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今年才十八零十六个月!”
……
马车上。
卢淑轻轻揉捏着自家女儿的脸蛋,搓啊搓。
她在女儿小时候肉嘟嘟的时候就这样玩……因为很好玩。
儿女本来就是当爹当妈的大号玩具。
“夫人,心情不好?”薛氏看的出来。
“倒是没有,心情其实很不错,这孩子眼光好。”卢淑伸出手擦了擦林蕉鹿的口水:“比我好很多。”
薛氏心头一跳。
“你紧张什么,我不过说的是实话。”卢淑靠在软垫上:“文武双全,且在这两道上皆是有所成就,世间罕见,这样的奇才和这丫头定下婚约,都让我为他感到不太值得。”
“小姐也是很好的。”
“但比我十六岁时差远了。”卢淑倒也不是自视甚高,她从小就在卢家的严格教育下长大,十四岁上山见过张真人,得老真人的一句评价后从此名扬天下,十六岁就文名盖一州。
林蕉鹿作为女儿是差了有些远。
卢淑有些羡慕的说:“如果我年轻个二十岁,哪里还能轮到这丫头?”
薛氏有些汗流浃背了。
“我也不是说林冲霄不好,他很好,但得看和谁比较……十八岁的林冲霄,也是个混不吝的。”
卢淑叹了口气:“当初,我是想着迟早得嫁人,不如选个看的最顺眼的,便选了他,想着会轻松些,谁知道他居然逆袭了,而且一路混到了林家家主的位置上,让我也落得不清闲的下场……这林家主母的位置,我是真不想呆着,我更喜欢安安静静做学问,整日勾心斗角计较得失太累。”
“反倒是这年轻人……他给我的感觉,是傲骨天成的干净。”
“没有为名利而奔波的疲惫,他这般人,恰恰是我所期盼的那样,活也潇洒,去也从容。”
“多好的诗啊……你看过他的手没有,那双手天生就适合写字,下次定要让他写一幅字给我瞧瞧……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剑客呢?若是跟我做学问,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代大儒青史留名。”
薛氏无言以对。
一首诗就彻底加深加强了卢淑的喜好,自家这夫人的确是好文远胜于武,对有才学者总是另眼相看。
而薛氏则是更加惊叹于白轩那出神入化的剑术。
但也不是不能理解夫人的想法。
再强的武夫,便是登顶江湖的天位,等百十年过去,江湖新人换旧人,又有谁会记得?
江神龙曾经那么威风,如今的江湖新秀只怕也没几人还记得他,更别说前朝的一代代高手。
但文学、思想……那都是杀不死的,反而会随着时间,历久弥新的流传,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读书人立三不朽。
卢淑好文,也喜欢读书,她本该嫁给一个读书人。
但她很不幸,因为她所在的地方太高了,几乎无人敢接近和触碰,如广寒仙子的卢淑就那么一直站在高处。
只有一个混不吝的愣头青,既不懂文学,又不谙规矩,对她伸出了手,于是她就拉着对方的手,一起私奔了。
卢淑是在自己的时代,选择了一个自己最顺眼的也最适合自己的人,而这个人恰巧成了林家家主。
林蕉鹿则是在她的时代,选择了一个她喜欢的人,只是恰巧这个人又是文武双全的盖世奇才。
母女两人在旁人眼里,都是那么的幸运,一眼就看中了潜力股。
只是相较之下,卢淑会更羡慕林蕉鹿一些,因为这丫头大概从头到尾就没考虑过那么多。
“好运的小丫头。”
“得亏你是我女儿。”
卢淑望着一片华美的月色。
“也不知道这妮子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为了守住心爱之人,她必须与全世界为敌。”
……
月色下。
一道人影悄悄离开了琅琊堂。
白轩换上了一身不那么惹人注目的衣装,戴上一副面具,悄悄离开,并未惊动任何人。
原本他是计划在次日天黑后再去的。
但计划有变。
今晚来了刺客袭击,让他产生了不能继续等下去的危机感。
而且偷袭者已经死了,正常来说,一个晚上应该不会再来第二波。
花了五百两买通了席卿卿,让她留守当保镖,重点是看护宁剑霜的安全。
……
一处民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