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做的弹弓。”
“是云阳做的,那小子别的不行,但手特别巧,我们家的筐子篓子啥的都是他编的,还会做点木工活儿。咱们走吧。”
他们走在路上,于静静问他:“咱们这样,要是别人误会咱们在处对象,你怕他们会说什么吗?”
“我怕啥?”陆云霄看着她:“你怕吗?”
“你不怕,我就更无所谓了,反正我在这里就我自己,我自己不在乎,其他人就更不在乎了。”
他们一起上了山,经过庄稼地时,被江婉和孙娜娜看到了。
江婉在看到陆云霄时,就整个惊呆了。
那是她见到过的最帅最高大的男人,瞬间就被他的颜值所吸引了。
这应该就是大队长家的二儿子吧,
他不仅长得帅,身材好,这么年轻就是部队里的营长,以后定然会前途无量。
可以说是他见过的所有男人中最优质的一个了。
可是他却和于静静在一起。
而在地里的宫樊蕊也看到了于静静和陆云霄,呵,于静静,来到这里不仅用你的邪门歪术迷惑大队家的人,还勾引男人。
于静静和陆云霄丝毫没注意到附近有恶意的眼光在盯着他们。
他们来到山上后,陆云霄先发现了野鸡,神枪手的他拿出弹弓,只用一颗小石子就把野鸡打的奄奄一息,再也飞不起来了。
于静静暂时还没找到目标,看到陆云霄打的野鸡又大又肥,“你真厉害,这么快就打到了,你在部队里打枪应该比这个还准。”
“枪械的命中率是比弹弓要高很多,这个野鸡怎么处理,要不咱们把它吃了吧,吃完了再打。”
“行啊。”
于静静在现代就比较喜欢野炊,总觉得在外面做的食物要比在家里做的香,特别是做烧烤食物的时候,冒出的烟都飘散开了,还不呛人。
两个人都是行动派,说干就干。
陆云霄身上就佩戴着刀具,于静静帮着他,给野鸡去了皮。
开肠破肚的时候,陆云霄把野鸡拿到一边,“于知青,你去捡点柴火吧。”
“你自己能行吗?”
“能,没事。”
于静静捡柴回来,就见陆云霄正把剥出来的野鸡内脏就地掩埋,隔着一段距离,她还能闻到一股特殊的腥臭味。
陆云霄砍了一根湿木棍,把杀好的野鸡串在上面,于静静用他给的火柴把火点燃,便把野鸡架了上去烤。
陆云霄在烤野鸡的时候,于静静又去抓别的猎物了。
在距离烤鸡地点两百多米的地方,她看到了一只野兔,可无奈她准头不行,没打到兔子,倒让兔子逃跑了。
要是陆云霄在,那只兔子就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了。
她又看到了一只野鸡,野鸡比兔子还难打,终究她射出的小石子全都射了空。
她第一次射弹弓,等打的次数多了,应该就会有收获了。
反身回去,还没走到火堆旁,就闻到了香喷喷的烤肉味道。
她的馋虫被勾动,走过去,陆云霄正在野鸡上撒调料。
烤好的野鸡,外表金黄,还在滋啦滋啦冒油。
陆云霄在上面撒的是食盐和辣椒粉。
“你随身带着调料呢。”
“是,像我们有时候野外作战或演习,调料是随身携带的必需品,要不然就只能吃原味的野菜和野物了。”
于静静喜欢在烧烤上撒孜然,伸手就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包孜然粉。
这孜然粉是用白色纸包袋装的,没有任何的现代元素,陆云霄看到了也不会察觉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