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地向他们靠拢过来。
古之月毫不退缩,
他的声音坚定而沉稳:
“想进来,就踩着我们的尸体过去。”
霍克冷笑一声,
他显然不把古之月的威胁放在眼里。
他猛地一挥手,
对身后的印军士兵喊道:
“给我冲进去抓人!”
随着他的命令,
十个印军士兵端着步枪,
如饿虎扑食一般冲进了餐馆。
他们的刺刀在灯光下闪烁着寒光,
仿佛要将一切都刺穿。
然而,就在这些印军士兵刚刚跨过门槛的瞬间,
只听见“哗啦”一声,
七把汤姆逊冲锋枪和 m1 卡宾枪同时被拉上了栓,
黑洞洞的枪口齐刷刷地对准了他们的胸口。
“鳖孙!来得好!”
孙二狗的河南话带着一丝戏谑的笑意,
但他的枪口却稳稳地指着对方的眉心,
没有丝毫的晃动,
“把枪放下,老子给你们留全尸!”
郑三炮扯着嗓子,
用他那带着浓重河南口音的大嗓门吼道,
“龟孙!没看见咱连长的驳壳枪早就等着呢吗?”
印军士兵们面面相觑,
脸上露出惊恐和犹豫的神色,
他们的枪口也开始慢慢地垂了下来。
站在门外的霍克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他气得七窍生烟,
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
他一个箭步冲上去,
抬手就给了拉吉普一记响亮的耳光,
同时用英语怒吼道:
“废物!
你们十个大男人,
居然连七个敌人都对付不了?”
拉吉普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耳光打得有些发懵,
他捂着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用孟加拉语带着哭腔说道:
“他们有汤姆逊冲锋枪啊!
一梭子子弹就能扫倒一大片人!”
霍克根本不听拉吉普的解释,
他一把夺过旁边士兵手中的布伦轻机枪,
然后迅速将其架在汽车的引擎盖上,
动作一气呵成。
他的眼神充满了凶狠和决绝,
嘴里用英语恶狠狠地说道:
“既然你们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着,他猛地拉动枪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