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恶毒的人类哪点配和主人比?
余若薇情绪激动起来。
“怎么不关我的事?!项之昂,你是我的魅魔!我不允许你和别人住在一起!现在立刻,跟我回家!”
项之昂觉得这人失心疯了。
他扔下冷漠无情的一句话:“谁是项之昂?你也配碰瓷我的主人?我不是你要找的那只魅魔,赶紧滚吧!”
说完,他再次用力甩上房门。
呼,终于安静了,真聒噪啊。
不过那个疯子的话,让项之昂意识到一个问题——他好像还没有名字诶?反正总之他肯定不叫项之昂。
恢复意识以来他就一直在逃亡,有时候被猎魔组织抓住,猎魔人也是随意地用编号或是奴隶、贱货称呼他。
或许可以问问主人。
让主人亲自给他取一个名字。
门外,余若薇紧握双拳,身体轻微地颤抖着,强撑的表情比哭还难看。
项之昂怎么能那么说她!
她前世好歹救过他的命!
而且,这才过去几个小时,他居然就说自己有主人了?!
前世她一开始想要变卖项之昂的血液,他不同意,后来她用救命之恩要他以身相许,他才答应让她抽血。
至始至终,不管她怎么威逼利诱,项之昂都不同意和她结契。
可如今怎么会这样?
难道是那个女孩带走了他?
余若薇回忆着地铁站的情景,果然想起女孩当时提着男装购物袋。
竟然是给项之昂买的吗?
低贱的魅魔也配穿那么贵的衣服?
一时间,她神色恍惚,不知道该嫉妒那个女孩捡到宝,还是嫉妒项之昂运气太好,竟然能被那个女孩捡走。
林杨本想出门扔垃圾,谁知看到一个陌生女人在外面徘徊。
他雇人发过很多租房广告,经常会有人找上门看房子,所以也没感到太意外,他上前礼貌询问。
“这位小姐,是需要租房子吗?”
……
陪魅魔胡闹被意外打断,苏瓷索性洗了把脸,去厨房处理做晚饭的食材。
屠夫大叔来送肉的事,项之昂跟她提了一嘴,她把该付的钱和房东额外给大叔的跑腿费一并转了过去。
林杨没有收,并且表示身为邻居互帮互助是应该的,让她别客气。
可没有正常的邻居会莫名其妙帮忙付好几百块钱而不图回报。
苏瓷一边清洗着猪蹄,一边考虑换个地方租房的事,走神的空档,一具灼热的男性躯体从身后贴上来。
“主人,我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你要不要听听看好不好听?”
因为失忆,项之昂并不知道自己就是项之昂,是项氏董事长的儿子。
苏瓷本想直接把身份告诉他,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想法,只好假装不知道,配合他玩过家家游戏。
“嗯,说来主人听听。”
项之昂甜蜜地弯起唇角。
“叫老公。”
苏瓷:“……老公?”
谁会给自己取这么冒犯的名字?
项之昂用力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