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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零二十二章 此在被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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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抛弃的失乡者?有趣的称呼。

时间仿佛凝滞的荒凉里,某一刻王座上的身影终于是伸了个懒腰,并霸气十足地继续瘫在那里。

意识一直都是清醒的,但恰恰如此,付前很是保持了一会儿低调,回味前尘往事。

不得不说,之前对追忆录的好评不是白给的,继续保持着文学性同时,甚至还会自动勾勒合理化细节。

追忆录的结尾,自己原版不过寥寥几笔,硬是被扩写成了小作文。

甚至并非堆砌文字,还言之有物。

首先看上去刺杀事件真的发生在长夜,同时那些自始至终匍匐地下的人身,被称为失乡者。

被众神抛弃,这个不难理解,很早之前就知道,长夜里人类失去了众神的回应。

被自己抛弃,这个似乎稍有那么点儿拗口,但只要共情一下依旧简单。

鉴于那场无法理解的浩劫让人绝望,求生欲驱使下,有人干脆选择放弃个人意志接受癫火灼烧,将自我奉献给暴君以获得残缺的幸存,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跟苏糕同行那个夜晚时,那个被家人放在棺材里,祈求黑暗或死亡能够稍微庇护一下的小朋友,就很是体现了这一点。

这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时的弃狱看上去那么热闹。

毕竟暴君这信仰福利,正常情况下应该实在吸引不到什么人。

只可惜的是,他们得以幸存的肉身,最终还是难逃焚烧的命运——千年。

脚下沙砾俨然是一种很特殊的东西,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让人想起曾经某无名神祇的神庙地下,那一游泳池的“水”。

血肉,污染,诅咒……甚至是颤栗,被生生熔炼到一起。

但也确实如追忆录中所说,面对弃狱之王回归,亦有欢欣充盈激荡。

……

所以那场刺杀,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共同利益呢?

凶手不肯说,追忆录里也没有提。

夜黑风高借机寻仇?

还是认为弃狱之王是长夜的幕后黑手?

毕竟象征灾厄的权柄,对那种异变适应性应该更强一些,甚至因此做大都有可能。

或者说就算我不要了,但你胆敢抢我信徒,依旧万死不足辞其咎?

这条似乎稍微有点儿地狱了。

感慨间付前打量着手边,纸杯终于是不见了踪影。

不奇怪,作为一次性物品,即使癫火不再,超凡效力时间结束后,依旧没办法在这样的地方维持自身——虽然追忆刚结束那会儿它还是在的。

整个岁月史书的过程其实相当高效。

唯心主义者或许推进起来不讲道理,但局势崩起来也是夸张。

夜圣都时自己因为吞下鸟血,曾经存在过的“永恒”状态,在这样的死斗里堪称绝杀。

虽然位阶摆在那里,不至于让自己免疫影响,但不管遭受什么样的扭曲,永远都有一份核心力量在回归初始,且无任何消耗。

而玉魂上人的洞察力,付前从来都很有信心。

不需要太夸张的打生打死,相信对手就能意识到这真正的不朽。

追忆录的特性下,这份“共识”又会继续推动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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