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进城了
一路上,林凤都在扒着窗看着沿途的风景。
林钟紧紧握着姜美玲的手,两人笑得很甜蜜。
他们中途还转了火车,这才到城里。
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姜美玲心中更是百感交集。
她以前就住在城里。
火车站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只是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回来,而且是以这种形式,这是她以前从未想过的。
“走吧。”
林钟牵起她的手,带着她和林凤走向迎接的大部队。
他宽厚的掌心充满温暖和安全感。
姜美玲也收起心中的思绪,和他笑着走向大部队。
到达军区大院后,林钟一家三口来到罗司令安排的房子,在二层楼,两室一厅,门窗多且宽大,房子明亮通透。
林凤高兴得欢呼不已,一路上都在笑,她像不知疲惫似的,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活泼又可爱。
看着她那调皮的样子,罗司令也被逗得哈哈大笑。
他想了想,立马向林钟说道。
“行了,我不打扰你们了,我住在对面楼三层,你们有事喊一声就行了,左右两边是军区家属,没什么架子,不用担心。”
“好。”
林钟点点头,随即将他送到楼下。
姜美玲打开行李箱,本想打扫房子,却发现房子的地板都是一尘不染的,明显是特意打扫过。
她只好将衣服和随身带着的东西拿出来。
床和被褥都是新的,林凤一头倒上去,兴奋的大叫。
“嫂子,这个被子和床好软,好暖和。”
听着她激动的声音,姜美玲也高兴的笑了。
这时,林钟推门进来。
因为他长相板正帅气,一路上都有人跟他热情的打招呼。
他这才得知第二天要去部队演讲,没准还有表演。
想来想去,林钟干脆拿出笔记本和墨水钢笔,开始构思接下来的表演,忽然他脑海中灵光一闪。
上山打猎那会,因为无聊,他一路唱着《稻香》,李二蛋还一直夸这首歌好听,还让他把歌词写下来送给自己。
林钟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之后《稻香》这首歌曲也在村里传开了,几乎人人都会哼几句,因为是林钟编唱的,不少人想起这事都直夸他能干又聪明。
伴随潇潇洒洒的声音响起,林钟在笔记本上写下稻香的歌词,毕竟太久没唱,他也怕自己忘词。
写完之后,他又朝姜美玲和林凤说道。
“换身衣服,我带你们去城里逛逛,顺便买点东西。”
两人对视一眼,顿时双眼放光。
“好!”
姜美玲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自从下乡之后,她就再也没去城里逛过,这会有机会去逛,心里也高兴坏了。
城里有百货大厦,比乡里的集市供销社都要大。
他们刚走进去,林凤就看花了眼,她站在原地,表情茫然又震惊,没想到城里居然这么好玩。
一旁的姜美玲被她可爱的模样逗笑,随后,像自来熟似的带着他们逛起来了,期间还给林钟挑了一身衣服。
看着他穿着板正的中山装,姜美玲却皱起眉头。
总感觉哪里差了点意思。
她想了想,又拿起旁边深棕色的西装。
“试试这个。”
“好。”
等林钟换上以后,她和林凤都看直了眼。
谁让林钟肩宽腰窄腿还长,这相当于是行走的衣架。
别说她们,连销售员都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