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素亭和小白显然都已经来过,但见朱温与田珺睡得沉,不好打搅他们。
兰素亭心细,知道田珺无酒不欢,但要给了烈酒,孤男寡女在一处,让田珺耍起酒疯来,以朱温的定力也未必顶得住。
“你那帮狼朋友还怪好的。”田珺一边穿上散落在河边的衣衫,一边感叹。
“狼有游侠儿的放纵不羁,又有军人的秩序。”朱温说出了自己喜欢狼的理由。
有人以为草原上的游牧民会喜欢狼,绝非如此,因为狼群会危害牛羊和马匹。
喜欢狼的,都是不养牲畜的人。
“有酒有肉有素食,咱们可以饱餐一顿。”
朱温用火绒点燃木炭,在炉上热了胡饼,又做了个简易的架子,将锦鸡在热河内拔毛剖腹洗净,撒了点盐巴,放在火上炙烤。
虽是冷了重新热上,以上好米粉烤成的胡饼依然香气扑鼻,与鸡肉的肉香混在一处,令人食指大动。
朱温和田珺用胡饼卷着切成长条的鸡肉,就着大碗醪醴,趁热食之。
胡饼面脆油香,和表皮酥脆、肉质鲜嫩多汁的炙鸡滋味混在一处,饥饿之下大口啖吃,当真是美妙难言。
“好吃!”田珺大吃大嚼,而后往嘴里灌着醪醴,下颌一抬,如同得到鱼干的猫儿般眯起双眼,恣意感受着食物的美味,模样异常可爱。
她一时忘了吃相,将油星子都滴到了自己的衣服上。
“瞧你这模样,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朱温笑道,心中庆幸自己因为当游侠的经历,做炙鸡还是没甚问题的。
倘是炒菜炖菜,手艺比醒香强上一点,不至于像给人投毒,但别人吃了,也一定要苦起脸来。
田珺压根不当一回事,还大胆地动手给他喂食起来,喂了几口之后,用沾着油星的手掌不经意撩起发尾,竟显得极为惹人心颤。
“你这样的笨蛋,在我眼里才真是妖精。”朱温道:“花王那样恶劣的女人,脸蛋长得再美,我都懒得看一眼。”
哪怕朱温也是个性格糟糕的人,但百花羞实在性子恶劣得过了头。
田珺对于朱温的恭维话相当满意,往他嘴里投食越发殷勤,直到朱温已经吃不下一点。她自己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将剩下的饼和鸡肉一扫而空。
田珺一向比男人更加能吃,且并不长胖,还能将肉都长到最合适的地方。
哪怕考虑到田珺惊人的训练量,这也是让世间女子梦寐以求的体质。
酒足饭饱,两人静静相拥,眼中都是温柔和惬意。
热恋中的情侣,总是想要尽可能多地抱在一起,感受对方身体的触觉与气息。
“事情都办完了,咱们回月殿去接芷臻,一起下山?”
田珺用帕子抹了抹嘴边的油迹,出言询问。
“咱们还有个地方没去呢。”
见田珺露出疑惑神色,朱温又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朱温口中的“绝顶”,当然是泰山主峰玉皇顶。
也是四十年前,王仙芝盟主与绝代魔君乔北溟生死决战之地。
朱温曾数次造访泰山,这两年来也已是第二次。却一直因各种缘故,没能登临玉皇顶,心中深以为憾。
如今王盟主斯人已逝,更应寻访旧迹,表达追思。
田珺听完,也觉胸中豪气顿生。
两人结识以来,初访泰山,驰援江汉,访旧魏州,激战焰帅,重挫花王,一年之间,竟已携手共度这么多惊心动魄的战地。
绝顶之上,与情郎共览群山,无疑是对这次胜利最为痛快的纪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