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目光一冷。
在擀面杖打过来之前,瞬间抬起右腿,猛地一个前蹬。
“砰!”
再次命中李东强的肚子。
直接将其踢得近乎是倒飞出去。
双膝重重地砸在地上。
疼!
李东强这会儿完全没别的,就是疼。
疼得他都抽抽了。
抱着膝盖,蜷缩在地上,疼得直打滚,“嗷嗷”地叫着。
满头大汗。
林北抱着胳膊在旁边冷眼看着。
这能怪谁?
那棍子放那边没收走,他就真敢拿啊?
拿起来,还真敢打啊?
打就打吧,你特么还打不过
那你说这咋整?
结果也看到了,就是直接被干趴下。
而且这种情况,也是完美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对方先动手,林北为了自卫,被迫还击。
还击的时机恰到好处,不早不晚,正好是在对方攻击的那一刻。
而且,还击的力度也刚刚好,没有超出必要尺度。
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其实,在实务中正当防卫是很难认定的。
还手早了,晚了,或者下手过重了,都可能变成互殴,或者防卫过当
林北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段子。
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
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
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
那么怎么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答:
在坏人拿刀刺向你时,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间不容发之际,你出手如风,拳变掌,掌变指,三指陡然扣中对方内关、神门、大凌三处腕部要穴,指力轻催处倒转对方长刀,轻轻送入对方体内诸处要穴,一刀毙敌。
这个虽然只是个段子,但也足以体现出,在实务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何等的困难。
大多数时候,你以为的正当防卫, 其实是防卫过当。
又或者,你以为的正当防卫,其实是互殴。
那就变成各打五十大板,甚至你的责任还更大。
但林北显然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早就向罗大状请教过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罗大状,主要结合《最高院关于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掰开了揉碎了,把正当防卫给林北一次性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即便是法律基础比较差的林北,也是一听就懂,一听就会。
而且,
罗大状还发散思维,结合林北的性格特点,特意给他讲解了进阶内容——
如何利用正当防卫合理合法的反制敌人。
及格线:利用正当防卫击退敌人,保护自己。
优秀线:利用正当防卫“反杀”敌人,不但保护了自己,还能把对方送进医院。
满分线:利用正当防卫“反杀”敌人,保护自己,把敌人送进医院,这还不算完,等对方出院之后还得上法院!
林北这回,几乎能达到满分。
就算不是满分,至少也能在95分以上。
因为以李东强的情况,故意伤人(未遂),再加上他伤害的还是与自己案子有关的被害人,这就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再再加上,李东强现在正处于取保候审的特殊时期。
干出这种事情来,那没说的,肯定是要送回看守所的啊。
只能说这人是真的蠢到家了。
不,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一家三口,都特么蠢到家了。
三个人大概共用一个脑子,而且还是毫无褶皱,光滑到反光的脑子,就是僵尸掰开了,都得骂一声“电信诈骗”,然后骂骂咧咧失望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