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禄坐下,向尔岚斜着眼睛看他,“滚就滚了,怎么又滚回来了?”
若是脾气差的,冲着这句话,就能和她干架,不过沈天禄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和她一般计较。
此时,孟礼去拿了碗筷过来,放在他面前,态度恭敬,“老爷,您想吃什么,要不要去做些您喜欢吃的?”
“不用,这些足够。”
沈天禄拿起筷子,夹了那没吃完的包子继续吃起来。
一碟子包子有四个,向尔岚吃了一个,剩下三个就不碰了,沈天禄就吃她剩下的。
向尔岚对这种行为,相当嗤之以鼻。
不知道的,还以为沈家要破产了,连个早餐都吃不起了呢。
但是,同时又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在心里升起。
多少年过去了,沈天禄一直未变。
结婚的时候,他就这么吃着她剩下的食物,将近三十年过去,他依然如此。
为什么会有人能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未变。
而她呢,似乎也没变,不,她变了,变得更加跋扈,恃宠而骄。
她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变化,只是从来不愿意改,久而久之,便以这种行为作为日常行动。
沈天禄真是能够包容。
她看着沈天禄慢慢吃着那些剩下的,虽然不是她咬了一口就扔下去的,但依旧算是剩下的,这些食物,过了时间,已经不是当初最美味的时候,沈天禄却毫不计较。
豪门家庭就是吃最好吃的那一口,无论时间火候都要在最佳的时候,他们才愿意吃进腹内。
这是彰显他们和平民不同之处的地方。
而沈天禄却吃着这些半热半凉的剩菜,还吃得津津有味。
他把包子吃了,蒸饺吃了,还吃了她没吃完的粥。
向尔岚真是看不下去了。
她忍不住出声讽刺,“沈天禄,我吃剩的东西,有那么好吃吗,你怎么跟条狗似的,专捡别人剩下的吃。”
被她讽刺,旁边的孟礼在心里放声大笑。
就是呀,还是首富的父亲呢,看看这模样,跟路边的乞丐一样,来者不拒,什么都吃,这还是豪门家族的少爷么!
他呀,虽然钱不比沈天禄的多,但是也绝不吃这剩下的残羹冷菜,真寒碜!
沈天禄吃完最后一口粥,再慢悠悠的剥开鸡蛋皮,吃着水煮蛋。
这蛋是纯天然养殖的,味道很好。
蛋白q弹,蛋黄颜色浓稠,金灿灿的。
“狗?若我是狗,你们这些花着我给的钱生活的人,算什么,狗都不如?”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把向尔岚和孟礼都给刺激了。
站在不远处的那些佣人内心忍不住噗嗤。
老爷真是幽默。
但是他说得太对了。
身为佣人,他们自然知道桌上的食物,多么的珍贵。
不说别的,就那颗蛋,他们想吃,都舍不得吃。
比土鸡蛋还金贵,这些有钱人吃的东西,动不动价格惊人。
若是换成钱,这一桌子的早餐,就价值好几万。
老爷不把早餐丢了,而是吃了,他们觉得很正常。
这才是正常人该做的事情。
而不是动不动就浪费,动不动就扔了。
这一轮,他们站老爷这边。
向尔岚气得脸红脖子粗,“沈天禄,你骂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