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邓阳意识到自己忘了说打包的时候,萧岚已经将餐盘递给他了。
算了,怪他自己看黄焖鸡看失了神,忘了打包。
黄焖鸡在刚刚倒入砂锅的时候,水漫过鸡肉,一眼望过去,感觉吃起来会全是兑水的寡淡。
可现在掀开锅盖,鸡肉和土豆居然将之前汤汁全部吸收了。
锅里几乎看不见清水的痕迹,只感觉每一块鸡肉都仿佛被蜜蜡包裹着,精致得宛如艺术品。
也就是在路边卖,一大勺肉只能卖40块。
要是放去米其林餐厅,盘子上只放两三块肉,再插朵花做装饰,直接卖400。
这黄焖鸡的卖相在邓阳心中已经可以打满分了。
就是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他付钱以后,端回座位上,看着盘子里的青椒和红椒,他竟然没有产生排斥的感觉,反而食指大动。
这股黄焖鸡的香气,吸取了所有食材的精华,又丢弃了食材中令人不愉快的部分。
邓阳还是能闻到香气里包含着青椒,可这青椒又不是他熟悉的青椒。
如果说,没入锅之前的青椒,像只令人畏惧的流浪狗,身上散发着骇人的气息。
那么现在的青椒,就像是被收养的流浪狗,它在主人的爱里,将一身的尖刺软化成熨帖顺服的绒毛,浑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就算再怕狗的人,被主人热情相邀,也忍不住伸手摸一摸这只尾巴摇上天的小狗狗。
所以青椒依然是青椒,但青椒已经不再是青椒。
邓阳甚至不舍得把它从盘子里挑出来,只觉得绿油油的,怪好看的。
他不再迟疑,夹起一块鸡肉,放入口中。
阴险的鼻子,仿佛记恨嘴巴之前抢它的工作,这次它也要越俎代庖。
在舌头尝出鸡肉的肉香之前,鼻子就先一步将这口肉的鲜美捕捉,先一步传入大脑。
大脑先被惊艳过后,才后知后觉感受到嘴里的美味。
这一刻,邓阳的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滔天的悔意。
他不该……
他不该吃完早餐再来吃这顿饭的。
早餐残留的食物味道还黏在舌苔上,有一层咖啡的苦,还有一层牛奶的腥。
它们阻隔着舌头上的味蕾深入品尝黄焖鸡的味道,所以才会被鼻子抢先一步,向大脑邀功。
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应该刷完牙之后,再仔仔细细漱几遍口,去掉所有牙膏的残余,再来品尝它的美味。
这样才能感受到最大限度的冲击。
不过,咖啡和牛奶并没有嚣张太久,一旦攻破了它们的防线,嘴里就是黄焖鸡的天下了。
无数种味道,如此浩浩荡荡、又秩序分明地朝他杀来。
鸡肉的鲜嫩,土豆的粉糯,香菇的浓香,青椒的薄辣,红椒的厚甜,加上最强辅助——葱姜蒜的共同发力,
什么残余的食物气味,通通被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邓阳坐在路边简易的折叠餐桌旁,耳边仿佛有小提琴伴奏音乐在流淌。
这哪里是路边摊啊,这是五星级饭店才有的顶级享受啊。
他很想闭上眼睛,尽情沉醉在食物带给他的梦幻感受中。
可是他的眼睛不愿意闭上。
眼睛也得吃饭啊!
这一盘黄焖鸡米饭,不仅仅是鼻子和嘴巴的狂欢,更是眼睛的盛宴。
绿的像绿翡翠,红的像红玛瑙,黄的就更加丰富了。
染上汤汁的白米饭像极了透明的黄水晶,而鸡块呈现出黄宝石的色泽,
就连点缀其中的姜片,也好像黄金一样明亮。
在这样的美食诱惑下,邓阳直接丢弃了筷子,也丢掉了自己所谓的体面。
他用勺子大口大口地舀起米饭和鸡肉,塞得两颊鼓鼓囊囊,无师自通了黄焖鸡米饭的奥义。
略带咸味的汤汁,配上热腾腾的白米饭才是完全体。
去特么的咖啡配吐司!吃惯了中餐的胃,明确告诉他,大冬天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浇汁盖饭,就是yyds!