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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说漏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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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衡知道杜映梅生气主要还是担心这么做对嫂嫂不好,庄稼人对粮食十分看重,再加上朝廷也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损坏青苗,所以一般不会有人吃还没成熟的麦子豆子。

顶多就是在缺少食物的时候,采摘些叶子茎秆当菜吃,不会损伤庄稼本身。

像嫂嫂这样专门挑着嫩的时候吃的人很少,会被认为是一种浪费,浪费粮食,在庄稼人看来,可是会遭天打雷劈的。

但是据杜衡所知,城里有钱有势的人家不仅吃,还会花高价吃,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吃这口鲜。

就拿那毛豆来说,现在城里的酒楼都会专门做一些来卖,这可是时令的下酒菜,一盘五香毛豆,可比一盘干炒黄豆贵。

还有豌豆,徐六说城里南方厨子们很爱用嫩豌豆做菜,据说南方人都喜欢这么吃。

不仅如此,南方人还爱吃一斤左右的小鸡,两个月以内的小猪,说因为小肉才嫩,才美味。

这都是他们这些庄稼人出身的泥腿子所不能理解的,但事实就是这样,越是有钱有势的人越追求极致的美味,他们根本不在乎浪费不浪费。

别的不敢说,杜衡十分肯定,这种嫩番麦棒子如果真是十分美味的话,卖这种可能比卖成熟的番麦更赚钱。

因为有钱人为了吃口鲜,是愿意付出比原本成熟作物几倍甚至十几倍的价钱的。

杜映梅听的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哥,你觉不觉得有钱人的脑子有问题啊?”

杜衡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叹气道,

“你不懂,有钱到一定程度,金银珠宝对他们来说跟泥巴石头没区别。

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他们不在乎钱。”

“可,可,可这样总是有点不太对。”

杜映梅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在打架,一边是从小到大听到的长辈教导,不能糟蹋粮食。

另一边是二哥说的那些,一斤的小鸡,两个月的小猪,正是长肉的时候,怎么舍得吃呢?

但是听二哥这么一说,杜映梅觉得嫂嫂想吃番麦棒子好像也能接受了。

她压低声音叮嘱杜衡道,

“那咱们就说是不小心挂倒了,别让人知道是嫂嫂掰的,要不肯定有人又要说闲话了。”

杜衡点头,杜映梅又发了愁,

“二哥,你知道番麦棒子要煮多久吗?外面这些皮要不要扒掉啊?

还有那个须须,好像也是能吃的,我偷偷扯下来一根尝过,没啥味儿,不苦也不涩,咱们要留着吗?”

杜衡被问住了,但他不慌,一本正经提议道,

“这个,要不问问嫂嫂吧,她在吃上面很擅长。”

杜映梅

晚上,高娇娇吃了一大碗肉酱米粉,又吃了一块刚出锅的米糕,觉得有点撑,就一边在院里走来走去,一边抱着番麦棒子啃。

她亲手种的番麦比山里那帮人培育的好太多了,起码颗粒饱满,不像他们种的都是豁牙子。

就是这个味道嘛有点不尽人意,不够糯也不够甜,就是那种老式黄玉米的口感,加上长的还不到时候,略微有点水叽叽。

但这个味道就足以让杜衡他们惊为天人了,杜衡本来想着高娇娇爱吃,自己就随便尝一点,省下来留着给她吃。

哪知一口下去就被迷住了,等到醒过神时已经啃了快一半,他有些讪讪然停下,由衷感叹道,

“这个味道真是美妙,香甜软糯有嚼劲,还清爽不腻,不像米不像麦,也不像豆子,简直独一无二。”

杜映梅使劲点头,高小寒和高冬月也只顾着点头,舍不得停下,继续啃。

他们人小牙嫩,稍微硬一些的东西吃起来都费劲。

但是这个番麦看着硬邦邦,吃着却一点也不硬,很嫩,水分很足,不仅好吃,还好玩的很。

一口啃下去,会留下牙印,啃完了高小寒还意犹未尽,想把剩下的那根芯也嚼吧嚼吧吃了。

高娇娇忙拦住他,开玩笑道,

“你好歹留点给大黑它们尝尝味儿啊,别回头大黑闻到了,嫌你背着它偷吃好吃的,冲你翻白眼。”

高小寒想了下,还真拿起那根芯去喂大黑了。

大黑舌头一卷就整个卷进嘴里,嘎嘣嘎嘣嚼的特别香,吃完还嫌不过瘾,讨好舔着高小寒的手想要再来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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