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吃,看着她吃。
毫不夸张的说,那是小小的林瞳去过最高档的地方。
曾经的林瞳一度认为肯德基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但它太贵了,贵到林瞳一年只能吃两次。
还需要用满分试卷和“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这些奖状来换。
肯德基太贵了。
这种生活持续了三年,直到林瞳小学毕业那年,在外工作了十几年的父母终于凑够了在老家省会城市郊区买套二居室的钱——
自己出了一部分,找亲戚借了一部分,银行贷款了一部分。
林瞳没有当地户口,在大城市上不了公立中学,私立中学学费又太贵,因此她跟着妈妈回了老家省会城市上学。
至于爸爸,自然是继续留在大城市打工赚钱还债,毕竟老家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
省会r市,是林瞳生活的第三个城市,距离她出生的老家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小学毕业的暑假,两人回到了r市。因为她们的新房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装修,因此只能借住在舅舅家。
林瞳知道,在外婆去世后,外公一人拉扯俩姐弟,每天忙碌奔波于镇上的工作,因此家里大部分的农活家务都是妈妈在做。
慢慢的,没空学习甚至经常请假在家干活的妈妈学习越来越差,没考上高中,只有初中文凭。
从小颇为轻松的舅舅学习则越来越好,考上了省会的一本,在村里算是有名的大学生了。
在那个年代,读书确实是最好的出路。
初中毕业的妈妈十六七岁便去外面打工,当不需要动脑不需要学历的厂妹、去做只需要体力的服务员、买一套小房子需要耗费十几年甚至不是全款。
大学毕业的舅舅在省会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同镇的初恋结了婚,在省会买房定居,还买了两套,儿女双全,幸福美满。
侄女侄子从小跟在父母身边,上了画画、跳舞、书法这些兴趣班;而林瞳的童年,在田间奔跑、在河里嬉戏、在捉迷藏、扔沙包、跳皮筋儿。
虽出身贫穷,但林瞳的亲戚们都格外的好,朴实又善良。
舅舅一家人也很好,在新房装修的那几个月里,他们对她和妈妈都很好。
初一的那个冬天,房子终于散完味儿了,林瞳和妈妈终于住进了属于她们一家人的房子。
这是林瞳自己的家。
她等这个家,等了十三年。
或许等待的时间有些久,但没关系,只要能等到就好。
林瞳太想太想要一个家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这个家里有她、有爸爸、有妈妈。
只要能拥有这个家,让她等再久都没关系,只要有希望就好。
在她的要求下,房间被刷成了代表忧郁的蓝色。
对不起,当时的林瞳还有点非主流,追求特立独行。
在身边同龄人都喜欢粉紫或黑白的年纪,林瞳喜欢蓝色。
她就是她,不一样的烟火oo?
她有了自己的衣柜、自己的大床、自己的小书桌,她再也不用把衣服堆叠在泡沫箱子里了,再也不用睡单人床了,再也不用趴在饭桌上看书写作业了!
好漂亮好喜欢!
开心开心开心!
躺在柔软大床上的林瞳望着蓝色的天花板,并不觉得忧郁,只觉得幸福,内心一直空缺的地方像被什么东西一点一点填满了。
13岁的林瞳,第一次感受到了归属感和安全感。
即使爸爸不在身边,但没关系,她知道爸爸是在努力赚钱,为他们这个家的未来和幸福而赚钱。
然而这份满足与幸福并没有持续很久,在一个月后的某天夜晚,骤然破裂。
那是个打雷的雨夜,从小就怕打雷的林瞳抱着玩偶缓缓推开了那个属于爸爸妈妈的房间。
随后,她看见了让她此生难忘的画面——
她的妈妈正和一个陌生赤裸的男人躺在一张床上。
哦不对,不算陌生,因为那个男人她三个月前来这看新家装修时见过。
一名装修工人。
在一个月前,妈妈还邀请了他来家里吃饭,还让她叫他叔叔。
由于门边被衣柜遮挡,只开条门缝时,里面的人是看不见的,但外面的人却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林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卧室的,也忘记了后来的事儿。
她只记得,原来比起打雷,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存在。
第二天,早熟的她装作没事人儿一样继续上下学。
但上天并不给她这个机会,似乎玩弄般地非要看她狼狈的模样。
在几天后的一次争吵中,林瞳愤怒地脱口而出,“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那个男人的事儿!”
妈妈愣住了,她也愣住了。
林瞳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无助地坐在门后埋头大哭,而身后的敲门声不断叩响,一声又一声,伴随着的还有妈妈的认错。
那似乎是强势的妈妈第一次向她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