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扫胸一边检查那个魔方。
[lv3 决定骷髅明治的诅咒]
首先放进了库存。不管是什么,都会有用的。
同时拿出沙漠之鹰,立刻开火。被子弹刺穿的家伙,失去了视线,倒在了白骨堆里。
“啊,但是这个。”
把单品都带走也是工作吧。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
宽敞的洞穴,尸体和骨头堆积在一起。
其中还有一些项目,又名“得系统”。
反正时间很多,以后决定拿走,先去杀格拉墨孙吧。
再次登上金茂维尔,再开一会儿车。这次快一点。
不久,洞穴的死墙。宽广的空腔()的那一边看到了骨头构成的权位。格拉墨松坐在上面,抓住气氛。
我在金茂维尔下车。
“是人类吗。”
符合时机,格拉墨松问道。
我觉得没必要回答,就拿着手枪走了。
步履蹒跚。
空荡荡的洞里回荡着冷清的脚步声。
“人类就是这样的问题。”
格拉默孙接话。我继续移动腿,射击沙漠之鹰。
所以我在接近家伙。为了确保对猎枪最重要的“射程”。
我的每一步都有一步,这家伙一定是拼命阻止的一步。
“不知道自己面前有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对待。”
但是格拉墨松傲慢放肆,只是吟诵三流恶棍的台词。
我走了。只是无视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达到了适当的距离。
这样就够了。
确认了猎枪的弹匣。
双脚。
确实上膛了。
\"像伯乐一样的人类混蛋。\"
“伯乐是你,窝囊废。”
“看这是虫子吗?”
我把枪口对准了家伙。
间隙是 20 米。
但是格拉墨森一脸不知道我的武器是什么。
“那是什么?”
\"不知道也行。\"
永远,让你不需要知道。
砰!
回答的同时扣动了扳机。霰弹枪细胞散布魔力,向前方爆炸。
“克赫亿──!”
辐射()哥哥的子弹凝聚成了一个点,扎进了家伙的心里。
是直击。
“李,你这个蛆虫一样的家伙!”
出乎意料地坚持了一次。不管怎么说,他穿的皮甲水平好像有点高。因为是皮革所以小看了。
“站起来,我的受造物──”
但是三流恶棍死于克利舍大声。
砰!
这次也射在胸口。
因为魔界人的弱点不是头脑,而是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