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一般,也没有多有钱。”
“所以,即便现在知道她出轨了,我其实也不怪她……”
“她只是想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吧。”
闻言,郑义面上不动声色,看着对面委屈大度的男人。
瞧方宇说的,简直是舔狗本狗,连老婆戴绿帽子这种事都能包容!
郑义是一个字都不相信,哪有男人能受得了这种奇耻大辱。
就在这时,郑义的手机收到了信息。
他不着痕迹的拿起来一看,眼神不由得锐利了几分!
“报告队长,谭帅找到了!”
简单的试探过方宇后,对他的态度郑义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在方宇诧异的眼神中,郑义带着小刘从审讯室出来,他们要连夜去抓捕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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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帅是在来西市的一座无名荒山上被发现的。
来西市是谭帅的老家,他在杀人后潜逃到这里躲藏并不奇怪。
在他看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而且这地方他从小生活到大,地形十分熟悉,有把握神不知鬼不觉的躲上几个月。
到时候风头过去,他再找门路跑路。
此前,他不清楚903的案子什么时候会被发现。
谭帅急急忙忙的收拾了衣物,带了一些食物和水在老家村后的山洞里生活。
每天过的跟野人一样,吃喝拉撒全在洞里解决,还得忍受山上蚊虫的叮咬。
但是,着急之下带的那点食物总有吃完的时候。
谭帅饥饿难耐,就想趁着天擦黑的时候,下山去邻村的小卖部买点吃的。
他以为这地方偏远,躲过警察的搜捕很简单。
毕竟是村里嘛,消息闭塞,没人会注意到他的。
为了不引人瞩目,谭帅还特地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殊不知,来西市早就成了警方重点监控的对象。
谭帅前脚刚进入小卖部,柜台的老板娘就不动声色的拿出手机,看着里面的通缉令照片反复端详比对。
原本蓬松的头发油腻了些,都打绺了。
光滑的下巴上此时胡子拉碴的……
身上脏兮兮的,还到处都是蚊子大包。
唉,毕竟是逃犯,能理解!
跟照片中西装革履的精英模样不同,此时的谭帅落魄的跟个流浪汉一样。
结账的时候,老板娘甚至都能闻到他举手投足间的馊味。
这老板娘也是位勇士,她抽出一张湿纸巾递给谭帅,说道:“这是掉哪个沟里了。”
“快擦擦,脸上黑黢黢的。”
“谢谢啊。”谭帅下意识的伸手接过。
洁白的湿巾,冰凉湿润的触感,再看看自己指甲缝里的黑泥。
让几天没有搞过个人卫生的谭帅差点哭出来。
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这种日子他真是过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