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僵尸出没,此处保存大脑!】
……
荒郊野外,茅屋两座。
一大清早,太阳都还没出来。
“当——”
高亢的击磬声在山谷回荡。
随后响起的是如同苍蝇般嗡鸣的诵经声和敲击木鱼声。
“我受不了啦!”
四目道长一把掀起被子,气冲冲取下耳朵上一整套装备。
“椰壳——没用。”
“小碗——没用。”
“棉花——没用。”
“连灯芯——都挡不住你啊。”
赶尸道人因为日夜要与死尸打交道,阴气太重,所以一般把家安在远离人烟处。
四目道长作为茅山弟子,自然不会乱了这约定俗成的规矩。
只是他没想到,有个法号叫一休的和尚见此地阴气太重,正好用来刷功德,就贴着他家住了下来。
这和尚每日功课讲究晨钟暮鼓,敲敲打打,比打呼噜都折磨人。
赶尸道人都是上夜班的,本来就日夜颠倒,这好不容易回家,正寻思好好睡一觉,养养精神呢。
结果这大早上的敲敲敲,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呐。
四目气冲冲的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毕生积蓄,出门直奔一休大师家里,要用钱买下一休大师的房子。
“你到底怎么才肯搬?”
一休大师笑眯眯的宣声佛号:“阿弥陀佛,贫僧打算在这里敲经念佛,直到圆寂为止。”
“好。”四目道长咬牙切齿,“我瞪着大眼守着你,看你什么时候死。”
……
家乐在窗口趴了半天,回过头对正躺在床上看书的清秀少年道:“师兄,我看到师父从一休大师家里拿了个泥娃娃,师父拿泥娃娃干嘛呢?”
“我哪儿知道。”
钟明翻了个白眼,他刚刚陪师父赶尸回来,此刻被吵的睡不着,心情自然不会太好。
只是大家都起床了,他也不好继续赖床,所以就把手上的《女青天律》扔到了一边,穿衣服起床。
《女青天律》就是天上的法律,俗称天条。
其中规定了神仙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律条十分严苛,动不动就处斩。
家乐一看书名,忍不住撇撇嘴,“又在看天条,你才多大,就看这东西。”
钟明把裤子穿好,拿起上衣,随口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知道了法律,才能明白我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家乐不以为意,“天条管的是神仙,跟我们又搭不上边。”
钟明笑了笑,有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给自己这个不成才的师弟灌输一点法律知识。
“天条规定,如果鬼神去逗小孩玩,结果把小孩吓哭了,就是斩立决。如果吓哭的是还不会说话的小孩,那就罪加一等,也就是魂飞魄散。”
“再比如,不管谁家的灶王爷,只要碰上本家翻修房子,就要带着部下先搬出去住。当然不走也可以,但肯定噪音呀,甲醛呀,扬尘呀,灶王爷也得受着。”
“假如灶王爷嫌装修吵到他了,一生气,给这家降灾降祸,那么灶王爷就犯了天条。要被人拿针扎,然后流放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