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天,就能变得又红又黑,到时再出发,前往那个集会……”
丁怡点点头:
“圣泉日的集会,方圆几十公里以内的荒民,都会参加。”
“整个绿洲镇也会停下一整天。”
“速度快的话,我能赶在这之前把狼皮处理好,做成皮甲或者皮鞋,以换到更多物资。”
林风看着自己脚上的草鞋,长途跋涉的暴走后,不仅磨损严重,还起了很多红白水泡。
只是因为身体极度乏累,加上右腿的伤势隐隐作痛,所以感觉并不明显。
他和丁怡穿的都是草鞋,陈姗姗则是一双破旧漏洞的运动鞋,跑起来也比他们两人轻松。
于是林风开口道:
“皮鞋我们自己先留着,这玩意无论是赶路还是捕猎,都很有帮助。”
丁怡随即看向队长。
陈姗姗点点头:
“都行,反正一头荒原狼的骨头内脏,就能换到很多物资。”
见队长答应,丁怡露出欣喜笑容。
这时她眼前忽然一暗,吃下狼心实力增长后,消耗也变大了,顿时有些饥饿和贫血。
随即起身来到板车旁,挑出之前晒干的食死鹫内脏,准备吃点,补充能量。
已经闭眼休息的陈姗姗,开口提醒:
“别吃那玩意了,有毒的,吃多对身体也不好,容易出问题。”
“有好肉不吃干嘛?先把狼肉吃了。”
“除了心脏,其余内脏都要少吃。现在你们不懂,等以后就知道了。”
林风两眼一眯,看着陈姗姗:
“队长,以前你师父,是进化者?”
陈姗姗点点头,语气怅然:
“我醒的时候才十三岁,就被卖到奴隶中心,是师父救了我,带我度过一开始最艰难的几年。”
“直到有天师父从一处遗迹里回来后,变得浑浑噩噩,失了魂般,等她再次进入遗迹,便再也没回来。”
“那段时间她告诉我,废土上绝大部分动物的内脏都不能吃,里面的毒素不仅会影响身体,还有精神方面,不利于之后的进化觉醒。”
说完,陈姗姗交代好二人轮流值守,躺在地上,抱着钢棍,沉沉睡去。
林风有些吃惊,没想到在恶劣废土,摸打滚爬快六年的队长,才刚成年。
一名初入废土的十二岁小孩,能生存到现在,其中艰辛不言自喻。
林风随即又看向丁怡。
后者切下块狼肉送进嘴里,含含糊糊低声道:
“别看我,我已经二十八了。”
休息片刻,丁怡继续赶制狼皮。
林风则拿起手中,完成升级的左轮:
「精品左轮手枪lv3,白色品质」
「基础属性:伤害10,有效射程100米,剩余子弹6/6;已升级至宿主等级上限」
「额外属性:子弹回复1/1s」
「评价:三次优化的精品左轮手枪,拥有左轮中的顶级威力,轻松一枪毙命,攻击致命部位,伤害翻倍,具备极强震慑与恐吓效果」
看完介绍,林风端详起手中左轮。
此刻它的枪管加长,口径再次增大,表面泛起银色光芒,银黑色的枪身,十分有辨识度。
有点像青春版的m500左轮手枪。
高达十点伤害,一枪就能击杀初期的强化人,两枪解决中期强化人,估计就连队长也扛不住四枪。
而子弹回复也提升至一秒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