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卷拿到这幅字,开心得很,字苍劲有力,一看就是陆明礼写的。
她举着纸在墙上笔画着,打算隔天就去装裱好,挂在墙上。
陆明礼走进来时,正巧看见她拿着纸到处找墙,问了一句:“你对这纸可满意?”
花卷说:“满意呀,大将军写的字,又这么有意义,我当然满意了。”
“我指的不是这字,而是纸。”
花卷不理解,她重新仔细看看纸,又把它举起来对着灯光看。
纸面光滑,呈象牙白色,纹路有些粗,也比较厚。
陆明礼提示她:“你闻闻。”
花卷把纸拿近鼻子一嗅,一股清凉的带着些药味的气息。
“这是什么纸?”
“此乃荆山贡纸,其制作工艺繁杂,每年仅有少量贡于圣上,我特意寻他讨得几张,你可拿去变卖换钱。”
花卷顿时感觉手里的纸热乎乎的,贡纸啊,那必然是值钱的!
但是她还是想要问清楚:“它为什么能成为贡纸?有什么特别之处?”
陆明礼耐心解释:“此纸用风灵藤为原料,经过一百六十多道工序,耗时数十天才能制作而成。”
“风灵藤独生于荆山之巅,那处云遮雾绕,采摘犹为艰险,十人去五人回都是常有的。可此藤能防蛀,制成纸张后宜书宜画,据说可保存数百年。”
花卷说:“那还真是珍贵无比了。”
想来这么耗时耗力的东西应该会消失在历史潮流中,那她手里这张或许可以说是绝版了。
得了,也别挂着了,回头找个带玻璃的框装好,收藏起来吧。
“陆将军,你来得正好,我们今晚吃烧烤喝啤酒吧!”
天气暖和了些,花卷叫上大家,在阿毛的烧烤摊前摆了张桌子,今天就在外面吃。
陆明礼、花卷、莫川、花笙、阿满和丽娘围坐在桌子边,想吃什么就吼一声,让阿毛烤好了再拿过来。
今天秉承着不醉不休的原则,花卷直接让莫川搬来一箱啤酒,每人发了一瓶,菜还没上来呢,先喝一大口。
花笙不到十八岁,花卷不让她喝酒,而丽娘称自己一点酒量也没有,众人也不勉强,让她们两个以可乐代酒。
每天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这时候,店里不忙,三五好友坐一起聊聊天,谈谈有趣的事,惬意得很。
阿毛烧烤技术已经非常娴熟,烤出来的串串肉汁满满,拿上桌的时候还滋滋冒着油呢,辣椒和孜然粉的配比也是非常好,并不会盖过肉味,反而让肉串有了别具一格的风味。
任谁吃了不竖起大拇指说一句好?
肉串的吃法最精髓的就是一个“撸”字了,见陆明礼拿筷子优雅地刮下串上的肉,花卷赶紧阻止。
“要这样吃才好吃呢!”她横过肉串,张开嘴巴咬住前面几块肉,再一拉,所有的肉都进了嘴巴。
嚼一嚼,再喝下一口冰啤酒,哇!惬意!
“爽!”莫川替她喊了一句。
陆明礼笑笑,便放下筷子,入乡随俗似的撸起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