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靓坤加入洪兴社团后,原主人也跟着混社会。
两人之间的情谊绝非普通人能理解。
否则,原主人也不会为了靓坤甘愿牺牲性命。
确实是用性命交换的!
若不是凌丰穿越过来取代了原主人的灵魂,这具身体恐怕早已无法站立。
穿越者通常都有金手指,凌丰的金手指是情报系统,多亏了系统耗费大量能量修复身体,不然凌丰可能一辈子都要卧床不起。
凌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感觉精神焕发。
一看手表,已是晚上六点。
“这才叫古惑仔的生活嘛。”
他晃晃悠悠地下楼,刚巧遇到靓坤。
“阿丰,让小福去买鞭炮干嘛?”
凌丰惊讶地张大嘴:“坤哥,您是不是太清楚我们的事了?”
靓坤轻轻拍了他一下:“我在乎你!”
“一起去吃饭?”
凌丰马上说:“您是大佬,当然您请客!”
靓坤无奈道:“你也算旺角社团的大老板,这点钱还掏不出来?”
凌丰连连摆手:“钱对我来说不算啥,但你是我的老大,咱们一起吃饭,哪有小弟掏钱的道理?”
靓坤一脸无语,只得答应:“行吧,我来付账。”
凌丰顿时眉开眼笑:“那我得多吃点。”
靓坤哭笑不得:“没出息!”
凌丰振振有词:“勤俭节约才能发家嘛。”
“有人请客,吃起来才香!”
靓坤愈发无奈。若论赚钱能力,凌丰要是说自己是第二,整个洪兴都没人敢称第一。
凌丰为人处世像极了靓坤,同样大方得很。
唯一让靓坤头疼的是,每次跟凌丰在一起,结账的总是他。
按凌丰的说法,若非靓坤是他老大,他根本不会出现。
凌丰的面子比钱还值钱。
他们并未选择那些江湖大佬专用的高雅餐厅,而是去了大排档,显得格外接地气。
正吃得满嘴流油时,小福抱着一箱鞭炮回来了。
“丰哥,现在放吗?”
凌丰示意他坐下:“不急,回头再说。”
靓坤好奇地问:“你是不是中大奖了?怎么这么开心?”
凌丰轻笑一声:“比中大奖还高兴。”
靓坤和小福面面相觑,完全摸不透凌丰为何如此兴奋。
凌丰缓缓说道:“鞭炮买了就得放,该放的时候自然会放。”
靓坤笑着调侃:“神神秘秘的。”
三人正聊着天,忽然四周安静下来,三人立刻警觉地抬头,只见一个卷毛青年站在他们面前。
随后出现了一个矮墩墩、笑起来憨态可掬的小个子男人,给人一种老实巴交的感觉。
靓坤脱口而出:“韩琛?!”
但韩琛显然不是主角,他身后还跟着一位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子,看起来书生气十足。
那书生模样的人开口说道:“别误会,先父临终前交代过,他老人家去世时,要把这个消息告知所有家人。”
靓坤和小福同时看向凌丰,两人的脸色瞬间变化——原来凌丰竟是倪坤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