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不是欺诈合同。
‘欺诈合同’是指当事人不知道合同存在陷阱或者漏洞,在无知状态下签订了存在问题的合同。
可事实情况却是,我明明已经提醒我当事人合同存在重大缺陷,可我当事人不听劝告,执意要签订这两份合同。
说得好听一点,他们这是周瑜打黄盖,两相情愿。说得不好听,这就是内外勾结,狼狈为奸。
第二,我没有在合同文本上签署我的名字。
支队长开始说得很好,我只是在文件母本上写了‘何静芝’三个字。因为我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三个字便不能代表我。
充其量,只能表示我知道这两份合同存在,我看过这两份合同。
第三,这两份经过我修改之后的合同,我承认不够完善,但是并不存在什么大的漏洞和陷阱。
我不知道莆贤国棉厂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最终签订的合同和草本合同是否一样。
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为国棉厂把关这两份合同之后,我和国棉厂便解除了劳务合同。
我记得原来合同草案上写的是‘国棉厂延后30—40天再支付皮棉款’,我在‘延后’之前加了一个‘可’字,原话就变成了‘国棉厂可延后30—40天再支付皮棉款’。
加上这一个‘可’字以后,国棉厂不必再受‘延后30—40天支付皮棉款’这一条件的约束,国棉厂可以在30—40天后支付皮棉款,也可以在收货当天就支付皮棉款。这就规避了因为棉花价格暴涨,给国棉厂带来的危机。
至于国棉厂和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我则减去了一个‘首’,把‘无论棉纱价格怎么变化,都按照首付款时市场均价支付’,变成了‘无论棉纱价格怎么变化,都按照付款时市场均价支付’’。
这样做,好像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在预付20货款占到了便宜。
其实不然。
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如果不预付国棉厂这些货款,他完全可以从别的纱厂购买到同等同量的棉纱。
这是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合同。
如果国棉厂的领导们不私自改动合同,他们是不会损失一个多亿的!”
南日当即让经侦支队一个干警去核对正式合同和存档的合同草本对比一下,看看何静芝说得是不是实话。
没有想到,国棉厂吕贵才三人、鑫源和新时代的总经理饶守堃都是一些酒囊饭袋。
他们竟然没有发现何静芝在合同上改动的这两个字。
他们让打字员照着草本一字不差地重新打印了几份,就这样马马虎虎把合同签订了。
“何律师,你在这两份合同上加一字减一字,吕贵才三人是否知道?”
“我没有告诉他们。
他们是否发现我在合同上动了手脚,我不清楚。”
“何律师,吕贵才三人矢口否认,他们曾经对你威逼利诱。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确实要挟你了?”
“南支队长,恐怕你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你让我提供这些证据,是为了证明吕贵才三人内外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吧?”
何静芝替别人打了十几年官司,哪能看不穿南日那点儿小心思?她当即就把话挑明了。
“兼而有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有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你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我们可以尽快地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追回国有资产损失,也算是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南日让人一语道破心机,一张老脸难得红了一回。
“我有证据。当时我用录音笔录了音。
这是转录的一份磁带,这里面清清楚楚记录他们当时所说的话。完全可以证明他们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新时代纺织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实事!”
南日没有想到何静芝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惊喜。
他笑了,满是皱褶的脸上皱褶更多了。
然而,鹏城那边的行动却是全面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