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在哪?
林风一觉醒来,发现四周景色大变,顿时有些恍惚。
一眼望去,屋中那斑驳的墙上,泥灰不时的脱落,仅有的家具也破旧不堪,那张老式的木桌还缺了一脚,斜靠在墙壁上,天花板上已结满蜘蛛网,时不时碎屑掉落下来。
林风挣扎想要起身,就在这时,一只柔软的小手拉住了他。
“老爷别乱动,该喝药了,你病还没恢复,需要静养……”
林风的目光循着发出声音方向瞟了一眼,说话的是一名身姿纤细的少女。
细看下,少女巴掌大的小脸苍白如纸,几乎看不到一丝血色,仿佛久病未愈一半,惹人心疼。
而那巴掌大的小脸,此刻却布满了泪痕,一双秋水般的眼眸中写满了不安,目光紧缩在自己身上,生怕这药送迟一步,会加重自己的病情。
“你是我娘子?”
忽然陌生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林风识海中,林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穿越了。
现在的他穿越到平时世界民国15年,恰逢军阀混战,是大夏历史上最动乱的时代。
前身原本是地主家庭,在林家村颇有田产,穷苦人家一天就能吃一顿饭,还只能吃米糠,一年到头也不见荤腥,林家则不一样,一天三顿饭,顿顿白米饭,每个星期都能吃上一顿肉,可算得上是丰衣足食,而眼前柔弱的少女正是他的小娇妻董婉儿。
“老爷对不起,家里已经没有钱买糖了,所以只能让你喝苦药了,你不要恼火,你要是打了我,气坏了身子可怎么办,等老爷身体好后,你怎么收拾我都行。”
董婉儿半跪在林风跟前,怯生生的说道。
董小婉原本是来自黑云镇的大户人家,按道理说前身根本就配不上董小婉。
只是16岁那年,董小婉得了一场大病,董家各路名医都请了却都治不好,眼看人快不行,只能选择相信鬼神了。
算命先生告诉董父,董小婉必须找一个男人结婚,才可躲过生死大劫,当时全镇上下没有一个男人敢娶,在众人眼里这太不吉利了。
而前身就是个败家子,父母离世后,整日吃喝玩乐,甚至不惜变卖了田地,把家产彻底挥霍一空。
为了能继续花天酒地,他盯上了董家的嫁妆钱,毫不犹豫就把快死的董小婉给抬进家门,结果还真神了,董小婉跟林风结婚后,不但没死,竟然身体渐渐恢复了。
见董小婉身体恢复了,董家原本是想要反悔的,可董小婉却倔犟得很,不惜割腕自杀也要跟前身在一起生活。
不过前身长期以来吃喝嫖赌五毒,早就掏空身体,活生生的小美人在面前,却有心无力,因而他对董小婉的态度十分恶劣,动辄就是打骂宣泄。
前几日这杂种抢了董婉儿的手镯换了点银元后,便和几个狐朋狗友在镇上的醉仙楼喝得酩酊大醉后,回来后便彻底一命呜呼了,而那天身为华夏兵王的林风在一次行动中陷入敌人的包围圈被炸死了,阴差阳错就成了这具身体的主人。
林风抬起手来,朝着董婉儿挥了挥手指,董婉儿却被吓得面色苍白,手里的破碗也摔在地上:“老爷你不要再打我了,家里真的没有钱了,大前天你把娘亲送给我的镯子抢去卖掉了。”
林风这才想起来,前身挥霍掉家产后,便想着法子变卖老婆的嫁妆,逼着老婆去找娘家借钱,供自己继续吃喝玩乐,要是没了钱,便拿鞭子抽自己的小娇妻,搞得董婉儿整日以泪洗面。
可偏偏董婉儿,任凭前身怎么打都不跑,每次林风病了,都拖着满是伤痕的身体照顾林风,不惜借钱给林风买药。
“老爷我错了。”
“都是我没本事,现在没有钱给你买烟买酒买肉。”
“不过你放心,我回娘家想办法再借点钱,就可以买烟买酒买肉给老爷了。”
董婉儿眼眶中蓄满了泪水,恰似两汪盈盈的秋水,大颗大颗的泪珠夺眶而出,顺着她苍白的脸颊缓缓滚落,胸脯急促起伏着,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任谁见了都心生怜悯。
“我不打你,你也别去借钱了。”林风有些心疼,上次董婉儿被前身逼着回去借钱,董父差点与她断绝关系,董婉儿跪在家门前一夜,晕厥过去被人抬了回来。
“你的手流血了,我给你包扎一下。”
董婉儿一阵恍惚的看着自己的老公,缓缓的伸出手,手背的皮肤略显粗糙,手指修长,却布满了细小的裂口,掌心更是布满了老茧,这些老茧是她无数次搬运重物,操持家务的有力见证。
这双手与她那还带着几分雅气未脱脸庞极不相称,这让林风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与敬意。
“疼吗,。”
林风发出的声音,却让董婉儿身体忍不住的颤抖,呼吸变得急促而紊乱,目光慌乱的躲闪着,不敢与林风对视。
自从跟林风生活在一起,挨打挨骂挨饿是家常便饭,每次林风只要好话哄她,那便是让她去找钱供他吃喝玩乐,这一次肯定也是这样。
“娘子,以前是我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