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书桌前,我放下手里的笔,合上了日记本,看了眼时间,刚好是凌晨十二点整。
日记写完,困意来袭,我打了个哈欠,却看着眼前这个封面有些褶皱的深色笔记本发起了呆。
每天写一点遇上的些许新鲜事,或是印象深刻,感触尤深的东西,已经是我常年来的习惯。
我时常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记录一些见闻,有时候,甚至只有短短几句话。
或许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手写日记看起来并不是一件寻常的事,甚至会让人觉得很奇怪。
毕竟正常人谁会写日记啊,就连小姐当时刚知道的时候,她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呢。
可我的想法却全然不同,在我看来,这些我写下的文字,就跟别人喜欢拍照一样,都是记录生活的点滴,它们都是我成长路上的见证者。
我写日记的初衷,也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些时刻,让那些已经被淡忘的回忆,能够以文字的方式,让我重新记忆起来。
虽说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可谁知道哪天我会不会忘记什么重要的事情。
到那时,我想,我一定会来翻看这本藏着诸多过往的时间之书,相信,看到往事尘烟时的我,肯定会万千感慨吧。
要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也记不太清了,不过,知道这件事的,就只有小姐一人而已。
就连夏清那个笨蛋我都一直瞒着他。
原因也很简单,虽然他跟我很亲密,但谁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
尽管这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可要是他知道这本日记的时候,一定会狠狠的笑话我的。
只因为这里面记录着我小时候的很多趣事,要让夏清看的话,实在是羞人了。
人就是这样的生物,不论是童年时代,还是青春年少,这些时间段所经历的事情,所做下的决定,说出的话,心里的想法,时隔多年之后的自己再回首,就会觉得很傻很天真。
即使在当时的感受是多么的愤怒不甘,或是兴奋至极,还是别的什么情绪,都会被时间,慢慢洗刷,最后变为人心中的释怀与感慨。
要是还没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时间还没够。
一想起夏清,我回过头来才发现,我的日记本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满是他的笔墨。
说来也奇怪,我甚至有点忘记当时记录他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想法了。
我再次翻开这个厚重又陈旧的笔记本,仔细寻找着其中有夏清的部分。
随后,我惊奇的发现,只要是有关夏清的篇幅,都比我还没遇上他时,写的那些日记长的多得多。
我不经意的流露出幸福的微笑,在很早之前我就察觉到了,我很多时候只要一想起夏清,一想起和他之间的点点滴滴,就会不自觉的扬起嘴角,心情都变得愉悦。
啊,夏清,你真是改变了我好多好多啊。
想想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他都长这么大了,想当初,他还是个只到自己肩膀的小屁孩呢,现在比自己都高了。
虽然自己当时也只是个小孩子而已,但因为身份原因,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学会怎么照顾和保护小姐。
所以,与人相处的时候,就会有些另类的视角和感受吧,更别说夏清也早就跟小姐一样,是我要好好呵护的对象了。
其实我的一生也没什么追求,我只希望身边的人都过得好好的就行了,健康,快乐,幸福的活着,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这应该跟我小时候被家人抛弃有关吧,那时候的记忆已经相当模糊了,可我还是能在脑海深处找到一些陈年的画面。
我只知道当时我是被扔在了一个垃圾桶里,还不会说话的我只知道“哇哇”的哭,呵呵,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好笑呢。
而小姐捡到我之后,也是这么说的,在那之后,也没有任何有关我家人来寻亲的消息,尽管小姐派人去打探了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