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压下心里的疑问,只能先伺候好疑神疑鬼的杜月兰再说。
“你不喜欢那就不来往便是,你是天上月,旁的人给你提鞋都不配。”
杜月兰被这句话很好地安抚到了。
拍马屁的人不少,拍到点上的却不多,顾书臣却恰好润物细无声地挠在了她的痒处。
可不么,鹿悠悠就是给她提鞋都不配!
杜月兰又恢复了之前那种深陷柔情无限娇羞的样子,她含情脉脉地嗔了顾书臣一眼。
“你是不是特地选了我生日这天哄我来的?”
顾书臣用更温柔的眼神回应了她。
“在我心里你就是明月朝阳,只看重外表的都是肤浅之辈,何况在我眼里你就是最美的,谁都比不上!”
杜月兰心满意足地拉着他:“好啦好啦,这些留着晚上再说,先去吃饭。”
顾书臣人生中第一次踏进京城饭店,面上十分镇定,可是从脖子到腰都硬挺挺地僵着。
他从乔山村来到京城,现在身处7年前米国总统下榻的饭店,光是象征意义就足够他目眩神迷。
他知道只要把握住身边的女人,以后这就是他的生活,他身上再也不会有烦人的土腥味儿。
杜月兰目不斜视地走到包间,习以为常地交代服务员立刻上菜。
顾书臣冷眼旁观这一切,这里不是普普通通的国营饭店,这也不是他习以为常的世界。
他曾经以为城里人也只是过着大差不差日子,认识杜月兰之后他愈发清晰地认识到,人和人生来就不一样。
他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
“兰兰,祝你生日快乐!”
他把盒子推到杜月兰面前,表情十分坦诚。
“我没多少钱,买不了太贵的礼物,不过这是我对你的心意,希望你能喜欢。”
人要学会示弱,尤其是对杜月兰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对象在无人处示弱更能激起她的母性和表现欲。
杜月兰见多了挥霍无度的,现在就好这口清粥小菜,何况顾书成如此坦荡。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贫贱不移!
杜月兰欣然接过礼物。
这是个很简单的素圈金戒指,看着有些粗糙,要不是她认得出纯金的质地,几乎以为是哪里捡来的破烂货。
突然一行歪歪扭扭的小字映入眼帘,她转了个角度,对着灯光才看清里面写着两个字——兰、臣。
杜月兰福至心灵,惊喜道:“这不会是你亲手刻的吧?”
顾书臣恰到好处地脸红,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他伸出右手想给杜月兰戴上,刚刚好露出拇指和虎口处的细碎伤疤。
杜月兰果然心疼上了,握着他的手感动不已。
顾书臣感叹一番苦心没有白费,戒指是他离家前老娘塞给他的,他这次也是下了血本借花献佛。
对大小姐来说,金戒指不值钱,她要的是心意,那就送她心意。
他手上的印记不是故意划的,但他故意没上药,这才留到现在还有明显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