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八年来!!
我睡过天桥,做过修鞋工,甚至在流浪狗嘴里抢食,与同行的流浪汉勾心斗角,我之所以这么拼命,就是为了活下去。
后来,我十六岁了,可以给人当学徒了。
我不辞辛苦地给人洗车,在三更半夜挑灯看书,在两年的不断努力下,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我为了生活,这么努力,你现在告诉我,我在过十八岁成人礼,被大货车给撞了,还是那种当场殒命。
无力回天!!
你叫我如何甘心……
此刻,我正站在地府的大殿内。
一个带着眼镜的老头子正眯着眼看公文上的字,而后慢吞吞地开口。
“你叫什么名字!”
好在我这人适应能力很强,被黑白无常勾来时还瑟瑟发抖,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弥天大罪。
而现在,看到自己没被带去十八层地狱,就知道,我没错。
我老实回答:“沈缚。”
也不知是不是公文上的字太小了,还是老头子的眼神是瞎到连眼睛都不能抢救的程度。
他竟然拿出放大镜,一个个看了起来,嘴里还不忘念叨。
“沈缚沈缚沈缚。”
“沈缚、男。生于南城一小贫困家庭,今年十八岁,还有……还有——”
小老头子说到这,忽然卡顿了。眼珠子一下子瞪大,忍不住提高分贝。
“还有八十年的寿命。”
黑白无常就站在旁边,听到这话,都愣住了。
白无常一本正经地开口。
“阎王,我们勾的就是沈缚啊!怎么可能有错。”
阎王爷气的胡子都吹嘘了,他直接拿过桌子上的案板砸了过去。
“沈缚沈缚,白无常,你耳朵聋了,那老头子叫审夫,你才多大,耳朵就聋成这样。”
白无常侧身躲过,耸了耸肩膀,无所谓。
“那怎么办,我把这小子给塞回去。”
“塞塞塞,塞回你肚子去吧!人小伙子的尸体都成渣渣了,回去还能活吗?”
我听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了,这白无常勾错魂了,我还有八十年的寿命。
我越想越气愤,扑过去,直接勒住白无常的脖子,怒吼。
“你耳朵聋了,连名字都听不清,还我命来。”
白无常的脸本来就很苍白,被我死死地勒着,由白变紫。
他被我摇晃差点要吐了。
“我不是故意的,要怪就怪阎王,一把年纪了,还来上班。他不来上班,我也不会犯错。”
阎王怼道:“你以为我想上班,还不是上头的人非得拐着我家儿子出去潇洒。”
我可没时间在这里听他们废话,发出鄙夷的冷哼,松开他,看向阎王。
“你们勾错了魂,是不是该还我命来。”
阎王爷面对我时,立刻收起难看的脸色,讪讪赔笑道。
“是是是,不过,小伙子啊!你看你,在凡间的肉身已经不成样了,回去也活不成。”
我眯了眯眼,眼底的危险一览无余。
阎王刚才可是看了我的史册,知道我这人在生前有多疯狂,死后肯定也会更加疯狂。
阎王爷谨小慎微地开口。
“不如这样,你先在地府住几天。吸收点阴气,我再送你去富贵人家家里当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