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让我在十二月初七当天,将炼制好的一千具行尸,带到杏花村!”
“杏花村?”
林禹听到这话,顿时就想起了之前在公交车上,逼着他让座的红衣老太太。
他记得很清楚,当初红衣老太太道歉的时候,跟他说过,她们家有一块传家宝玉。
听红衣老太太当时的描述,那块玉很有可能是孽龙玉。
之前,他还准备去一趟杏花村看看。
只不过,从昆仑山脉回来之后,就把这事给整忘了。
如今混血男提起杏花村,不仅让他想起了那块玉,还让他隐隐的感觉,千尸门让混血男炼制一千具行尸,或许不仅仅是在打未来研究室的主意。
红衣老太太之前说的那块玉,很有可能真的是孽龙玉。
而且千尸门的人,还多半已经知道了。
想到这里,林禹顿时就恨不得立刻冲去杏花村。
但他也知道,杏花村中,可能有很多千尸门的高手。
他贸然前去,多半是有去无回。
“关于千尸门,你了解多少?”林禹再度问道。
混血男背着手,摇头道:“不是很了解!
我只知道他们擅长养尸驭尸。
另外,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都有些红!”
“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你了,你现在,可以放了我大嫂了吧!”
林禹摇头。
“暂时还不行!”
林禹继续说道:“想要她活命,你先自断一臂!”
林禹话落,混血男的脸色越发的阴沉了。
“法克,果然,即便是我把我知道的一切,全都告诉你了,你个该死的蠢猪,也不会放了我大嫂!
甚至,就算是我把我的四肢,乃至脑袋全部砍了,你也会杀了她!
当然了,我其实也一直在骗你。
你就算放了我嫂子,我事后也一定会寻你报仇。
罢了,既然咱们谈不拢,那就同归于尽,一起去死吧!
正好我也已经拖延到了足够的时间,催动先祖头骨了!”
混血男说着,原本背在背后的双手,忽然伸到了前面。
并且,混血男的双手之中,还多了一个狼的头骨。
那个头骨不大,看上去只有成年人拳头的大小,很是迷你。
不过,那头骨空洞洞的眼眶之中,还有着两团黄豆大小的绿色火焰。
那火焰,虽然很小,却让林禹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大嫂,对不起,我之前就应该果断一点,早点跟他同归于尽,不该逃回山洞的。
那样的话,就不会连累你了!”
混血男一边说,他手里捧着的头骨之中的火焰,就不断地变大。
刚刚只有黄豆大小的火焰,眨眼间就有了拇指大小。
而混血男的身体也在不断地衰老,漆黑油亮的头发,正在快速变白。
女人似乎是猜到了混血男要做什么。
“没事,磊,能跟你一起死,我已经很满足了,如果有下辈子,我还当你的女人!”
“好,那我们就一起上路,去下面,再做夫妻!”混血男深情地喊道。
随着混血男的声音响起,他衰老的速度再度加快。
头骨之中的两团火焰,也已经膨胀到了篮球大小。
林禹心中一沉。
他不知道那两团火焰是什么东西,但他的本能告诉他。
那两团火焰很危险。
他必须立刻离开这里!
否则,他必然得交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