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技术组连夜联系辖区环保部门,获取砖窑遗址周边唯一一台监控:原为防火监测用,画质粗糙,但可见两个人影在20:45–20:55间出入草丛。有人拿着类似行李包的黑色大包,步伐急促。
程望把监控截图和早上提取的脚印模版、轮胎模版并列比对,确认无误后,集中比对两名嫌疑人的衣着特征:一人身高约18米,穿深色运动服,对应沈磊;另一人身形偏瘦,穿白色t恤,则是周璇。
“赵骏呢?”程望问。
网安支队反馈,他案发当晚22:30–23:00间曾登录家中摄像头,并反复调看“东郊河段”影像——明显是在“复习现场”录像。
“他还在江州,自我追踪。”程望笔记。
傍晚六点,程望与副队长带同沈磊来到审讯室。沈神情凝重,面带倦意,却没有惊慌。
程望放下材料,冷静开口:“沈磊,你跟陈凯的项目纠纷,动机我们已经清楚。20:30左右,你先行来到暗涌带,接着周璇出现在现场,最后赵骏在更晚时分‘帮你复勘’。我想知道,你们三人之间的实际分工是怎样的?”
沈磊沉默数秒,声音低沉而迟缓:“我只是想吓唬他——合同纠纷一年多没结果,他一直拖着,不肯给我账款,我找过很多方式,他都不理。我那天让周璇给他送文件,没想到……没想到赵骏会带来工具……”
“那工具具体是什么?”程望追问。
“一个医用塑料箱,里面有手术刀、绳索、胶带……赵骏说‘只要人了,就解决问题’。我还以为是吓唬他用的。”
“当你们带着他来到河边时,具体发生了什么?”
沈磊闭眼,喉结震动:“他当时很慌,想跑,但河岸只有一条路…我一时冲动,就打了一下他头,他倒下了。周璇哭了,说‘你怎么能这样’……赵骏过来掐住他的脖子,他就不动了。”
“你参与了那一击?”程望目光深沉。
“我……我第一次挥拳,就是那一下。”沈磊声音干涩,“然后他们都慌了,周璇哭着跑开,我和赵就在旁边收拢袋子、提包……那包里还有合同碎片。”
“为什么要带合同碎片?”程望追问。
“要销毁证据。他们怕他跑去报警,拿合同作为证据。”
“那抛尸后,你们去哪了?”程望继续。
“我开车送周璇回家,赵骏说要去‘补一枪’,见最后没必要,就回家了。”沈磊无奈道。
程望点头,转向副队:“封存所有包裹,明早提审赵骏、周璇,再深入核对场景还原。”
审讯结束,程望一个人走出警局,冷风一吹,感觉每一根神经都被拧紧。他在手机上看了一眼案情图,四个核心嫌疑人、三个不同时间段的现场——已成完整闭环:
1 动机:项目纠纷与被害人拖欠款项;
2 前期布控:沈磊先踩点暗涌带,安排周璇伪装送合同;
3 作案:三人合力实施杀人、碎尸、抛尸;
4 善后:赵骏利用专业知识处理现场并复看监控;
5 证据点:脚印、轮胎印、血迹、纤维、合同碎片;
6 心理动因:权力失衡后的极端报复。
他深吸口气,自言自语:“他们都以为可以躲过法律的审视,可每一次行动都留有足迹。唯一能逃过的,是自己的内心审判。”
第二天清晨,重案组启动收网行动:
同步传唤:周璇、赵骏传唤到案,正式审讯;
现场还原:刑侦队赴暗涌带、砖窑遗址、别墅后院进行复勘;
技术比对:将三处现场证据统一比对,确保指纹、纤维、dna、车胎印一致;
口供核对:三名嫌疑人供述互为印证,且关键细节吻合;
公证结案:组织检察官进行现场督导,形成充分证据链。
下午四点,检察院对三人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尸体罪”、“妨碍司法公正罪”立案逮捕。
程望站在检察院门口,深深看了一眼那张红色的捕签:“案件无遗漏,正义不缺席。”
风再次吹起,他将风衣扣紧,将整个暗涌带的寒冷,留给那条沉默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