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机会是李向晚给的。李向晚的扇子丢了,高钦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陈以笙。陈以笙一定知道是谁拿的,因为她每天都在关注李向晚。
可能她关注李向晚关注得太过于用心,以至于她根本不会发现,也有人在暗中关注她。
陈以笙果然知道。
得知了李向晚扇子的下落之后,高钦明知自己找的这个跟陈以笙说话的借口已经用尽了,但还是忍不住多嘴,想跟她多说两句话,所以莫名其妙地,他说:
“陈以笙同学,我觉得你还挺适合当警察的。”
陈以笙抬头冷冷地看着他,然后她突然很轻笑了。
高钦愣了两秒,接着陈以笙举起她那一只只有三根手指的左手,平淡地反问:
“残废能当警察吗?”
那一刻高钦恨不得把自己给掐死。明明平时还算是细心的人,为什么只是因为跟陈以笙说上话就得意忘形,口不择言,说话不过脑子……
他说:
“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说到一半,他又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
抱不抱歉的也没有意义,毕竟陈以笙的确是一个残废,他能补救什么。
他感觉到很大的挫败,偃旗息鼓地叹了口气,说:
“对不起。”
不过,陈以笙好像并没有多生气,甚至反而她还跟高钦说了更多的话。她说:
“这几根手指就是因为强出头做好事断掉的。我不适合做那种事情,因为我没有能力保护自己。
“没能力保护自己的人,怎么去拯救别人呢?”
说完这两句话,她似乎觉得自己失言。她跟一个并不熟悉的男同学说了一些过分感性的话,实在不符合她自己的性格,也不符合他平时在其他人心目中的人设。
所以她闭上了嘴,把那只手重新放回桌子底下,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那把扇子找到的时候,李向晚看着高钦,对他说:
“高钦同学,你很适合做警察。”
周围的好几个男生都对高钦投来羡慕嫉妒的目光,他居然得到了女神的褒扬!
但高钦那时候想到陈以笙。
他说:
“李向晚同学,其实——”
但猛然余光看到一边偷扇子的那个叫何随的男生气愤的怨毒的眼神,他话到嘴边,又说:
“谢谢你的鼓励。说不定我真会去当警察呢。”
他那时候心里想的并不是李向晚说“你很适合当警察”,而是,是不是如果他当了警察,就可以有能力保护那些明明是拯救了别人,却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人呢。
那天下午放学,高钦就被何随堵在放学回家路上的小巷子里。
何随怒气冲冲:
“高钦!我他妈怎么从来没看出来你这么有正义感啊?你多管什么闲事啊?不是,李向晚丢了东西跟你有鸡毛关系?你就舔李向晚舔到这个程度吗?”
高钦笑了笑:
“我乐意管。”
“你真他妈绝了,李向晚看得上你吗?啊?别人夸你一句,你就得尾巴翘上天好几天吧?还当警察!”
高钦非常有耐心地听他说,没有发表什么其它的看法。
“高钦,以后少多管闲事儿!还有到底是谁?告诉你是我拿的?”
“怎么,觉得你爹不能自己想出来吗?”
“呵呵,别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就是陈以笙那个神经病吧?还需要猜吗,就那个神经病,每天就他妈跟鬼影子一样盯着这个盯着那个,除了她还能有谁呀?”
高钦脸上慵懒不羁的笑容收敛了一些。
“行,高钦,你要舔李向晚,行,我没意见。但是老子今天要教训一下这个神经病,你不要在这儿瞎掺和。”
何随当然觉得高钦不会瞎掺和。
他跟高钦从小就不对付,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一起长大。高钦从来就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初中何随当着他的面敲诈勒索小学生,高钦都懒得多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