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勉强抬抬眼,看起来仍旧不甚满意。
“累了,再休息会儿。”
程诺:……
她低头看了眼磨破后跟的鞋底,再看对方只是有些脏污的鞋面,明白他这是觉得她走太多路了,需要休息。
程诺突然道:“你说我二哥为我二嫂涉险,到底值不值?”
十七目光幽幽望向远方:“只要他愿意,就值。”
“若你是他,你会愿意冒着没命的风险,完成心爱的人夙愿吗?哪怕只有一丝渺茫的机会,”程诺问。
十七许久后才回道:“我不知道。”
“那说明你不是恋爱脑,”程诺拍拍他的肩膀,“你比我二哥强。”
十七嗤笑道:“可惜我没他命好,至少他丢了,会有人惦记。”
“要是哪天你丢了,我也会找你的。”程诺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发现根本掸不干净,干脆放弃,反正她现在跟泥里捞出来的没两样。
大家都是泥人,谁嫌弃谁啊?
转身时,突然发现刚才还好好的男人,突然目光炯炯盯着她。
“怎么了?”
十七轻笑着摇摇头:“没什么。”
实则刚刚,程诺说出那句“要是哪天你丢了,我也会找你的”时,他承认,他触动了。
被人惦记的感觉很好。
至少证明他不是白来世上一趟,他也是有亲人朋友的。
这是从前的他,想都不敢想的。
一间砖瓦房农舍内,身穿鸭青色裙袄的女子正在廊下炉火上熬药,她身形偏胖,干活动作麻利,从背影看是个擅长操持家务的年轻姑娘。
“爹,药熬好了,你喂还是我喂?”
女子一手端碗,一手因太烫捏住耳尖。
吧嗒着旱烟的老汉,一看女儿的神色,便将她的小心思猜得七七八八。
“你喂,你喂,爹不跟你抢!”
女子憨笑出声,脸上浮现一坨红晕,但因肤色偏黑让人瞧不真切,端着药碗脚步生风跑进屋。
一旁浣洗衣物的妇人见了,笑着跟老汉打趣:“表妹这是瞧上那汉子了。”
老汉吐出一口翻腾的烟气,沧桑的五官因忧愁挤在一处,他叹了口气:“哎,就怕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屋内,一片昏暗,榻上的男人紧闭双眼,已经昏睡了三四日。
鸭青色裙衫的女子正用削细的竹筒给他喂药,大夫说了,只要能喝药,便没有性命之忧。
药喂得有些快,苦涩的汤汁顺着嘴角留下,女子手忙脚乱给他擦拭唇边,再抬头时,正对一双睁开的瞳眸。
刚从昏迷中清醒,男人的瞳孔有些涣散,像是覆盖层薄雾,让人觉得有些傻傻的。
没多久,瞳孔收缩成一双墨玉珠,紧紧盯着面前人。
女子惊喜睁大眼,两颊的软肉因为开心,挤成一团,像是两个汤圆,黑色的汤圆。
屋里光线不好,加上外头是阴天,程二顺刚睁眼时,差点没注意身旁坐了个人。
待看清,方觉面前不是黑影,而是一座小山。
“你醒啦!”女子不自觉往男人方向挪了挪,“是我救了你。”
程二顺最后记忆,停留在将逃生木板给了身旁溺水的同伴,他却被洪水冲走了。
他动了动身子,突然觉得后脑勺剧痛无比,才想起来,失去意识前,脑袋好像砸到水中乱石。
“我的头……”他皱紧眉头。
女子解释:“你脑袋受了伤,昏迷三四天了。”
“三四天?”程二顺大惊,他一觉竟然睡了这么久。
女子眨着兴奋的眼睛,试探道:“你还记得你是谁?家住哪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