净。
实在是呕不出来了,江瑾才慢慢直起身子,两眼泛着血丝,面部狰狞。
随后江瑾缓步走出屋子,拔出腰间环首刀,走到大哥布林的跟前,双手举起利刃,猛然挥下。腥臭的血液冲天而起,溅到了江瑾的身上,但江瑾却置若罔闻,继续朝着下一头哥布林挥刀砍下。
江瑾一连宰了十来头哥布林才停下,侧头对侍立一旁的丁奉说道:“都杀了,一个不留。”
“唯”
刀光与血液、肢体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面,刀砍在骨头上的声音则构成了一首悦耳的乐章。
片刻,这片空地上的活物只剩下了江瑾、丁奉以及十名士卒。
鲜血铺满了这片空地,形成了一口小湖泊,深三四厘米。抬脚踩去会发出“啪嗒”的声音,黏稠无比。
“丁修,去把那些还活着的人都带过来吧,让他们来看看。”
“唯”丁修拱手而去。
“其余人整理装备,清理自身的血迹。”
“唯”众人齐应。
“承渊,物资收集好了吗?”
“回主公,已经收集的差不多了。铁器十余柄,兽皮二十余件,肉干五十余斤,具是兽肉干。果子百余斤,都能食用。杂物若干,不过不堪大用。”
“好,承渊。你也去休息一下吧,之前厮杀你耗费了不少体力,且去休整一番,这处密林内可不太平。”
“唯,主公,您也好生休息。”丁奉瞧着江瑾难看的脸色,颇为关心的说道。
江瑾走出了那片血泊之地,坐到了兜帽哥布林的祭坛上,顺便提溜起那根不同寻常的木棒,开始研究起来。
而这时,江瑾手中的戒指突然散发出了微弱的光芒。
“你成功剿灭一处异族部落,掠夺到一丝气运,获得一次招募英魂的机会。”
哦?剿灭了一处部落就可以获得一次招募机会,还能掠夺一丝气运。呵呵,真不错,让我康康下一个英魂是谁。
“主公,我把还活着的人族带来了。”这时,丁修搀扶着几人走了过来。
这几人蓬头垢面,四肢纤细,裸露出来的皮肤上都是鞭痕、污渍,个个双眼无神,身材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