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禁不住问道:“欢欢,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
把青椒和西红柿洗干净,放到菜板上切起来。
他的切工,当真可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哚哚哚的切菜声,间隔一致,声音大小一致,仿佛在演奏一篇乐章。
吴尽欢从来都是个乐于享受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讲,自己对自己刻薄,那就是在侮辱生命。
他的口欲很强,而但凡口欲强的人,基本都会具备一身好厨艺,吴尽欢也不例外。
以前,他什么都不干,可以坐等着吃白食,就算喻欢的厨艺差了一些,他也能忍受。现在喻欢受了伤,他也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半个钟头后。
吴尽欢做出一盘青椒炒肉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很简单的两道家常菜,但却格外的香气扑鼻。
把饭菜都摆好后,见喻欢一会看看桌上的饭菜,又一会看看自己,知道她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给她开口询问的机会,他坐下来,以命令的口吻说道:“吃饭吧,还有,食不言、寝不语。”
喻欢看眼即熟悉又陌生的儿子,把到嘴边的问话咽了回去。
她垂下头,肩膀一颤一颤的。
吴尽欢很想装作看不见,但他又偏偏装不出来。他无奈地放下筷子,问道:“又怎么了?”
喻欢抬起头,眼圈通红,下颚还挂着泪珠,她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吸了吸鼻子,说道:“没事,妈就是高兴,妈的小欢欢,终于长大了……”
吴尽欢实在理解不了喻欢的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一顿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吗?女人啊,真是难以理解!
他摇摇头,重新拿起筷子,加重语气,沉声说道:“吃饭。”
喻欢连连点头,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满是笑容,应道:“吃饭、吃饭,欢欢多吃点。”说着话,她夹起一大块黄灿灿的鸡蛋放进吴尽欢的碗里。
吴尽欢从来都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若换成旁人这么做,他恐怕得连碗带饭一起扔掉,但喻欢这么做,他心里却生不出来任何的厌恶感。
他吃饭的动作只是稍微顿了顿,而后夹起那块鸡蛋,一口塞进嘴巴里。
或许,这就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吧!
“好吃!欢欢做的菜真好吃!妈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吴尽欢也不抬头,一个劲的扒饭,心里却在腹诽:头发长,见识短!这就叫好吃?你这辈子也是没吃过真正好吃的饭菜吧!
其实,哪怕他做出的是一堆难以下咽的饭菜,但只要是自家孩子做的,在父母的口中,那都是天下间最美味的佳肴。
何况吴尽欢的厨艺着实很厉害,以前他做杀手的时候,为了接近目标,曾在五星级的酒店里做过三个月的大厨。
后来接任完成,他要离职的时候,连酒店总公司的老总都有亲自打来电话挽留他,由此也能看得出来他厨艺之精湛。
饭后,吴尽欢向喻欢甩甩头,说道:“你回屋歇着,我来刷碗。”
他恍然又想起什么,说道:“对了,我一会出去锻炼的时候,顺便去趟同学家玩会儿,要晚点再回来。”
“欢欢,记得别玩得太晚。”
“嗯。”
把碗筷洗好、擦干、归位,吴尽欢哼着二人转走了出去。
“你要让我来啊,谁他妈不愿来啊,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啊……你家的墙又高,四处搭炮台啊……”
听着吴尽欢的二人转,躺在床上的喻欢额头滑下三条黑线,这死孩崽子,从哪学来的破歌?
今晚,吴尽欢没有绕着小区跑圈,而是去了十一中附近的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是郭正义开的,平日里,这便成了他和手底下那群小混混的聚点。
这次和李红星一伙人的火拼,郭正义伤得很厉害,身上挨了十多刀,大多都是集中在胳膊上,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
虽说送到医院后有被接上,但以后双手再想使力气,已不太可能,即便是重点的体力活都做不了,更别说拿刀去砍人了。
可以说这次火拼过后,郭正义几乎成了半个废人。
吴尽欢来到烧烤店后,直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烧烤店里的人还不少,有十多号,但来吃饭的一个都没有,全是郭正义手下的那些小混混,孙凯也在其中。
看到吴尽欢来了,孙凯骂了一声‘操’,把叼在口中的半截烟头吐掉,站起身形,说道:“你小子他妈的不是要退出吗?现在还滚过来干什么?”
吴尽欢的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环视烧烤店内的众人,问道:“黄毛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