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士立马叫住他,“哎,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再说,你到底是来干嘛的呀?”
郑士的话提醒了萧珩。
是了,现在更重要的是秦宝儿的身体。
李二狗晚点儿再教训,也来得及。
郑士就见萧珩转头又倒了回来。
他直直走向自己,冷目怒视道:“你这个庸医,你给宝儿开的到底是什么药?
为什么她还未来月事,就已经开始不舒服了?!”
郑士:?!?!
话题跳跃的有些快啊!
等等!
他说什么?
庸医?!
说谁庸医呢!
郑士祖上一开始确实只是坡东村的一个赤脚大夫。
但是后来,他爷爷的爷爷不满足于自己父亲教给他的那点医术。
于是离开了坡东村,离开了青阳县,去了更远的地方学习。
等到他学成,在外面游历了一番。
没想到,却见识到了各种人性的不堪。
在金钱面前,穷人哪怕命悬一线,也远不及富人简单的头疼脑热来的更加急迫。
于是,他毅然决然回到了家乡,从此再也不曾离开。
也没有让自己的儿孙离开。
他们可能救不了整个天下的穷人,起码能救自己家乡的穷人。
郑士也不曾离开过青阳县。
他待在青阳县,待在坡东村,并不是代表他医术不行,没有更好的去处。
只是因为,他想留在这里!
一来,这里是他的家乡。
二来,郑士的爷爷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告诉过他。
越是富庶繁华的地方,好的大夫就越多。
就像天底下,医术最好的那批人,多数都在皇宫里面。
相反,越是穷乡僻壤之地,好的大夫自然就越少。
难道富人的命是命,穷人的命就不是命了?
富人的命,就一定比穷人的命更尊贵吗?
当然不,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郑士的爷爷也想拯救更多穷人的命。
这也是爷爷的爷爷告诉他的。
所以,郑士一直坚守着祖上的志愿留在这里。
他一个人能力虽然有限,但起码,他想让坡东村,以及附近的普通百姓,看病更加简单容易。
因此,郑士对自己的医术还是很有自信的。
最重要的是,只是一个小小的体寒症,他怎么可能治不了!
见效不会那么快,是可能的,但是比之前更差,那绝对不可能!
“你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