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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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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李国庆忽然就陷入到久远的回忆中。

打完对印自卫反击战后,李国庆回家修整。

在一次赶集的途中,他刚好遇到了被坏人调戏的于爱玲。

当时,他只用了三拳两脚,便将那几个坏人打跑了。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于爱玲缠上了李国庆,还说要给他当老婆。

当时的李国庆,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所以便百般的拒绝。

可父亲却十分中意于爱玲,不光把李国庆寄回家的工资交给于爱玲保管,甚至还把于爱玲接到家里住。

考虑到父亲瘫痪在床,外加上小妹马上要去城里的厂子工作。

走投无路的李国庆,便只能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时的他,压根就不喜欢于爱玲,回家的时候,也不和她住一个屋。

可于爱玲却一直对他不离不弃。

甚至,在他被炸断了双腿后,也无微不至地照顾他。

人心都是肉长的。

渐渐地,李国庆终于爱上了于爱玲。

就在两人的感情渐渐步入正轨,要享福的时候,于爱玲的父母却忽然间回国了。

当时,他们开着小汽车,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来到这个贫困的小山村,说要接于爱玲回家。

可于爱玲却死活不同意。

之前,李国庆虽然残废,可却能按月领到高额的抚恤金以及护理费。

也正是因为有这笔钱存在,他才觉得自己能勉强配得上于爱玲。

可现在,于爱玲的富豪父母从国外回来了,要接她去过好日子。

这让李国庆觉得,他已经配不上于爱玲了。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当时的李国庆就选择了放手。

为了逼迫于爱玲离婚,他甚至用拐杖打爱妻的头。

可爱妻却死活不同意离婚。

于爱玲还说,她很爱他,一辈子都不要离开他。

可他都残废了,哪里值得被于爱玲这样的好女人爱?

终于,在他多次的刺激下,于爱玲同意离婚了。

他本以为,于爱玲离开他后,会过上锦衣玉食的幸福的生活。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于爱玲在离婚的当天,便投河自尽了。

直到那一刻,他才意识到,他错了,错的好离谱。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他又不是于爱玲,又怎会知道,于爱玲到底想过怎样的人生呢?

他凭什么按照自己所想,决定妻子的人生轨迹?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当时,若不是因为要照顾父亲,他肯定也陪着于爱玲一起上路了。

“玲子,上一世跟着我,让你受苦了,这一世,我不会再让你受任何的苦。”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也回到了家中。

小妹李青正在院子里砍柴,看到哥哥回来,她急忙迎了上来:“哥,我在耳房里看到了那只大雕,那是你整回来的?”

“嗯呐。”

“哥,你疯了啊?你把那玩意带回家来干嘛?那可是实打实的猛兽啊!”

“没事,我一会把那畜生锁起来,你别管了。”

李国庆去耳房,找到一根多年前锁狗的铁链,把还处在昏迷中的金雕锁了起来。

之后,他又去大缸里取了几块狼肉,放在金雕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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