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崇光看到儿子存在他们夫妻名下的存款高达百万之多时,他傻眼了。
1945年6月,不满十四岁的周崇光就参加了八路军。虽然当时他还没有枪高却身兼两职,既是通讯员又是司号员。
周崇光因此算是抗日战争后期离休干部。
他离休后,不仅正处级的工资照发,还增加了2个月的生活补贴。他一年实际要领14个月的工资。
另外,他除去医疗费用全部报销之外,每月还发给六七百块钱的护理费,以及副食、取暖等项补贴。每年还有1000元的特需经费。
所以周崇光一个人的工资,完全可以抵得上两个现任县长的工资。
盛广蓉不仅是正主任医师职称,而且还是河阳县唯一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再加上她退休后又被县医院返聘,她每月收入一点也不比周崇光少。
即使这样,他们夫妻省吃俭用积攒了多半辈子,也不过存储了三十多万块钱。
儿子上班才几年?职务不过是肉联厂副厂长,他竟然有一百多万块钱的存款。
这钱来路绝对不正。否则,儿子也不会把钱转存自己夫妻名下。
等儿子坦白这些都是他拿的回扣时,周崇光这一回没有犯糊涂,坚决主张让儿子去纪委自首。
倒是坚强了一辈子的盛广蓉哭得稀里哗啦,平生第一次求丈夫托人找关系,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儿子被关进监狱。
周崇光夫妇陪儿子一块儿来到县纪委,把周长健这些年吃回扣的事情,做了一个彻底交代。
除去把那些存款、金条,还有那些珠宝首饰如数上缴之外,还有十几万已经被周长健和钱惠丽挥霍了。周崇光夫妇就用他们的积蓄替儿子补足。
周崇光说,为了不让儿子今后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纪委就别再走开除公职的程序了。他让儿子主动辞去肉联厂副厂长职务,并办理离职手续。
一家人本以为这事儿就算翻篇了。没有想到却是留下一个后遗症。
半月之后,邹仕安被城关派出所民警逮住。为了立功赎罪,邹仕安检举周长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次把周长健推上风口浪尖。
如果县纪委已经出具红头文件,对邹仕安所举报事情已经作出处理,这事儿非常容易解决。拿出纪委处理周长健的红头文件,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没有办法,周崇光只好再次豁上老脸,找到公安局局长和那个凶巴巴的分管副局长。
还好,这两人都是周崇光在担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时,提携过的人。他们便依照老领导的要求,演了一出戏。
周长健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再待在河阳,非常不利。
周崇光便打发儿子儿媳到边东省信陵县找他们舅舅盛广泰。
盛广泰刚刚参加工作时,只是农业局农技推广站的一名技术员。
后来,河阳县委副书记、县长,一个曾经多次受到周崇光提携的人,交流到信陵担任县委书记。
周崇光便拜托这个新任县委书记,照顾一下妻弟盛广泰。
盛广泰这才从农业局调到人事局。
这个县委书记在信陵待了五年,又在莆贤市委组织部部长的位置上待了四年。
九年的时间,盛广泰从人事局的一个普通干事,也一步步成长为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盛广泰虽然和盛广蓉不怎么来往,但是他却欠他姐夫周崇光一个很大的人情。周崇光让他安排外甥和外甥媳妇的工作,盛广泰非常痛快地答应了。
这次周崇光不再征求儿子的意见,直接让妻弟把儿子安排到县供电公司。
至于钱惠丽,周崇光没有提具体要求。盛广泰知道外甥媳妇以前曾经在河阳宾馆当服务员,就把她安置在财税宾馆做了一个大堂经理。
其实,邹仕安检举揭发周长健有贪污受贿嫌疑的事情,法官还是按有立功表现给予了减免刑罚。
像邹仕安这样入室行窃,金额在2500元以上,且被人发现之后没有束手就擒而是夺路而逃,是应该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
法官按入室盗窃罪的下限,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到邹仕安的立功表现,算是法外开恩了。
可惜邹仕安是一个法盲。
他想当然地认为,既然自己检举揭发不成立,就没有立功表现。
没有立功表现,法官在量刑时就不会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