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笔记本
我调整自己的呼吸,让自己尽量平静下来。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和时序之间发生过的事情的?”
所有的,几乎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知道。
很多我都已经忘记的事情,时卿都知道,我很难想象他到底是怎么记住的。
但不管怎么样,一定有时序留下的东西。
“我知道你今天来一定为了这个,所以我已经准备好将这些给你看。但是你记住,只是在这里给你看,但不是给你。”
时卿似乎怕我抢走,提前警告上了。
“你快给我看。”我盘腿坐在地上,双手一摊。
本以为时卿会拿出录像给我看,但他掏出来的却是一本日记。
“这里面,都是时序手写的,关于你的所有内容。”
我接过那本泛旧的本子,封面是熟悉的美少女图案。
“我记得这个本子,是我买给他的。”眼泪瞬间便滑落。
高三那年,我看中两本美少女图案的记事本,要求时序跟我一起用。
他觉得这个封面太娘了,只说自己弄丢了。
为此我还与他生气好几天,不跟他说话。
没想到他一直留着。
我到底还错怪他多少事情?
翻开封面,第一页写着秀气的时序二字。
那两个字,是我写的。
字迹有些淡了,还泛着些毛边,可想而知它们被时序的手多少次抚过。
署名的后面还有三个字“爱岁岁”,“爱”字最后一笔拖得很长,像要把未尽的心意都融进墨痕里。
这三个字是时序写的。
我难以想象,当时的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几个字的。
第一页夹着半片干枯的樱花,花瓣边缘蜷曲成脆弱的弧度。
我记得那是有一年春天,我们去郊外看樱花。
春风吹过,漫天粉白簌簌落在他肩头,他抬手接住一片,放在我眼前:“我心里的岁岁,跟这片樱花一样纯粹。”
日记本里密密麻麻写满蝇头小字,日期跨度整整三年。
他记得我爱吃城西那家馄饨店的芹菜馅,每次都要加一勺醋;记得我看书时总爱咬指甲,特意买了带薄荷味的护甲油;甚至记得我提过的童年梦想,在南法开一间柔 软的面包店。
“等毕业后,我们去尼斯吧。你坐在窗边算账,我负责给客人拉花,奶泡上画你最喜欢的小猫。”
手指抚过那些字句,泪水滴在纸页上晕开深色的圆点。
原来他把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刻进了骨子里。
他记得我怕黑,害怕雷电闪烁的午夜;记得我生理期腹痛,提示要时卿永远备着姜茶;记得我喜欢收集玻璃糖纸,日记后面贴满彩色的糖纸标本。
翻到最后几页,字迹明显潦草起来,墨迹被晕染得模糊。
“还有最后三个月,我偷偷去过尼斯了。二楼的落地窗正对着日出方向,她穿鹅黄色裙子站在那里,一定很好看。可惜我看不到了。”
我的眼泪决堤般砸在纸上,晕开他最后的字迹。
蜷缩在地板上,我抱着这本沉甸甸的日记,这上面却已经嗅不到时序的气息。
应该说,我似乎快要忘记他的气息到底是什么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