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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为了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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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此事,宋晚有些焦躁。

虽然父亲的动作已经够快,可距离前世父亲染病的日子越来越近,她必须劝爹娘在年前把孩子过继了。

如今腊月已经过半。

年前也就只剩下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去瞧那些人的人品,还是仓促了些。若是过继个品行差的,等同引狼入室,怕是又要衍生出许多其他麻烦来。

她得劝劝爹娘,若实在选不出合适的,就选个听话好拿捏的。

正想着。

听到拂晓和抱夏的感慨声,“还是咱们家舒服,侯府的宅子太简陋了,姑娘在侯府这段时日,皮肤都变差了。”

宋晚回过神来轻笑一声。

侯府跟宋家确实不能比,虽然侯府是先皇御赐的府邸,占地也大,却有些老旧,由于修建的时间久远,屋里连炕都没有修。

宋家则不同。

宋家这宅子是父亲被调入京城后,母亲买下地皮,花重金找人修建的。

宋晚宋昭包括梅香阁的耳房都从不远处的香山引了温泉,专门修建了沐浴的汤池,宋晚在家中,随时都有热水可用。

到了夏天。

一家人会搬到西边的水榭中,水榭的湖中放置了水车,天热时,水车转动,把水运上屋顶,给整个屋子降温,待在屋中清凉舒爽,虽然跟避暑山庄不能比,却也比别的地方凉快的多。

所以前世父亲过世后,老太太就联合二叔三叔迫不及待地把母亲从主院赶出去。

这泼天的享受和富贵,他们早就眼红很久了吧。

许是睡前想的太多。

这一夜宋晚睡的并不安稳,梦里的她又回到母亲过世那天。

那天沈鹤川杀了她身边的所有人,一纸休书把她休弃,侯府侵吞了她的嫁妆,她被赶出侯府时,除了满身鲜血,身无长物。

她以为人生的噩梦不过如此了。

可等她深一脚浅一脚,失魂落魄回到宋家时,瞧见的却是丫鬟婆子用草席裹着母亲的尸身,准备把母亲扔到乱葬岗的情景。

她这才知道,沈鹤川写休书的时候,赵氏来了宋家,活活气死了母亲。

宋晚疯了一样抢下母亲的尸身。

她冲到宋家大骂二叔三叔不是人,可二叔三叔连面都没露,直接让家丁把她打了出去,浑身是伤的她变卖了身上的锦衣和首饰,才为母亲换来一尊棺椁。

可她还是没能让母亲入土为安。

宋晚知道自己在做梦,可就是醒不过来。

挣扎着醒来时天已大亮。

宋晚眼角泪痕未干。

她平静地擦掉眼泪起床,洗漱过后在闺房里用了早膳,宋晚就起身去梅香阁找父母,京城天寒地冻,别的地方都一片萧瑟。

宋家却不同。

宋家的树木大多都是常青树,松柏绿意依旧盎然,府中四处种着梅树,梅花傲然开放,为宋家添了许多颜色。

拐了个弯。

一只脏兮兮的小狗突然呜呜着撞到宋晚的脚边,围着她打转。宋晚一愣,弯腰去抱那小狗,拂晓赶紧拦住她,“姑娘别碰,这小狗好脏。”

“哪来的小狗?”

“不知道。”拂晓摇摇头,“许是二老爷和三老爷院里养着的?”

“不应该。”

那小狗只有巴掌大,瞧着还没满月,像是被饿坏了,被拂晓抱着就呜呜地舔拂晓的手,一双圆溜溜的呆萌眼睛看的宋晚心中发软,宋晚没忍住,伸手摸了摸那小狗的脑袋,“这小狗倒像是刚从外头捡回来的。”

拂晓捧着小狗仔细打量了一下,“有点像山君小时候呢。”

山君是宋晚小时候养的一只小白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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