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应该不属于公孙胜麾下的亲卫。
公孙胜此人不单单好战喜功,野心勃勃,而且有一定的强迫症。
他麾下精锐禁卫一定是白马,白马轻骑擅骑射,来如风去如影,速度极快,因此才能压制草原人,属于是完全吸纳了草原人的作战风格的上位压制,制下轻骑数量三千人,都是亲卫和禁卫,其他的幽州军则是另有编制。
虽然这群骑兵都是骑着黑马,但无一例外都是披着甲胄,也应该是幽州军中的精锐。
三十骑出城不算是小数量。
欧阳清风匆匆看了一眼,却是没注意到,在一名骑兵的腰间夹着个被披风包裹起来的小乞丐。
……
三十多精锐骑兵疾驰过官道。
“刚刚那马车是?”
“应该是公孙家的,听闻公孙太守女儿身体不好,四处寻名医来医治。”
“公孙胜倒是舍得,四处花钱请名医,确实快连军饷都发不起了。”
为首几名骑卒暗中说着话。
其中一人说起某些话时,愤怒的多用了几分气力。
被夹在胳膊下面的小乞丐感觉骨头被勒断了,急忙求饶:“军爷饶命!”
“你可别给他勒死了,还要这小东西带路呢。”
“大哥,就为了点白米,至于跑这一趟?”
“你懂什么,这白米质地如同白玉,放在江南也是上好的贡米,怎么会平白无故出现在幽州之地?”为首的百夫长捏着胡须道:“平民凭什么能吃的上这种好米?来路肯定有问题,而且这米也不是陈年的米。不觉得有古怪?”
“大哥,俺们脑子不聪明,你给说明白点呗。”
百夫长骂了一句:“都是群夯货!这不明摆着是有南楚的间谍在这儿呢?”
一名骑兵奇怪道:“可如果是间谍,会明目张胆的用这种白米?”
“他明目张胆的用还是偷偷摸摸的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用了。”
百夫长语气平淡里透着肃杀的冷意。
“既然知道了,把这些不属于他们的米收缴上来就是咱们的任务。”
“而且,你们也不想饿肚子了吧!”
说着说着,百夫长满脸横肉的发着狠,咬着牙。
“军饷发不上来,老子还得豁出命去杀草原蛮子,凭什么?”
“现在正好有一个地方背叛了北周暗通南楚,那里面不知道藏着多少石白花花的大米,光是拿回去就足够吃上好几个月,随手一倒卖就是好几百两银子!”
“你们说,这泼天的富贵,一个个的都不想要?”
几乎所有骑兵的喉咙都滚动了一下。
当然是想要的。
幽州之地苦寒,粮食谁能不缺?当兵的也不见得一天能吃上两顿饭。
“所以我们要把粮食抢回来。”一名骑兵被说动了,红着眼睛喊道:“妈的,干了!”
“放你娘的屁!”百夫长骂道:“咱们这是去剿灭南楚派过来的谍子,懂不懂!”
“对,老大说得对!”
一群幽州的精锐骑兵转眼间就成了对着老百姓磨刀霍霍的屠夫。
古代,军队劫掠百姓实在再正常不过。
破城后允许士兵劫掠城池都成了一种默认的奖赏。
士兵这个职业既不高尚也不神圣,自登上历史舞台起,它就没有被赋予什么神圣的使命,本就是为了杀戮和掠夺而生。
现有的人类历史上,唯有那么一支军队超越了士兵的根本定义,从掠夺者成为了守护神。
而这个时代的人远远没有那种觉悟,甚至许多自诩文明的现代国家也是同样。
嘴上说的都是主意,内心算计的都是生意。
百夫长骑乘着马疾驰在道路上,表情冷冽,实则内心在窃喜和嘲笑。
他内心的算计其实比他口中说出来的,还要更多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