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心豢养他,不过是抽他一点血、剥他一点皮、割他一点角美容养颜,他那反应就跟她要强奸他似的。
魅魔长得像人,说白了不就是随时随地发情的野兽吗?她是项之昂的主人,他居然敢违逆她,拒绝她?
不肯跟她缔结契约就算了,余若薇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挣脱牢笼后会疯狂报复她,半点不知道感恩!
这一次,余若薇说什么也不会去捡项之昂回家,干脆让他死在猎魔人手上,免得平白无故惹一身腥。
戴怡见好友兴致缺缺,似乎对美人真的提不起兴趣,只好讪讪闭嘴。
不过她心里想的是,等薇薇见了美人同事,肯定会真香,毕竟连公司里最高岭之花的经理,都被迷晕了头。
“薇薇,你怎么不吃菜呀?”
她和余若薇刚进公司没多久,两个女孩子在大城市打拼,房租水电生活开销,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吃公司食堂的日子,最常约的就是这家饭店,经济实惠还很下饭,每次戴怡都能狂炫两大碗。
余若薇端起杯子抿了口白开水,夹了一片回锅肉放进嘴里,下一秒就嫌恶地吐了出来,这也太难吃了。
她抬手招来服务生买单。
却在看见不到四位数的银行卡余额时,陷入了迷茫和痛苦的挣扎。
魅魔……是很值钱的生物。
远比那些珍稀动植物值钱。
并且魅魔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他们蛊惑人心,作恶多端,是卑贱的奴隶,天生就该伺候人类以赎清罪孽。
前世,她不过抽了项之昂一毫升血液挂到黑市售卖,竞拍价格一夜之间就暴涨到足足五千万!
顶级魅魔的血肉,和传闻里的唐僧肉没有区别,能够美容驻颜、延缓衰老、增强体质。
一番权衡利弊后,余若薇猛地起身,招呼都没跟戴怡打一声,拎着手提包就冲出了饭店。
她要去把项之昂捡回来!
那可是后半辈子数不尽的财富!
这一次,她一定会更加小心谨慎,不让项之昂有任何逃脱的机会。
不,不对!是要趁他虚弱强行缔结契约,这样才能成为魅魔真正的主人,魅魔会对唯一的主人言听计从!
……
午后,苏瓷向经理请了两天天假,请假理由是天气不错,她要出门捡个男朋友,她要过两天才回来上班。
正想把弟弟介绍给苏瓷的经理一脸道心破碎:“小苏想去哪里捡?我让我家臭弟弟提前去蹲点。”
话是这么说,经理也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小苏这么年轻就有对象了,她可不会信什么捡男朋友的话。
苏瓷的确是去捡男朋友的。
地点就在东湖路香榭广场西北角的花坛后面,为了安全起见,她谁也没告诉,佯装一个人散步过去。
剧情里写到,项之昂离家出走后,因为临近发情期,身上出现了一部分魅魔特征,被残忍的猎魔组织盯上。
逃亡过程中,项之昂头部受伤,不仅失去记忆,还被抓进奴隶市场售卖过,不过他凭借身手好逃了出来。
可紧接着又被猎魔人追杀,他身负重伤,尽管甩掉了猎魔人,自己也体力不支晕倒在隐秘的花坛角落。
苏瓷绕过花坛的景观绿植,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滩血泊,空气中散发着幽微的、诱人的甜香味道。
只是闻了一下,苏瓷就感觉身体不太对劲,心跳脉搏加快,体温升高的速度快得不正常,耳廓充血滚烫。
男人静静躺在血泊之上,面部轮廓柔和而精致,皮肤宛如玉器般细腻而有光泽,妖冶昳丽的眉眼勾魂摄魄。
向来蛊惑别人的苏瓷,也不禁觉得被破碎感十足的魅魔蛊到了。
趁周围人流稀疏的时候,苏瓷把项之昂搀扶起来,准备挪到自己带的小推车上,他却恢复了几分意识。
“不……放开……”
低哑的嗓音全是气声,又热又烫地贴着苏瓷面颊拂过,几乎沿着耳道钻进人身体里,把骨头缝都挠得酥麻。
魅魔的确是犯规的存在。
连声音都是引人沉沦的利器。
苏瓷把他推到小推车上坐好,正要盖上超大号纸箱掩人耳目,手腕却被一只冰凉且血淋淋的手抓住。
男人抬起无辜又懵懂的眼睛。
深紫色的瞳孔变成两枚心形。
“不要放开……。”
“……主人……”
“……好难受。”
——
不要等了宝宝们,先睡觉,下章凌晨才能赶出来,晚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