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簪在第二天找到了,
嗯,
在城内的当铺找到的。
起因是店小二听说了他们俩的事迹后,特别佩服。
嵩山剑派的人被赶走,店里的生意就好做了。
当得知张君宝丢了发簪后,为了表达自己对他们二人的感谢之情,店小二发动街边的混混,以及城内的丐帮,帮忙去找那根发簪。
经过丐帮弟子的探查,得知早上天刚亮,就瞧见有人拿着发簪去了当铺。
店小二主动去当铺,帮忙把发簪赎回来。
为此,店小二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光雇佣城内丐帮弟子就许出去一顿大餐,赎当时更是花了三十两银子。
拿回发簪,张君宝喜出望外,对着小二连连道谢,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啊。
一个店小二,竟如此破费,张君宝都想把剑留给他了。
“小二哥,你说你这,贫道真不知该怎么谢你。”
“没什么谢不谢的,举手之劳而已。再说你们二人帮忙赶走了嵩山剑派之人,我店里的生意再次恢复如初,是我应该谢你才对。”
店小二没了之前懒洋洋的态度,干劲十足。
张清源不解地问:“客栈生意好,最高兴的不应该是东家和掌柜的吗?
再说花钱道谢这事,不也应该是东家和掌柜该做的事吗。
可自从昨天住进店里,就没瞧见你们家掌柜的,就看你一个人在这忙活了。
有你这样的伙计,是东家的荣幸。”
谁料,店小二笑道:“实不相瞒,我就是这家客栈的东家。”
张清源和张君宝肃然起敬,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天底下还这种爱好的高手!
“失敬失敬。”
“嗨,这算什么。”店小二毫不在意道:“这家客栈是我爹留给我的,老爷子在的时候,就城南那家翠云楼知道吧?”
“嗯。”
张清源点头,翠云楼是千龙城里最好的酒楼,人均消费十两银子起。
“那家酒楼早年也是我们家的产业。”
“了解。”
“老爷子活着那会儿,我秉性不良,整日寻花问柳,沉迷青楼。
后来老爷子没了,家里的产业也被我败的差不多了,就剩这么一家客栈。
那会儿我媳妇儿刚生完孩子,我得给她们娘俩想辙啊,就收了心,雇了一个厨子,经营起这家客栈。
等媳妇儿能下地,她就是客栈的掌柜,我当店小二,我们俩在前厅忙乎,别说,还挺滋润。
所以为啥你们赶跑了嵩山剑派,我高兴花钱呢。”
二人恍然大悟,敢情是自家产业。
张君宝则是夸赞他道:“你这也算浪子回头金不换。”
“啥换不换的,我爹在世时常说,老爷们儿既然享受了,等业果到来之时,也得自己受着。
所以嘛,以前那个花天酒地的富家公子是我,现在这个甘愿经营的店小二也是我,没变!”
不得不说,店小二活的真通透。
能享受美好,也能接受平庸。
上午又在悦来客栈吃了顿饭,下午继续踏上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